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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官员为何选择维稳而非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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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8-2 17:3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9-9 12: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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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讳疾忌医说的是蔡桓公的事儿,扁鹊诊断出他得了病,可他不愿医治,到最后病入膏肓而无药可救。虽然扁鹊到了最后也无力回天治愈蔡桓公,但他能够在发病之初就找出病症想出解决办法。而蔡桓公将如此好的医生的劝告当作耳边风那是糊涂至极,断送性命也实属活该。可是患者主动求医却被糊涂大夫随便医治一番,那就叫倒霉。当别人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的时候,多么希望能遇见一位类似于扁鹊的大夫:一方面妙手回春,另一方面也敢于直言。

      今年夏天,河南商城县多人被一种叫做“蜱”(读音同“皮”)的八爪小虫咬伤后不治身亡,引起村民恐慌。据悉当地去年已现死亡病例,卫生部门称无法提供疑似病例的数目及疫情状况。一位乡政府领导称不公开蜱虫疫情是出于维稳的需要。(9月8日《新京报》)您看,如果这些村民能够遇见扁鹊或是遇见钟南山院士,他们即便不能比现在的生活好几倍,最起码心中的恐惧应该少许多吧。

      可是很不幸,村民们没有遇见扁鹊或是钟南山院士,反而遇到庸医和昏官。据报道称,当地的卫生部门和医生在疫病发生之初,并未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控措施。而且,医生错误诊治,把疫病当做感冒来治。而正是这不起眼的感冒,一次又一次的断送了许多村民的性命。即便如此,当地政府部门也没有拿出一个应对措施,反而封锁消息。

      当地官员对此的解释也是那般的中国特色——政府之所以没有公开蜱虫疫情,是维稳需要。我想他们最近一定没有关注新闻,因为好几次官方以“维稳”来解释为何不公开信息时,最终的结果就是被民众骂个狗血淋头。照当地官员的解释“大规模宣传容易造成群众恐慌,产生不稳定因素”。可现在的情况是当地民众人人自危,恐慌一直蔓延人群当中。不知道当地就这一问题又如何解释呢?

      如今外界除了十分关注当地的疫情严重到何种程度之外,还想知道为何这些政府官员会选择“维稳”而非控制疫情?说他们没有控制疫情,一方面他们把疫情当做其他病症来诊治,甚至还把患者诊断为“精神病”;另一方面,面对疫情的蔓延,当地也未能做出及时的应对措施,到了现在人们恐慌与日俱增。再有,当地连疫情目前处于什么状况都不甚了解,死亡人数都无法做到明确统计。

      在面对疫情时,社会产生恐慌那是肯定的。但是即便非典时候也不见得社会不稳定,相反非典时期人们虽然恐慌,不过由于看到政府的积极行动,民众情绪反而安稳了许多。与非典时期相比,当地政府此时抛出维稳借口,更像是在为自己的不作为开脱。

      从2003年至今,中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医疗应急措施以应对大规模疫情。同时,2007年中国出台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其中明确规定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在此种状况下,当地相关部门的所作所为就很难令人理解。而唯一一个解释就是出现疫情,相关部门就会面临问责,而为了逃避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外界知道疫情的具体信息。于是乎,一场维稳的“样板戏”就这样上演了,村民的生命却成了他们维稳的牺牲品。

    (责任编辑:罗丹)
    http://star.news.sohu.com/20100909/n274810887.shtml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25 09:1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9-9 12: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想保住头的乌纱,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18 09:47
  • 签到天数: 9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9-9 12: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不明为何, 如果真的是隐瞒, 那乌纱帽迟早会掉的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2 19:3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9-9 12: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省厦门市
    所谓的维稳是维持自己的位子稳当;

    而不是公众和国家所说的维护社会的稳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10 19:04
  • 签到天数: 18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9-9 13: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他们比谁都懂啥叫掩耳盗铃,啥叫欲盖弥彰。
    他们也应该知道纸终究包不住火,可为啥还要那样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9 13: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做媒体的总是唯恐天下不乱。希望家乡有了解情况的朋友能介绍一下你们所知道的情况。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26 08:07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9-9 13: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做媒体的总是唯恐天下不乱。希望家乡有了解情况的朋友能介绍一下你们所知道的情况。
    arrow 发表于 2010-9-9 13:26



        没有媒体天下更乱,你说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23 09:44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9 13: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永远不会被当官的放在第一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 12:24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9-9 14: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也许是不想把事情闹大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9 14: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省文山州
    其实,是最蠢最糊涂的官人。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5 10:21
  •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9-9 14: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弃医从文算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9 15: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所谓的维稳是维持自己的位子稳当;

    而不是公众和国家所说的维护社会的稳定!!!!
    老夏 发表于 2010-9-9 12:56

    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8-2 17:3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15: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如网友所言,毒虫不可怕,可怕的是政府相关机构对民生的冷漠,也是对人民群众疾苦的蔑视。当前我县政府正全力危机公关,与其绞尽脑汁进行危机公关,为何不把工作做好,及早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的恐慌。我们的人民群众非典都不怕,难道会怕一个小小的八爪虫?
  • TA的每日心情

    2013-7-22 20:10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9-9 15: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本帖最后由 一休哥 于 2010-9-9 15:12 编辑

    为保和谐,置于百姓生命而不顾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9 15: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来说一个另外一种维稳
    其实,及时防控,遇到此类事件,处理得当,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先,不是可以更“维稳”吗。
    再功利一点的说,花点精力,尽力消除虫害。立大功一件,不也可以“维稳”,而且名稳,利稳。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3-18 00:1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9-10 11: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海南省海口市
    文笔好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1 09:5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9-10 11: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专家谈"蜱虫事件":不明疫情层层上报 等待中易生谣言  
    2010年09月10日 07:30:31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谁能想到这种小虫子能咬死人!听说不好治,专家都没办法!”9月9日,在河南省商城县丰集乡的一些村庄,一提起被蜱虫咬伤的话题,就有村民说出类似的话语。

      今年夏天,在信阳市一些乡村,有多名村民急性起病,出现全身不适、乏力、头痛、肌肉酸痛以及恶心、呕吐、厌食、腹泻、持续高热等症状,个别村民因此病死亡。有人为此质疑地方政府隐瞒疫情,未公布具体蜱虫咬伤病例。

      三年叮咬引发综合征疑似病例557例死亡18例

      9月8日,河南省卫生厅通报说,自2007年5月信阳市报告首例疑似无形体病例以来,通过全省监测,截至2010年9月8日,河南省共监测发现此类综合征病例557例,死亡18例。重点集中在信阳市商城县、浉河区、光山县和平桥区。

      河南省卫生厅的这一通报,否认了社会上传的沸沸扬扬的“隐瞒疫情”的说法。

      “既然上级卫生部门在三年前掌握了疫情,为什么老百姓在此期间不知道怎么预防?”面对河南省卫生厅的官方说法,引发了有关不明疫情该如何向民间公开的争议。

      蜱虫咬人致病原因至今仍然不明

      记者从信阳市卫生局了解到,因为信阳特殊的地理环境,蜱虫一直就存在,前几年由于气候的原因,流行的趋势不是很明显。从2007年发现首个致人死亡的病例以后,到今年,基本上掌握了其传播区域和传播途径。

      据介绍,2007年春季,信阳市发现第一例病人。两名采茶女一起在浉河港的茶山上采茶后,同时出现感冒、发烧症状。其中一名采茶女在信阳市154医院的治疗下康复。而另一名采茶女死亡。154医院的医生说,往年也有这样的病例,但不像今年这样多。据了解,仅信阳市154一家医院今年就至少收治140例该症状病人,目前仍有6名住院的病人。

      河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说,从2007年起,信阳和南阳两地的疾控部门就展开对无形体病的监测,并将疑似病例纳入网络直报的范畴,不存在瞒报情况。为避免出现病例的误报及漏报情况,河南省疾控中心于今年4月、5月和6月分别派人到疫情发生地信阳开展督导,了解病例的发现及报告情况。

      这位负责人表示,信阳当地蜱传疾病的病原体至今尚未分离,导致临床诊断并无明确依据。鉴于目前这类患者病因尚不明确,以发热伴血小板减少为主要临床症状,潜伏期1-2周,起初以疑似无形体病命名。大多急性起病,持续高热,可达40摄氏度以上,发病时间主要集中在5月至8月,发病年龄以40岁至70岁居多。今年5月之后,中国疾控中心暂将其命名为“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为进一步探明病因,今年5月31日,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河南省卫生厅在信阳市商城县、罗山县、新县、息县和光山县开展“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监测工作。目前,对此症候群的专项监测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蜱虫咬人致病原因虽然不明,但通过三年多的防控工作,我省初步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此类症候群病例的监测报告系统,提高了病例的及时就诊率,大大降低了该病的病死率。”这位负责人说。

      公开信息引导疫区群众尤为重要

      “按照官方的说法,卫生防疫部门已作出了努力,但一些老百姓为什么不知道该如何预防呢?以至于产生恐慌心理。这说明不明疫情发生后,如何向民间公开相关信息,对疫区群众进行健康引导显得尤为重要。”一位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

      这位人士说,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但公开疫情信息的方式、渠道并不明确。

      “其实,控制疫情传播,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更离不开当地群众的配合和防范。而要做好疫区群众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就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这位人士认为,及时公布疫情,既可以赢得防控先机,对疫情实行早防范、早控制、早治疗,又可提醒广大群众认识疫情的危害性,从而做好个人防范措施,尽量避免被“蜱虫”所伤。如果群众不能及时了解到准确的信息,就有可能使群众心里更加恐慌不已,更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不明疫情如何向社会公开引争议

      郑州大学一位学者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布疫情方面,有政府层级限制,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无权向社会公布疫情。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尚未列入法律条文的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且相互通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

      “信阳市已经将相关情况向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了层报,不存在隐瞒。”记者在信阳市采访中,多次听到这样的声音。但一位法律界人士则认为,这种看法混淆了信息公开与疫情发布的关系,认为疫情不属于信息公开的范畴,进而草率地得出自己无权发布。当下级层层级级上报了疫情,上头也接受了,但就是不见迅速有效的回复,客观上是在等待最终结果再答复,这种方式容易导致在漫长的等待中,出现谣言四起等现象。

      这位人士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相关要求,尤其要明确县级政府有责任及时公布疫情,对于因为隐瞒或者拒绝发布有效信息的,要作出严厉的责任追究。同时,国家对于传染病疫情上报也应作适当调整,迅速及时上报有期限,但作为疫情判定的权威部门,其公开回应也应该有时限,有必要彻底改变最终定性才出来发布相关信息的保守做法,将疫情的发布形成阶梯式或者螺旋式,分时分期地发布相关信息,以便让更多人了解疫情变化。

      有关法律界人士建议,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应追究相关官员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应对此规定进行细化,以便增强具体操作性。(信阳(河南)9月9日电 记者 邓红阳)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1 09:5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9-10 11: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小怪兽 于 2010-9-10 11:36 编辑

    “其实,控制疫情传播,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更离不开当地群众的配合和防范。而要做好疫区群众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就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这位人士认为,及时公布疫情,既可以赢得防控先机,对疫情实行早防范、早控制、早治疗,又可提醒广大群众认识疫情的危害性,从而做好个人防范措施,尽量避免被“蜱虫”所伤。如果群众不能及时了解到准确的信息,就有可能使群众心里更加恐慌不已,更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
    这段说的多好啊
    父母官大老爷们,别忽略了群众的作用,靠你们写文章去杀虫吗?靠你么坐汽车去杀虫吗?

    别小看了俺们老百姓,俺们在田间地头上都可以收到刚刚发生的新闻信息,愚民已经有进步了,大老爷们难道还没进步吗?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28 01:01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9-10 14: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说的好!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8-2 17:3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5: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所谓的维稳是维持自己的位子稳当;

    而不是公众和国家所说的维护社会的稳定!!!!
    老夏 发表于 2010-9-9 12:56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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