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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关于个别媒体报道商城县双椿铺镇卫生院让六岁娃肠子露体外的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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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3 13: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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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王世东,男,6岁,2011年9月11日夜晚,突发腹痛到我院进行治疗。经查,初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医生要求住院治疗,患者家属不同意住院,要求回家,经医生要求患者家属签字后离院。次日清晨患者家属取回了血常规检验单,遂到商城县人民医院就诊,经医生确诊为急性阑尾炎,患者为了方便,又回双椿铺卫生院手术治疗,9月12日上午十点,由外科主治医师周宏军、张长淮行阑尾切除手术,切除感染化脓的阑尾,手术非常顺利。
手术后给予禁食水、输液抗炎治疗措施,但术后一直未见患者排气排便,医院立即成立了会诊小组,经检查为肠梗阻,给予对症治疗,不见好转,患者转往武汉儿童医院治疗。
在武汉儿童医院的治疗已给出明确诊断,诊断为“回盲部肠重复畸形伴感染、肠粘连、肠梗阻”,行手术治疗,并放置引流管。(武汉儿童医院住院病例首页附后) 证件.jpg
患者在武汉儿童医院出院后,其家属组织十几人,三番五次到医院要求经济赔偿,院方耐心向患者解释,苦口婆心的劝告家属走司法程序,作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家属既不同意鉴定,也不起诉,而是胡搅蛮缠,采取过激行为。非法限制了医院负责人人身自由长达2小时以上;殴打医院财务人员,并用开水将其前胸后背烫成重伤(图片附后)

DSC03527.jpg DSC03528.jpg DSC03529.jpg DSC03526.jpg
;恐吓威胁医院负责人人身安全,并请部分媒体记者进行不实炒作。

试问,为民申张正义、为社会公平而呼吁的媒体记者,你真看到了患者的肠管漏在体外了吗?并且,记者电话邀请双椿铺院院长到郑州协商,否则在网上发表,又是什么用意?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能明辨事实真相,患者系肠管畸形切除造瘘,目前的结果与在双椿铺镇卫生院行阑尾无直接因果关系。换句话说:患者不作阑尾切除术,最终也要行畸形切除手术治疗。

患者目前的情况,我们表示同情理解,如认为我院有医疗责任,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将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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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爱心 + 5 + 1 正面回应绝对是正确的,可以给不明真相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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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8-2 17:3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0-13 14: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医院出面回应是好事,能正视听。
    希望患者家属看到此贴给予评论。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2-7 07:03
  • 签到天数: 8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13 14: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本帖最后由 骑士 于 2011-10-13 15:22 编辑

          其实我是不明白真相的老百姓,对于楼主公告的照片,我确感到触目惊心,因为普通的医患纠纷,变成如此之行为,其实作为患者家属,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虽然这个世界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但我相信,只要证据齐全,正义还是可以得到伸展;
        其次作为医院,在处理类似纠纷,更可以用事实来进行说明,不但可以让自身的权利得到保护,更要让老百姓知道真相,其实真相靠的是证据,在铁的事实面前,可以让更多理性的人去选择!


    补充内容 (2011-10-22 15:19):
    致wall2011  我从没怀疑你是胡闹的人,我只是希望维权找到方法,作为中国的体制下,若维权方法不当,就又可能被胡闹,因为老百姓在这年代,重要的是策略!我也是很普通的老百姓,当看到这样的新闻,我确实分不清楚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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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2金币 +7 收起 理由
    故乡的云 + 2 言之有理,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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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0-22 07:42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0-13 14: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坚决赞同医院出面回应此事,还一个事实真相!!!!!!!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0-13 15: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双椿铺卫生院能及时回应并通报相关问题,是值得赞赏的,也呼吁各方保持克制,不要再生新的事端。
         
    今年,卫生系统接连发生纠纷,有的事情医院有一定责任,技术上的或者责任上的,有的事情,医院不存在责任,但风气形成,一味的埋怨和攻击医院,不排除别的因素,长此以往,医患矛盾将变味走调及加剧,更是让很多疾病原本可以在本县治疗的,而不得不转诊到外地医院,势必会造成医疗资源和患者负担增加。
       
    也希望我县相关部门及早研讨此类事件的动向,及早建立机制以及预案,应对突发医疗纠纷,及时宣传和沟通,维护双方的权利,共创医患和谐环境!
       
    此言,借此贴同时谏言给商城县人民政府、商城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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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3金币 +6 收起 理由
    故乡的云 + 2 八错八错,此文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对我们.
    毅生缘 + 2 此文观点,我也非常认同!
    爱心 + 2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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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3 15: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一部分记者用心不良,现在的医患纠纷就是这群人搞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3 15: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为医院和受伤的医院职工祝福,谴责打人者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0-22 07:42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0-13 15: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那个帖子写的也是漏洞百出,前面写的手术医生是周医生,后面就变成蔡医生。感觉是身临其境,其实每句话都是据听说或者据某某说,这样的报导不知他的目的到底是为什么?!真的是为患者或患者家属讨说法?!感觉就是增加矛盾来发的贴,估计是另有它意!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5 12:42
  • 签到天数: 150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0-13 17: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看来,我没有跟风胡说什么真是作对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3 18: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
    只怪现在医患纠纷负面报道太多,再者说患者是弱势群体!所以出现这样的新闻我们老百姓就倾向患者!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2-12 16:04
  •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13 19: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青岛市
    对双椿铺医院积极回应网友的帖子的态度表示赞赏!
    有些事情就怕遮遮掩掩的,公开后就不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6 09:03
  • 签到天数: 17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13 19: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路过,我不想发言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6-25 17:57
  • 签到天数: 53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3 19: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济南市
    我们一起期待真相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3 19: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医患关系紧张,到头来吃亏的还是患者。

    所谓记者,有很多真的可以称为妓者,为了要钱,什么不要脸的事都干。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9-13 10:2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0-13 20: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绍兴市
    不想说什么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想不被和谐就   跟党走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2-23 12:36
  • 签到天数: 83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0-13 20: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这些年医闹事件是挺多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2-13 11:51
  • 签到天数: 335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13 21: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唉!路过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10-11 14:54
  • 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0-13 22: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中山市
    本帖最后由 壹點烦恼 于 2011-10-13 22:42 编辑

    无语路过!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0-26 21:41
  • 签到天数: 2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14 08:3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
    这种态度是值得肯定的,把事情说明了,大家也就不会一味的偏袒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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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小马的天 + 2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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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4 11: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医院如果没有一点责任 患者没事找事啊? 估计多少有点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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