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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王世东,男,6岁,2011年9月11日夜晚,突发腹痛到我院进行治疗。经查,初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医生要求住院治疗,患者家属不同意住院,要求回家,经医生要求患者家属签字后离院。次日清晨患者家属取回了血常规检验单,遂到商城县人民医院就诊,经医生确诊为急性阑尾炎,患者为了方便,又回双椿铺卫生院手术治疗,9月12日上午十点,由外科主治医师周宏军、张长淮行阑尾切除手术,切除感染化脓的阑尾,手术非常顺利。 手术后给予禁食水、输液抗炎治疗措施,但术后一直未见患者排气排便,医院立即成立了会诊小组,经检查为肠梗阻,给予对症治疗,不见好转,患者转往武汉儿童医院治疗。 在武汉儿童医院的治疗已给出明确诊断,诊断为“回盲部肠重复畸形伴感染、肠粘连、肠梗阻”,行手术治疗,并放置引流管。(武汉儿童医院住院病例首页附后)
患者在武汉儿童医院出院后,其家属组织十几人,三番五次到医院要求经济赔偿,院方耐心向患者解释,苦口婆心的劝告家属走司法程序,作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家属既不同意鉴定,也不起诉,而是胡搅蛮缠,采取过激行为。非法限制了医院负责人人身自由长达2小时以上;殴打医院财务人员,并用开水将其前胸后背烫成重伤(图片附后)
;恐吓威胁医院负责人人身安全,并请部分媒体记者进行不实炒作。
试问,为民申张正义、为社会公平而呼吁的媒体记者,你真看到了患者的肠管漏在体外了吗?并且,记者电话邀请双椿铺院院长到郑州协商,否则在网上发表,又是什么用意?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能明辨事实真相,患者系肠管畸形切除造瘘,目前的结果与在双椿铺镇卫生院行阑尾无直接因果关系。换句话说:患者不作阑尾切除术,最终也要行畸形切除手术治疗。
患者目前的情况,我们表示同情理解,如认为我院有医疗责任,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将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