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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雀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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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15 20:17
  • 签到天数: 16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31 00: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围观...不说话!!抄袭确实不对,第一次听说白雀人之家论坛俺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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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8 07:48
  • 签到天数: 35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0-31 09: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网上的事,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能怎么着?
    看人家360,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咬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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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31 10: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亦如昨昔 发表于 2012-10-29 16:22
    若原创盗版不分,那315大概也没啥用了

    对于监守自盗的人来说,或许是没啥用的,但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是心存希望的,至少他们相信,自己的劳动成果是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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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8-22 06:05
  • 签到天数: 44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31 14: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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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2-21 13:38
  • 签到天数: 15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1 15: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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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4-10 20:37
  • 签到天数: 36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1-1 20: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楼主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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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1-1 21: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2-10-29 12:40
    你公开辱骂我们论坛会员,这样的帖子在你们那地方难道应该存在?

    发现回管对人对亊是两种标准,真让人没话说。你若执政,老百姓更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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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1-1 21: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青石溪边踏叶行 发表于 2012-11-1 21:35
    发现回管对人对亊是两种标准,真让人没话说。你若执政,老百姓更惨了。

    屏蔽的修改的你都没看到,如何能做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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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2 21:28
  • 签到天数: 92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2 09: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茂名市
    刘红 发表于 2012-10-30 10:52
    楼主银行钱包里的钱是昨天人家钱包的钱!今天转恩钱包了!所以强烈要求楼主把转及恩是钱还及人家。因为这钱 ...

    应该是  红姐很生气,后果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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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2-21 13:38
  • 签到天数: 15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 15: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看来楼主的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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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2-11 11:13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3 18: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元芳,你对此事如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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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2 21:28
  • 签到天数: 92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3 20: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茂名市
    怎么还没结束啊,想逆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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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1-17 19:03
  • 签到天数: 40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4 12: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花近一个小时看完了,个人看法:转载还是要标明一下的,虽然是传播文化神马的,标明一下也不累人。改了作者和作品名字就不地道了。但是,论坛个别人的不良行为上升到指责整个论坛就是LZ的不地道了。在别的论坛打广告也不至于采取这种打压对方抬高自己的方式,有的会员转载的时候未必知道有此规定。本是商城老乡,何必互相指责,好好商量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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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1-17 19:03
  • 签到天数: 40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4 13: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何况,有没有同时注册了两家论坛,同时发帖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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