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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雀人之家

[投诉] 关于贵站转载我站帖子侵犯我站会员版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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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2-1 01:13
  • 签到天数: 9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9 14: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大中原 发表于 2012-10-28 21:12
    1,网友抄袭,任何论坛都不能杜绝!

    2,有举报和私信不用,为啥非要上来就公然问罪?

    1,网友抄袭,任何论坛都不能杜绝!    --- 这条不错 , 俺同意

    2,有举报和私信不用,为啥非要上来就公然问罪?  


    --- 他在论坛事务版发帖 , 这也算论坛事务吧 ,这样做是否算兴师问罪 ,个人看法不同。


    3,执意混淆个别网友和论坛的概念,进而指责论坛不地道,你能忍,我们不能忍!



    --- 论坛是大家的 ,需要我们每一个网友的支持爱护 ,对于个别网友的不当行为 ,不必护短  。
          当然 , 个别网友的不当行为不能代表整个论坛 。
    俺不认为俺的表态是软弱忍让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
    4,回帖中提出与余集人论坛组织联谊会,以及宣传他们的明清街,你觉得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 就当是打广告吧 ,不必过多联想, 未必又有阴谋论 ?







    求同存异 ,互相理解 ,有时站在他人的立场换个角度看问题 ,有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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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2-1 01:13
  • 签到天数: 9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9 14: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2-10-29 12:29
    你们断章取义的工作做的很不错,在中国的前提你没看,所以就不懂得小小的乡镇论坛是什么意思,当然,如果 ...

    “小小的乡镇论坛” “你们乡镇来的”  此类言语欠妥 ,

    似想 ,假如大河论坛的网管 对我们说 “小小县城论坛” “你们小县城来的” , 我们当作何感想 ?   望回管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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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20 18:51
  • 签到天数: 48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9 14: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徐汇区
    本事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都是大别山老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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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29 14: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水至清无鱼,人至清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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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2-10 15:36
  • 签到天数: 15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0-29 16: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有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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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29 16: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咸水鱼 发表于 2012-10-28 22:26
    这到底是哪一出啊,不就是个帖子嘛,转来转去有什么问题。k歌的时候难道要先说明原唱吗?

    若原创盗版不分,那315大概也没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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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29 16: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轮台风吼 发表于 2012-10-28 20:24
    不是自己的东西是应该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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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0-29 16: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故乡的云 发表于 2012-10-29 14:27
    “小小的乡镇论坛” “你们乡镇来的”  此类言语欠妥 ,

    似想 ,假如大河论坛的网管 对我们说 “小小县 ...


    在上一帖中,我前面有与小小乡镇论坛衔接的在中国这个大环境,难道在中国这个大环境里,他们也是大大的论坛吗?
    如果我骂某某大论坛的管理员狗眼看人低,他们的回复就不是这么简单了,当用骂人隐喻的时候,难道我连一句实话都不能说?不是他们乡镇是什么?还是我们乡镇不成?论坛是公开的平台,来的都是客,论坛不分二五八,但管不了每个人自己给自己分个三六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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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0-29 16: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亦如昨昔 发表于 2012-10-29 16:22
    若原创盗版不分,那315大概也没啥用了

    除收费的文学或技术相关的专业论坛外,任何一个普通论坛,都只有对于转发帖子的相关提醒,而没有调查核实谁是正版谁是盗版的责任和义务,也没有那么做的。

    如果谁认为他的作品被盗版,可以报警由网监立案,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除此之外,可以通知转发登载网站删除。

    本楼楼主显然没有这样做,也没有通知删除,而是指责论坛侵权,论坛不存在侵权,如果说论坛侵权,那么百度天天都在侵权,时时刻刻都在侵权。网友转发民俗方面的帖子,纵使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但转发的目的和作者一样是在传播文化,而没有在转发过程中获得任何利益,也不存在对原作者造成任何损失,也没有违背原作者的初衷,那么版权在这个时候是否还那么重要?如果原作者起诉,相信人民法院不会立案。

    若果真不想让这样的内容扩散,有一种办法,就是把作品永远放在电脑里,若发出来被转发,可以注册一个名字与转发者或者论坛交涉删除,而非这样标新立异的诉我方侵犯版权,并与网友对骂,甚至今天有人注册就骂人,难免让人想到一个词语: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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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29 19: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活而不乱,管而不死,小题不要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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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2-25 14:00
  • 签到天数: 40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29 19: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孩子不懂事,回头我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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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29 20: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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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2-2 21:40
  • 签到天数: 11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29 22: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像是来砸场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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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2-22 00: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30 10: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楼主也真的没得叼意思!就算是转载恩们的东西!又没有给恩造成损失!l另外转载的人也没有得到好处!只是方便了各位网友了解更多!就像一首好歌一样!大家都去唱!又没有用这个区赚钱!难道作这歌的人要去追究这些人的责任吗?恩们会员写的东西你就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嘛!转载现在这事也很正常!你看看多少新闻都是转载的,要是每个新闻要有这家媒体的记者去实际报道!恩想这事可能吗?楼主恩真的是拿个针都想当炮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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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2-22 00: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30 10: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楼主银行钱包里的钱是昨天人家钱包的钱!今天转恩钱包了!所以强烈要求楼主把转及恩是钱还及人家。因为这钱昨天还在人家兜里,今天转来转去转楼主兜里了!所以楼主要退还给人家!!道理差不多!    好像法律有规定!转载东西只要没有起到盈利目的,就不违法、看见这帖子!红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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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8 07:48
  • 签到天数: 35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0-30 14: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早上看新闻,说宁波PX事件平稳解决,但结局“双输”      但我觉得这个帖子是“双赢”
          本人之前从未听说过什么“白雀县、白雀乡、白雀镇”之类的说法,如今却百度了下“白雀人之家”为一赢。
         其二,我又在缘在商城论坛上回复了。

          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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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23 08:37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0-30 16: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大人,依我说给转帖人重打一大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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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 11:57
  • 签到天数: 42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30 16: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看透不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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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5-10 14:31
  • 签到天数: 10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0-30 20: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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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3-10-3 11:48
  • 签到天数: 60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0-30 21: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还在打嘴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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