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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6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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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9-9 20: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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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6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9-09     【字体: [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商政办〔2019〕28号

    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6个

    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专项工作方案》《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专项工作方案》《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方案》《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民生服务专项工作方案》和《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涉企事项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23日


    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

    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聚焦申领发票、申报纳税、申请办理税收优惠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涉税办理事项,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五个为”要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着力减少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清单、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协调联动;全面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省内通办、网上办税,探索“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制度,切实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办事创业环境,不断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二)主要原则

    1.需求引领。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精简办税事项、整合办税环节、减少申报资料、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基于对纳税人需求的甄别、判断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

    2.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商城县情况和纳税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创新,切实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税时间、提升办税便利度。

    3.深化改革。从纳税人视角出发进行管理改革、制度创新和流程优化,推进办税基本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方便纳税人办税。

    4.分步推进。分阶段、分批次推出一系列压缩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便利办税的措施,确保办税制度符合改革方向、顺应形势要求、切合基层实际。

    二、工作目标

    结合税务机关实际,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办税便利化长效机制,推出一批“短平快”的具体举措,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办税环节更简、办税流程更优、办税资料更少、办税时限更短的目标,让纳税人缴明白税、便捷税、公平税。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办税便利化长效机制。在全面梳理纳税人办税事项的基础上,从便利纳税人办税出发;进一步简并办税事项、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拓展办税途径。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办税便利化改革,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质效。

    1.扩大县内通办范围。进一步拓展同城通办和全县通办的业务范围,在全县通办基础上提升业务通办的层级。依托金税三期、网上办税服务厅等系统,实现同城通办电子信息传递和共享管理,让纳税人方便办税。

    2.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提升税收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抓手,依托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与税收工作的融合度,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3.探索“告知+承诺”制度。支持鼓励基层税务机关探索开展税收优惠办理“告知+承诺”模式,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要求条件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即可优先办理。

    4.探索“容缺办理”制度。坚持信用激励,选取部分基层税务机关探索制定“容缺办理”服务管理制度。在办理申领发票、申报纳税、申请办理税收优惠等涉税事项中,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实行“容缺办理”服务,变以往的“材料不齐不能办”为“材料边准备边办”,尤其对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提供进一步简化程序、手续的“容缺办理”升级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二)办税便利化具体措施

    1.税务行政许可类

    (1)即时办结不超过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实名办税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税务机关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实现即时办结。

    (2)提供税务行政许可代办转报服务。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乡镇(处)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代办转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3)简化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为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或者相关证照、批准文书信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申请人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取消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报送要求,改为当场查验证件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供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4)实现税务行政许可咨询服务可预约。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通过官方网站、电子邮箱或移动办税平台等咨询服务预约渠道,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问题的咨询实现24小时可预约。

    (5)完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送达方式。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乡镇(处),或者直接送达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存在其他困难情形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委托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代为送达,也可以根据申请人书面要求,按照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上填写的地址,于文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领发票类

    (1)推行电子发票。进一步推进发票无纸化试点工作,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等领域使用,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缩短纳税人领用、打印、验旧纸质发票时间。

    (2)网上申领发票。拓展网上办税平台业务功能,或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发网上申领发票两种模式,实现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提出发票领用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由纳税人选择第三方送递或自行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等方式取得纸质发票,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完成发票申领。

    (3)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选择纳税人代开发票数量较大、自开发票需求强烈且涉税风险较小的行业,逐步将其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有效节省代开发票的路途时间或等候时间,同时节省客户取票的等候时间。

    (4)取消纸质发票验旧。充分运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数据,优化增值税发票的验旧领新流程,对领用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逐步取消已开具发票的纸质资料报送。

    (5)精简代开发票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精简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和资料,纳税人在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再报送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如业务合同、协议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3.申报纳税类

    (1)丰富缴税方式。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南省税务局统一安排下,推进缴税方式多元化。除传统方式外,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技术支撑;推广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方式,提供多种缴税方式供纳税人选择,进一步便捷缴税。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较大幅度精简表单填报,缩减纳税人申报纳税准备时间。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

    (2)推进电子税务局应用。按照河南省税务局统一制定的业务、技术规范,全面应用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快电子税务局推进步伐。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和开具、证明开具等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阳光透明的网上办税服务。

    (3)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按照河南省税务局编制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进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县通办,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编制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理涉税事项。

    (4)实现经营企业涉税事项的全县通办。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全县范围内经营的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项,有效节省纳税人办税的时间和成本。

    (5)自助办税设备“进区入社”。充分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在银行自助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便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涉税业务。

    (6)实时查询办税服务厅排队信息。通过移动互联网向纳税人实时提供各办税服务厅当前排队信息和需要等候的时间,便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办税时间和地点,避免纳税人由于不了解周边办税服务厅排队情况而导致的办税时间、地点选择的盲目性。

    (7)推行预约办税。进一步扩大预约办税的范围,在纳税人办税高峰时段大力推行预约办税;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服务,合理平抑办税高峰和低峰;充分利用不同时段的服务资源,避免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无效等候。

    (8)推行实名办税。建立健全实名办税制度,按照企业类型、涉税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实名信息采集范围。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相关附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加强信用管理,防范领用、代开发票等各类涉税风险。

    (9)扩大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范围。将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的便利措施实施范围扩大至C级纳税人。C级纳税人不再需要通过专用设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逐份扫描认证,使取消认证范围覆盖9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0)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对纳税人跨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均要实时共享相关信息,避免纳税人多次往返于注册地税务机关和经营地税务机关,有效降低纳税人办税的时间和成本。

    (11)简化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证明材料。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无需纳税人提供从境外合作方取得的建筑工程证明材料,减轻纳税人资料提供和证明开具的负担。

    (12)简化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的证明材料。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精简其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无需逐一提供全部旅游客户在境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减轻纳税人资料提供和证明开具的负担。

    4.申请办理税收优惠类

    (1)全面开展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全国推广上线相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5〕80号)精神,实现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的电子化和无纸化,大幅提高退库、更正、免抵调的效率,有效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2)压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结算核准时限。将该事项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

    (3)适时执行房产税困难性减免核准权限。依据修改完善的《河南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县级税务机关将适时执行房产税困难性减免政策。

    5.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类

    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积极推进简化流程、简并资料、快捷缴费改革,尽快启动并加速推进数据交换平台二期建设,持续提升服务缴费人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统筹;要明确一名局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沟通,通力协作,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加强对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工作沟通;提高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从纳税人视角综合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制度的关联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三)分步有序推进。按照市税务局工作要求,根据改革措施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复杂性,分批次、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2019年12月底前,推出一批接地气、消“痛”疏“堵”、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改革措施,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2020年底前,再推出一批深化改革措施,显著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在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新要求,结合商城实践创造的新经验,不断充实完善改革措施,一并深入抓好落实。

    (四)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社会认同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好舆情研判,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把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列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考评力度。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上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推进办税便利化不重视、组织不得力、纳税人反映问题突出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规定予以追责。

    附件:2019年办税便利化专项工作优化表


    附  件

    2019年办税便利化专项工作优化表

    序号

    项目

    优化措施

    优化前

    优化后

    压缩比例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即时办结不超过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

    实名办税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税务机关即时办结

    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税务机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申请时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实现即时办结,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时间压缩100%

    2019年12月底

    县税务局

    2

    提供税务行政许可代办转报服务

    申请人可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代办转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纳税人需要往返不同区域(乡镇、处)办理申请事项

    有效节省路途时间和费用

    时间压缩70%

    已实施

    县税务局

    3

    简化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减少申请人证照、批准文书及经办人、代理人合法身份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时,需提交证照、批准文书、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取消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报送要求,改为当场查验证件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供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材料压缩 20%

    已实施

    县税务局

    4

    实现税务行政许可咨询服务可预约

    畅通官方网站、电子邮箱或移动办税平台等咨询服务预约渠道

    现有的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不同程度受到时间、地点的限制

    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问题的咨询实现24小时可预约

    时间压缩40%

    逐步推进

    县税务局

    5

    完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送达方式

    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委托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代为送达,也可根据申请人书面要求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不收取任何费用

    直接送达,申请人上门取件

    文书送达更快捷、更方便

    时间压缩30%

    2019年12月底

    县税务局

    6

    推行电子发票

    进一步推进发票无纸化试点工作

    需到税务机关申领纸质发票,同时对纸质发票需要进行保管和打印

    仅需电子信息交换,可选择网上申领发票

    时间压缩 60%

    2019年12月底

    县税务局

    7

    网上申领发票

    推进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

    到税务机关现场申领发票

    纳税人网上申领发票,并可委托第三方送递,减少路途和等候时间

    时间压缩60%

    已实施

    县税务局

    8

    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纳税人代开发票数量较大,自开发票,需求强烈涉税风险较小的行业,逐步将其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

    需要到税务机关现场代开或通过网络代开

    自行开票可节省代开发票的路途时间或等候时间,同时节省客户取票的等候时间

    时间压缩80%

    已实施

    县税务局

    9

    取消纸质发票验旧

    逐步取消对纳税人已开具发票的纸质资料报送

    到税务机关现场,将已开具的发票纸质存根联提交税务人员验旧

    无需报送

    时间压缩100%,环节压缩100%

    2019年12月底

    县税务局

    10

    精简代开发票的证明材料

    取消代开发票需要纳税人报送的证明材料(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

    需要纳税人提供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

    不再报送

    时间压缩50%,材料压缩l00%

    已实施

    县税务局

    11

    丰富缴税方式

    在河南省税务局的统一安排下,推进缴税方式多元化

    现有缴税方式不能有效满足纳税人需求

    除传统方式外,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技术支撑,试点开通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方式,推行多种缴税方式供纳税人选择,进一步便捷缴税

    时间压缩30%

    2019年12月底

    县税务局

    12

    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按照河南省税务局统一要求和制定的业务、技术规范,全面升级改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步伐

    现行网上办税平台功能不够齐全。不能实现业务全覆盖

    初步建成纳税人依申请业务基本全覆盖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阳光透明的网上办税服务

    时间压缩 40%

    逐步推进

    县税务局

    13

    推进优化版网上申报系统

    增加网上纳税申报的逻辑审核和错误提醒功能

    增值税申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填报项目较多,逻辑关系严谨,容易出现填写错误

    降低申报错误率,提升网上申报速度

    时间压缩35%

    逐步推进

    县税务局

    14

    实现跨地区经营企业涉税事项的全省通办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全省跨地区经营的纳税人可在异地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纳税人需要往返我县办理涉税事项

    有效节省路途时间和费用

    时间压缩70%

    2019年12月底

    县税务局

    15

    自助办税设备“进区入社”

    充分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在银行自助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

    多数自助办税设备安置于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内。与纳税人尚有一定的地理距离

    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

    时间压缩30%

    逐步推进

    县税务局

    16

    实时查询办税服务厅排队信息

    通过互联网向纳税人实时提供各办税服务厅当前排队信息和需要等候的时间

    纳税人不了解周边办税大厅的排队情况,办税地点的选择和办税时机的掌握具有一定盲目性

    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办税时间和办税地点

    时间压缩45%

    逐步推进

    县税务局

    17

    推行预约办税

    进一步扩大预约办税的范围

    办税高峰期,办税大厅人满为患,增加了纳税人的排队时间,在办税低峰期,因纳税人较少造成税务机关服务资源浪费

    合理平抑办税高峰和低蜂,减少纳税人无效等候时间

    时间压缩40%

    逐步推进

    县税务局

    18

    推行实名办税

    推行实名办税制度,减少办税人员合法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每次办理业务时,需重复提交税务登记证件、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只需提交身份证件原件

    时间压缩 30%,材料压缩20%

    2019年12月底

    县税务局

    19

    扩大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的范围

    将A级和B级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的便利措施实施范围扩大到全部C级纳税人

    C级纳税人需要通过专用设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逐份进行扫描认证

    无需认证

    时间压缩90%

    已实施

    县税务局

    20

    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

    在纳税人经营地和注册地两个税务机关之间,通过网络自动传递纳税人的办税信息,减少纳税人跑路

    纳税人至少需要去注册地税务机关2次、经营地税务机关2次

    纳税人最多需要去注册地、经营地税务机关各1次

    时间压缩50%,环节压缩50%

    2019年12月底

    县税务局

    21

    简化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证明材料

    取消境外建筑工程项目的涉税证明材料

    需要纳税人提供从境外合作方取得的建筑工程的证明材料

    不需提供

    时间压缩30%,材料压缩100%

    已实施

    县税务局

    22

    简化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的证明材料

    取消境外提供旅游服务的涉税证明材料

    逐一提供全部旅游客户在境外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仅需提供其中2位客户的证明材料

    时间压60%,材料压缩80%

    已实施

    县税务局

    23

    全面开展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

    实行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通过电子资料传递,缩短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退库、更正、免抵调时需要传递纸质资料,并赴财政等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实现退更免资料电子化,系统传递资料,无需纳税人往返各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时间压缩80%,环节压缩 60%,材料压缩60%

    2019年12月底

    县税务局牵头、县财政局、人行商城县支行配合

    24

    压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结算核准时限

    压缩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

    时间压缩65%

    逐步推进

    县税务局

    25

    执行房产税困难性减免核准权限

    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办税效率

    按照核准权限由县税务机关办理

    由县税务机关办理

    时间压缩30%环节压缩60%

    逐步推进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26

    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改革

    积极推进简化流程、筒并资料、快捷缴费改革。加快推进社保费数据交换平台二期建设

    征缴信息共享程度低

    简化流程,提高数据交换实效,建立实时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参保信息和征收信息实时传递

    时间压缩 50%

    逐步推进

    县税务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人行商城县支行配合


    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

    审批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7〕135号)精神和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把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最大程度缩短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市场开放公平、审批规范有序、政务服务高效的新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推进放权彻底、监管到位、服务提升,破除制约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的各种羁绊,为激发有效投资拓展空间,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9年年底,全县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前置要件和中介服务事项更加明晰规范,审批流程更加简化,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实现在线并联审批。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减少20%左右,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缩减20%左右,申报材料平均减少20%左右,非涉密投资项目网上在线办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规范整合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按照《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商政办〔2018〕52号)要求,各部门分别梳理本领域所涉及的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审批事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各部门自行设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审批范围过宽或流程设置不合理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缩小审批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对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进行整合;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对“无理提供、无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对“重复提供、反复提供”的申报材料实行部门在线共享。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相关审批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各有关部门要于9月20日前制定本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整合工作方案,并报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务大数据局审核,10月20日前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同时,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所涉及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县发展改革委、政务大数据局、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林业茶产业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档案局、气象局、人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探索县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研究借鉴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和信阳市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商城县试点实施办法,完善承诺标准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力争年底前在产业集聚区、轻工业园区试点试行。(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产业集聚区、轻工业园区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编制、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其中对点多、面广、单个项目投资500万元及以下的同类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其中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审批实施方案时选址意见书和土地预审不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原则上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要缩短部门内部审批手续办理时间,提高部门协同办理效率,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前期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创新项目代建机制,成立专业化代建机构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探索建立“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代建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代建模式,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县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项功能,加强与各部门相关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全面推进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服务。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县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积极推广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模式。为破解审批环节多、耗时长、互为前置等突出问题,按照自愿申请、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的原则,对于投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各类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审查申请材料,在材料能够基本满足本部门技术性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可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待前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预审意见直接转换为审批手续。强化监督落实,把“容缺办理”落实工作纳入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事项统一进行督查考核,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估考核。6月底前,县发展改革委完成容缺办理联合审查机制制定工作,县政务大数据局完成政务平台“容缺办理”窗口线上线下的开设工作。各审批部门要公布本系统容缺办理事项清单,并报县发展改革委审核。(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借鉴“拿地即开工”等推进模式,加快产业项目落地。学习借鉴郑东新区“服务八同步,拿地即开工”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在产业集聚区、轻工业园区探索“服务六同步,拿地即开工”推进模式。“服务六同步”,即同步推进招商引资与产业准入、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大气污染防治、土地报批出让等六项工作,项目招商时,自带“产业投资和规划建设双方案”,及时推介产业定位及准入、规划条件、用地情况等信息,指导企业进行方案设计。同步提前进行土地报批、施工围挡搭建、环保治理等工作,保证土地报批征收工作高效完成,拟供土地达到“双净地”标准(仅限出让土地)。“拿地即开工”,即项目用地挂牌期间提前指导,土地摘牌之后联合会审,达到条件后即可开工。土地挂牌期间,准备办理土方清运路线、渣土车辆的双向登记卡等手续。摘牌当日,召集相关部门集中研判项目基坑施工方案,出具联合会审意见,允许项目单位当天进行土方工程。及时组织县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城市管理局、人防办、供电公司等部门召开建设项目手续集中辅导会,明确材料清单及各类材料的技术要求,指导企业做好审批准备。(县发展改革委、招商办牵头,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林业茶产业局、人防办、产业集聚区、轻工业园区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本领域改革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联络员和具体责任人,逐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落实。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要加强与省市直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国家、省、市最新改革要求,按程序加快推进本领域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持续完善我县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体系。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跟踪问效,各责任部门定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改革成果随时报送。


    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互联网+监管”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监管”技术与部门业务深度融合,强化我县“互联网+监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联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汇聚相关数据,加强分析利用,全面梳理监管业务事项,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和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2019年9月底前,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云,推进数据共享,运用“互联网+监管”技术手段,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民生、安全、食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创新监督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实现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决策分析等主要功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应用创新,按照“成熟一批、接入一批”的原则,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拓展监管业务范围。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工作,运用“互联网+”思维进一步加强民生、安全、食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力度,促进政府监管实现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县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在国务院公布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我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基础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名称、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监管对象、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内容,监管事项统一纳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县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构建有效监督问责机制。确保“互联网+监管”系统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热线等对接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和纠正处理本部门本系统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和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分类处置有关问题线索,对“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监督整改,对存在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县纪委监委牵头,各派驻纪检组具体落实)

    (四)加强网络平台安全防护。加强“互联网+监管”网络平台安全防护工作,强化信息容灾备份,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依法保护力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制,对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而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县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工作布署。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责任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压实各个环节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绩效考核。要将“互联网+监管”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资源和监管业务系统,扎实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结合实际,科学设置绩效考评的目标任务,细化绩效考评指标,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绩效考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互联网+

    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7〕135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构建高效便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商城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部署,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进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消除“信息孤岛”,逐步形成以商城县政务云平台为基础、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为主导的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县、乡两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商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网上政府”,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年底,商城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运行。一是持续完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实现县、乡两级政府部门全覆盖;二是完善全县统一政务大数据平台,承载全县政务数据资源汇聚、交换、共享,具备大数据挖掘、分析功能,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支撑;三是建成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行政审批覆盖县、乡两级,群众关注的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终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运行。确保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公民、法人其它社会组织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升级改造,尽快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接入省一体化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系统。12月15日前实现县、乡镇(处)全覆盖,加大网络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业务资源网、部门业务专网等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联通。(牵头单位:县政务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处)人民政府)

    (二)完成调整后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录入。加快对调整后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5月25日前完成对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并在权力事项管理系统中修改完善。通过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完成对全县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核和入库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务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三)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平台资源,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专栏模块,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业务系统接入,加快相关数据共享交换,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支撑。建设覆盖县、乡两级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为公众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相关服务,提供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监督考核等功能。(牵头单位:县政务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处)人民政府)

    (四)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完善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对接水电气、社保、教育、环境等领域便民服务事项,推动信息系统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便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1.推进供电、供水、供气事项一网办理。加快供电、供水、供气信息平台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2月31日前实现县、乡镇(处)两级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县政务大数据局)

    2.推进社会事业领域事项一网办理。推进社保、教育考试、医疗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2月31日前实现县直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信息查询和全县社保卡的信息查询;2019年年底前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实现网上查询;中招、高招、成人高考和研究生考试成绩与录取结果实现网上查询;县属医院实现在线预约挂号;12月31日前实现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网上申办信息查询。(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政务大数据局)

    3.建设全县统一的环境信息发布窗口。依托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县统一的环境信息发布窗口,增强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尽早实现全县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实时数据信息发布。(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政务大数据局)

    (五)拓展网上办税和非税缴费功能。加快网上办税大厅和网上非税缴费平台建设,并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2月31日前实现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2019年年底前实现预约办税和跨地区经营企业涉税事项一网通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交通违法罚款、考试考务费等适宜网上缴纳的非税收入均可网上缴纳。积极探索非税收入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配合单位:县政务大数据局)

    (六)推进涉企服务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实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双告知”信息推送与认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及部门间联合惩戒、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等相关功能的统一应用与集中展示。建设全县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和应用系统,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查询、自助打印等功能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库,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部门间的共享互用;12月31日前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人口数据库、省统一电子认证平台对接,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与公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为企业刻章提供便利化服务;提供面向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企业电子档案在线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政务大数据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政务大数据局负责整体平台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完善,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对接。各乡镇(处)和县直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工作快速推进。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乡镇(处)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协调、督导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督导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处)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要按照“周通报、月督导”制度要求,及时梳理总结每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务大数据局(联系人:罗喆13782908995电子邮箱:43052262@qq.com,县委办、县政府办将适时进行督查)。

    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民生服务专项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7〕135号)精神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民生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生活,增强改革获得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供给,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解决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年底,建立完善并公布各类证明清单,压缩供电、供水、供气报装时限30%以上,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水平和银行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不动产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抵押登记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供电行业民生服务水平。精简、整合用电报装申请资料,简化业务流程,建立重大项目与民生项目用电报装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用电报装时限。开展电价政策服务工作,帮助企业降低电费支出。促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更加公平开放、杜绝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对城市配网和农村电网的投资倾斜力度,形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体系,进一步提升供电质量,逐步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完善停电故障报修服务制度,进一步压缩停电故障抢修到达现场时间。严格执行停电公告制度、电力服务热线电话公示制度,进一步压缩投诉处理时间。(县供电公司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用电报装时间在现行《供电监管办法》规定基础上压缩1/3以上;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时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压缩1/4以上;用户投诉答复时间由现行《供电监管办法》规定的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

    (二)优化供水、供气行业民生服务。按照“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供水、供气行业民生事项办理程序,精简审批事项,缩减办理期限。将供水报装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施工、通水验收、合同签订、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水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将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由11项缩减为7项,供气报装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施工、合同签订、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气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开展供水、供气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前期工作,尽快出台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实施方案。建立供水、供气行业服务承诺制度和违约责任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服务及办事程序等。加快建立供水、供气网上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第三方社会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缴费等便民服务。(县城市管理局,各供水、供气企业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强化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供给。全力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2019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全面部署和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及时受理群众急难求助,保证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创业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服务“五提升”,进一步缩短时限、减少材料、严控环节、减少流转、降低费用,切实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县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四)深入推进银行业领域优化民生服务工作。加强银行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银行业服务收费行为;持续减费让利。推动银行业机构网点下沉;完善银行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提升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水平。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稳妥推进“三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商城银保监组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五)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清理规范不动产登记前置事项和登记申请材料,创新申请方式,提高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收件、审核、登薄发证效率。构建申请方便、程序简捷的不动产登记程序,减轻群众跑路负担。加强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公开,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标准化,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应用。明晰不动产登记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遗留土地规划建设问题处理,妥善组织权籍调查,为不动产登记的办理创造条件。(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处)人民政府统筹推进)

    完成时限:到2019年年底,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前置条件更加明晰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更加方便简捷,登记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县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统筹协调,各乡镇(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本地、本领域具体改革事项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优化民生服务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完善相关组织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对服务流程不规范、优化服务不到位、群众投诉较多的地方要进行通报。

    (三)注重舆论引导。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提升民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营造推进民生服务改革的良好环境。


    商城县2019年“放管服”改革涉企事项

    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精神,根据《信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涉企事项专项工作方案》和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涉企事项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决策部署,坚持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坚持不懈抓好涉企事项领域“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将“放管服”改革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

    二、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涉企事项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企业准入经营便利化水平,逐步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涉企事项办理新模式,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改革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工作模式。创办企业进出只需到市场监督窗口提交一次申请,即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一户市场主体的诞生,上面有必选项的营业证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公安公章刻制备案,七个部门信息共享。各类市场主体再根据自己经营的行业特点和企业性质,通过选项模块打钩,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有28项备选事项供企业选择。有效解决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材料重复提交,办理时间长等问题,真正实现所有的市场经营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气象局、粮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落实“先照后证”审批要求,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照时间。坚持“窗口告知”与“部门认领”相结合,市场监管局运用信息化手段将企业信息精准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通过共享发布方式,由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查询认领企业信息,充分衔接登记和监管,促进企业信息在市场监管部门和审批主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提出各自部门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关键词,做好企业信息接收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各项审批事项,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商登记、行政审批、后续监管衔接协作的责任机制,确保相关审批部门对告知信息及时认领和有效反馈,实现后续监管全领域、全时段、全覆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县推行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模式,加快实现各种类型企业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环节均通过网上办理。加快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按照“无介质”“零收费”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便民助企、安全管理,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深度结合,服务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持续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开放各级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住所承诺制申报(不再索要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协议证明)。变更登记,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股东,经营期限等,可实现“一网通办”,方便高效。持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上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为申请人提供注销登记简便化。申请企业通过这两个板块信息在线填报,系统自动将公告结果同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发布,申请人在家就可进行注销登记操作,企业反映的“注销出门难”得到根本解决。使“进门”和“出门”一样快捷。(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和实施方案,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依法公开并运用随机抽查结果,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信息交换机制、效果通报机制、争议解决机制、督导考核机制等,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化和部门信息共享全覆盖。着力推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顺利开展,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资源,强制企业参加培训、学术研讨、考核评比并收费的,按乱收费行为查处。(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落实国家、省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的政策。对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各乡(镇、管理处、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养老医疗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的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业和就业创业的支持。(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进行分类清理规范。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要按照“清费立税”原则,进一步清理、整合和规范,逐步减少项目数量。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合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性基金。归并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收费。对超过服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要降低征收标准。(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我县要根据中央和省两级编制的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在国家、省政策范围内,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省下放和委托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列入清单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将清单内涉及本部门的收费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以及收费场所对外公开。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作用,抓好涉企收费监管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并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涉企收费部门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监督本部门、本系统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管理规定,杜绝乱收费行为。强化企业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阳光三务”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涉企事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处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和业务协同,指导本系统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解读涉企事项改革政策,积极宣传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形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处)要把涉企事项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相关部门要组织联合督导,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改革效果进行科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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