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在商城|商城县论坛——河南省商城县人的网络家园(商城县门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查看: 44135|回复: 124

筹备成立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的倡议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6 08:35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5 22: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雪月枫火 于 2010-1-5 22:31 编辑

        放鹿青崖关于蒋晓红的文章,牵动每一位热心网友的心,让我们大家心情沉重起来。于是有了田园版主《为更多的蒋晓红献一份爱心》的倡议和大中原网友《关于开展“结对子”资助优秀学子的倡议书》。更有了虎行天下网友《托起明天的太阳——“缘在商城”论坛民间爱心助学活动文案》,为成立爱心协会提供了较多可行性的参考方案。
          为了促进我县爱心事业的广泛发展,配合现有慈善机构开展慈善爱心事业,呼吁社会各界参与到献爱心的实际行动中来,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获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援助,在广大热心网友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下,成立我们自己的爱心公益组织势在必行。经过咨询,要成立爱心基金会需要省级主管部门审批,且需要400万元的启动资金。经过与有关部门的反复磋商,决定筹备成立“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爱心协会的筹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将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系列的帮扶和救助工作。开展慈善公益活动遵循自愿、透明、公开、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阳光爱心协会弘扬社会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和团结全体成员尽己所能,不记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展现商城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广大有爱心、志慈善的各界人士提供一个友好、方便的互动交流平台,服务社会公益。
         现将“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向大家汇报:
         经过紧张有序的筹备工作,2009年12月21日,商城县团县委批复同意成立“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并同意作为协会的主管单位。12月25日,商城县团县委已致函县民政局,审批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
          目前,通过本论坛征集筹备中的协会工作方案,并吸收会员,为即将召开的会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欢迎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即将成立的“阳光爱心协会”。自愿加入爱心协会的朋友,可以通过本帖跟帖,也可以通过论坛短信息联系雪月枫火和千寻报名。
       

    评分

    参与人数 3金币 +4 收起 理由
    雕虫小记 + 1 楼主有爱 善莫大焉
    紫雪 + 1 爱心无价
    好人 + 2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6 08:35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22: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雪月枫火 于 2010-1-5 22:11 编辑

    阳光爱心协会团县委批复.jpg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6 08:35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22: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雪月枫火 于 2010-1-5 22:12 编辑

    团县委致民政局函.jpg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6 08:35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22: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申 请 书

    本帖最后由 雪月枫火 于 2010-1-5 22:19 编辑

    商城县民政局:
       为了促进我县爱心事业的广泛发展;配合现有慈善机构开展慈善爱心事业,呼吁社会各界参与到献爱心的实际行动中来,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获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援助。现郑重向贵局递交申请书,申请成立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
       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系列的帮扶和救助工作。开展慈善公益活动遵循自愿、透明、公开、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阳光爱心协会弘扬社会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和团结全体成员尽己所能,不记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展现商城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广大有爱心志慈善的各界人士提供一个友好、方便的互动交流平台,服务社会公益。
       协会成立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接受团县委、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望民政局领导予以批准为谢!
                       申请人: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筹备组
                                2009年12月28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6 08:35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22: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民政部关于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雪月枫火 于 2010-1-5 22:22 编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发展慈善类民间组织,发挥其在社会保障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知如下:
      一、培育发展慈善事业,是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深刻领会新时期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创造性地做好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工作。
      二、培育发展慈善类民间组织,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行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发展与规范并重。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发展慈善类民间组织的规划,鼓励群众参与慈善事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类型的慈善类民间组织,民政部门可以承担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要在慈善组织成立和运作的初期给予帮助和扶持,有条件的地方,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可在办公场地、启动资金、项目开展等方面给予慈善类民间组织必要的支持。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体制的积极作用。
      三、围绕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慈善类民间组织在乡镇和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发挥慈善类民间组织在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方面的作用,缓解当前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不足、机构偏少的矛盾;发挥慈善类民间组织在扶危济困、救助赈灾中的作用,引导慈善类民间组织开展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体现社会关怀。 在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中开展这些活动的慈善类民间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予以备案,免收登记费、公告费;法人条件成熟的,可予以登记。
      四、规范慈善类民间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善民间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评估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和行为准则,督促慈善类民间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慈善类民间组织民主、规范运行。
      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典型事迹,扩大慈善类民间组织的社会认知度,增强社会大众的慈善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指导慈善类民间组织接受社会的监督。凡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应要求慈善类民间组织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与捐赠人有合同约定需要披露的,应当严格按合同要求披露。
      七、鼓励慈善类民间组织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优势,开展活动。善款要专款专用。要提高服务技能,拓展服务领域,把活动深入到基层,使服务对象切实受益。开展多种形式慈善活动,注重慈善项目开发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组织与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创立慈善项目品牌,重视扩大慈善类民间组织的社会影响。
      八、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的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慈善类民间组织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从事慈善事业,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形成职业人才与志愿者相结合的人才队伍。
      九、登记管理机关要规范登记程序,理顺审批环节,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窗口建设。打击假慈善之名,行谋私利、骗钱财之实的行为,以及侵吞和挪用慈善类民间组织财产的行为,维护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对慈善类民间组织的研究。注意总结国内外发展慈善事业的经验。及时发现典型,研究规律,制订方针,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6 08:35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22: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章程

    本帖最后由 雪月枫火 于 2010-1-5 22:36 编辑

                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章  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是由商城县热爱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的公民所自愿组成的民间公益组织,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系列的帮扶和救助工作。开展慈善公益活动遵循自愿、透明、公开、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和团结全体成员尽己所能,不记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协会执行协会章程,接受商城县团县委及商城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地址:商城县西苑中路88号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慈孤助学;
    (二) 敬老扶弱;
    (三) 扶残济困;
    (四) 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设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有爱心、乐奉献,愿意为爱心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 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5 22: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支持!并声明加入,为我县爱心事业尽微薄之力是早年的愿望!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4-26 15:06
  • 签到天数: 10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5 22: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支持!报名参加!
    我们缘在商城论坛也会为商城的爱心事业尽一份力。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5 22: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回到最初 于 2010-1-5 22:22 编辑

    呼吁有更多的爱心人士,积极加入到这个团队中来,为援助更多的蒋晓红聚集力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6 08:35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22: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支持!报名加入“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为爱心公益献一份力量!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千寻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5 23: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0-22 07:42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6 07: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支持!报名参加!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6 08: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自愿加入爱心协会的朋友,可以通过本帖跟帖,也可以通过论坛短信息联系雪月枫火和千寻报名。


    已经发过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知晓并表达愿意加入阳光爱心协会的,请再次将联系方式报给老雪或者千寻,便于联系并再次确认。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6 08: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报名,愿为协会普通会员。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31 10: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6 09: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报名,普通会员。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2 11:31
  • 签到天数: 29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6 09: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好人 于 2010-1-6 09:41 编辑

    支持!并报名参加阳光爱心胁会!为我县的阳光爱心协会出一份力!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6 09: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6 09: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支持!报名加入“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
    为爱心公益献微薄之力!13839792569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6 09: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支持!报名加入“商城县阳光爱心协会”!
    为爱心公益献微薄之力!13839792569
    灌河西边 发表于 2010-1-6 09:23



            灌河西边好,上次的事情,因故未能操作,很是惭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2 19:3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6 09: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省厦门市
    支持,报名参加!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威望 +1 收起 理由
    雪月枫火 + 5 + 1 大爱无疆

    查看全部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商城县论坛 ( 豫ICP备19039661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2402000165号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hwxwb@126.com 举报电话:037161530168

    GMT+8, 2024-4-27 04:28 , Processed in 0.801907 second(s), 3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