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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关于捏造“四小老师补课”一事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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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7-24 11: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周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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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网名“美好生活668”在缘在商城论坛民事民议版发帖反映四小四位六年级班主任暑假办补习班一事,并公布人数、收费金额,但未提供办学地点。22日晚,论坛将此信息转交教体局,教体局纪委于23日上午对此事展开调查;同时,网帖反映的四位班主任立刻找到该校校长反映此事,并要求领导协助证明清白;今天上午,四位班主任前往公安局网监大队报案,要求立案调查网帖捏造一案。
      
           接网监大队通报,我们随即与县教体局办公室联系,教体局反馈信息:该帖反映情况不存在。随后收到四位班主任老师手书声明一份(附后)。
         
           根据这件事情的调查结果看,有些网民只了解网络的快速效应及发帖随意性,而不了解网络上虚假信息将会给当事人各方造成伤害,给政府各部门造成严重的人力物力负担,绑架网民的信息获知权,误导网民对社会的认知,而不懂的捏造事实将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样虚假信息的发布与存在,给四位班主任老师造成严重的伤害,她们的心理已经留下不可修复的创伤,同时,给四完小全体教职工留下不同程度的心理阴影。教体局、公安局投入人力物力调查核实,也是一种人力物力的损失。给整个社会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与对教育系统的认知。这个帖子的发布与查证,给我们缘在商城论坛造成的影响也不可小觑,严重的损害了论坛的公信力。
       
          鉴于此,我们在删除本帖的同时,向全体网友发出以下呼吁与声明:们免费向全县网民提供这个平台,允许大家发布一些涉及腐败、维权、举报等相关内容,但必须属于事实存在、不偏颇、不捏造、不诬蔑、不诽谤等等情况,必须具备举报或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各方、事实情况、诉求等),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依法上网、合理诉求,共同创建与维护和谐社会!
      
          
    QQ图片20150724113522.jp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24 12:0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安阳市
    好,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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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0-11 22:48
  • 签到天数: 104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7-24 12: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做的好      虽然论坛不怕事  但也不能来造谣,惹事。要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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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8 13:53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7-24 12: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大人挣钱走了,小孩一个人在家不放心,找个人看着孩子写作业也不错。只要不提前上新课就不用追究。正规教师补课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教师资格证人给孩子补课。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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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24 12:4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网络污蔑老师本来就是一种悲哀,捏造事实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好友以此为鉴,不要因为盲目从众给别人和自己带来心理创伤,此事也违反了网络法上的相关法律法规 希望当事人美好生活668做出相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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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1-17 18:49
  • 签到天数: 57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7-24 13: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教师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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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24 13: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洛阳市
    真相出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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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3-15 00:01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7-24 13: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周口市
    支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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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24 13:57: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教师辛辛苦苦教我们的孩子,我们不应该恶意中伤、诽谤。论坛能申张正义,弘扬正气,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为论坛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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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8 07:26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7-24 14: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对于发布假网帖者,应该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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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3 11:1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7-24 15: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本来想说补救补吧,不强制就行,后来一想,还是不要有补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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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2-23 12:36
  • 签到天数: 83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7-24 15: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应该是王璐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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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5 天前
  • 签到天数: 131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7-24 15: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诽谤者的动机是什么?希望查实,严惩,并且在论坛上面发布结果。以教育广大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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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24 15: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处处是地雷!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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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前天 09:36
  • 签到天数: 170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7-24 17: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应该把造谣者揪出来严办。还大家公平正义。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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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28 14:04
  • 签到天数: 6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7-24 18: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如果确实出于自愿的补课,对于老师学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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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9 07:58
  • 签到天数: 105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7-24 19: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谁在哪造谣,怕丑不?坏了老师的清誉,凉了老师的心,污了网友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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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5 15:1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7-24 19: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正文有点像女同学留下的笔迹,签名部分都还很有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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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5-25 19:15
  • 签到天数: 73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7-24 20: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给论坛管理者建议,对新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吧,老用户自愿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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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24 20: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要依法追究无中生有的违法者,还老师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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