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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树林

[百姓维权] 河南省六月飘雪,商城县公安局超期羁押五保户,冤比窦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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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21: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海南省海口市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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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1 22: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海南省海口市
建议楼主电话咨询一下公安局、派出所或检察院或纪委,这些单位的电话网上或114都可以查到,不然你怎么肯定伤者没去鉴定?你怎么肯定超过15天就是超期羁押(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审判要经历好几个月的)?你怎么肯定双方医疗费已达成协议调解好了,你看到协议还是你调解的呢?你邻居进城能看到刘文吗?能送吃的东西给羁押的刘文吗?据我所知,人关押在看守所里,这些你邻居是做不到的,这些是你想象出来的,不是吗?楼主的同情弱者,伸张正义值得敬佩,但说对方是如何讹人钱娶儿媳妇,有点凭空臆想,小人之嘴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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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1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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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1-12 08: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公安局已经回复了。

    关于网民反映双椿铺派出所
    超期羁押五保户一案的情况说明
    广大网民:
    近日,有网民以“河南省六月飘雪,商城县公安局超期羁押五保户,冤比窦娥!”为题,反映商城县公安局双椿铺派出所超期羁押五保户,对此,我局立即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涉案当事人刘金文,男,汉族,1944年11月出生,家住商城县双椿铺镇闵楼村王寨组。2013年10月1日14时许,刘金文在双椿铺镇闵楼村王寨组与付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撕打,刘金文持木锨将付某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案发后,刘金文先拿出5000元支付对方医药费,但没有达到对方的赔偿要求,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
    在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受害者又要求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2013年10月24日,商城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刘金文刑事拘留。 2013年11月6日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金文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办理此起轻伤害案件符合法律规定,根本不存在超期羁押的问题,刘金文现羁押于商城县看守所。

                                                                                                                     商城县公安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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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1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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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1-12 08: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我相信没有一个执法人员愿意拿自己的饭碗和前途为某个人做人情和交易。希望网友弄清事实真相,不能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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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1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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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1-12 08: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既然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羁押两个月的,怎么会是超期羁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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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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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10: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关键是检察院没有逮捕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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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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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10: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小树林 发表于 2013-11-12 10:30
    关键是检察院没有逮捕令啊。

    人一直是关在派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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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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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11: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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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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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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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11: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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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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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1-12 11: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小树林 发表于 2013-11-12 10:32
    人一直是关在派出所的。

    恩这不是害了他吗?本来在派出所,恩帖子一发,逮捕了。唉!这个吊世道,就是弱肉强食的社会了。听说巡视组在信阳,不如直接去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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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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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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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12: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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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2 13: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楼主:一建议你把事情搞清楚了再说。二建议你把法律程序搞明白。超期羁押那是违法的,是要掉帽子、丢饭碗的事,公安局不会**,二到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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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2 13: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你这么热心帮人,俺也很感动,帮人要帮到点子上,建议你找个律师去帮查查,公安局在办理这起案件中有没有违法。律师是很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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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1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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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1-12 13: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楼主年青!羊遇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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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12 15: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海南省海口市
    楼主完全一点不知情,看来你根本没有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在这里乱发帖子,建议你搞清楚后再发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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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12 15: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经鉴定,楼主是个不明真相的观众,没有搞清楚就出来说了,人家官方出消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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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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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18: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哎!没有逮捕令,没有伤情鉴定,关押了快一个月了,这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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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2 22: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小树林同志,检察院批准逮捕就是逮捕令了,逮捕后时间可就长了。并且人是不可能关在派出所的。你就别在这乱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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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12 22: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刑事拘留也可延长到七天,案情复杂可延长至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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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3 15: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海南省海口市
    小树林这孩子,还得好好学习,啥都不懂,建议乘年轻好好了解些知识,不要再这样一味的拉蛮,你没想想你又不是老头的家属,逮捕证,伤情鉴定怎会专门喊你去看,还说人一直关在派出所,多长时间了,你智商在几岁啊,还软件工程师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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