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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畏将来

杀人漩涡,还我妈妈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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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27 10:29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8-1 08: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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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8-1 09:47: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周口市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景区的责任肯定是有的。作为游客,是去消费的。景区的安全配备,是必须得。

    游客发生这样的事情,当事人的家属不愿意看到,景区也不愿意看到,社会也更不希望看到。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给受害家属一定的赔偿,也在情理之中。后期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反思工作中的漏洞。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

    建议,类似于这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景区可以联系正规保险公司,给游客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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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8-1 09:4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周口市
    给正义的缘在商城平台和回管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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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 12:55: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移动
    依然故我 发表于 2020-07-31 19:15
    从旁观人的角度看真的是过雨云烟,但是“悲天悯人”人皆有之,法与理自在其中。从楼主自述的情节来看,这一悲剧的发生与漂流公司的渎职行为是有因果关系的。 楼主理应讨回公道,严厉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赔偿楼主精神损害抚慰金才是他对逝去母亲的安慰。

    就是想求助,安全部门介入调查,追究其法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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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 13:42: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移动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20-08-01 08:24
    公安部门已经对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应急局和市场局今天会到达现场进行调查。

    应急局今天过来一趟,但这家旅游公司依旧没有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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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8-1 14:3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无畏将来 发表于 2020-08-01 13:42
    应急局今天过来一趟,但这家旅游公司依旧没有出面。

    这说明这家旅游公司不正规,条文规定写的怪好,都是针对游客的,把河道当做漂流地也没有排查险情,不是所有的河都可以做漂流,但所有的河都有风险,不光得注意安全还得为风险买单(保险),做为旅游公司这最基本的都做不到,还是暂时不要做了,害人害己。再说千篇一律的漂流除了风险和新奇真没什么其他意义,受伤的也不止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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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3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434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8-1 17: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给正义的缘在商城平台和回管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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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27 10:09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8-1 17: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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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 13:14: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20-08-01 08:31
    你唯一的责任就是相信了一个手续不齐全的漂流项目可以漂流。
    但是,鉴于一般人对此等宣传和操作都没有辨别能力,所以,你没有责任。

    如果还有哪个单位从今天起,再说你们有责任,没事,不用害怕,有法律,谁说你有责任,就让谁给你出据责任划分凭证,就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盖红章的。啥都不要,就要这个,一定要。

    有这样的回管,是我们老百姓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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