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在商城|商城县论坛——河南省商城县人的网络家园(商城县门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查看: 27980|回复: 28

[百姓维权] 至李高岭书记和周哲县长的公开求助信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0 09: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焦作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尊敬的李书记周县长:
我们是祥和小区全体业主,迫与种种无可奈何的现状,才向您送达此公开信,也算是我们向政府发出的求助信!恳切的希望您能够了解下我们小区业主的当前困难,为百姓阶层伸张公平与正义。
我们小区全体业主对开发商及其委托的祥和物业公司早已失望透顶,也满腔愤恨,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多次找到祥和物业要求和业主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均遭到拒绝。现在他们只收钱不搞正规服务。他们在小区物业管理上的黑、差、脏、乱已经为全县同行以及其他小区业主所公知(后附详情)。业主们实在忍无可忍,才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于201946日召开业主大会,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更换掉祥和物业公司。召开大会时,本小区实际入住业主总户数不到580户,而现场签到的业主多达380多户(业主大会的具体资料以及更换物业公司的决议和申请等相关资料,我们也早已送达房管局与城关镇相关部门领导处)。会后,由业委会依法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直接联系其他物业公司进行洽谈和比较,经过与信阳顺峰、信阳正和、商城华儒、商城鑫源物业四家物业公司直接洽谈与比较之后,业委会最终选定了鑫源物业公司,并在前期物业公司撤退之前,已经把业委会与鑫源物业公司商定的《物业服务细则》及物业费标准都发布在业主群并获得绝大多数业主在微信群内表决同意。
业委会于428日向祥和物业公司送达了《解除前期物业公司的通知》,要求其最迟于515日前向业委会移交完工作后,撤离本小区。后,业委会又于511日再次向其送达了须尽快按时移交工作的告知函。截至到515日晚间,物业公司任然未安排任何交接且拒绝退场。业委会被迫无奈,于当天晚间依法锁闭物业用房大门,并张贴告示宣布暂时接管物业用房(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用房的产权为全体业主公共共有)。
截至到530日,祥和物业公司任然拒不移交工作,自16号以来一直处于放假状态,已经造成部分业主用水问题得不到顺利解决(60%以上业主家的水卡都被物业公司要求统一管理,目前都被锁在了物业办公室内)。与此同时,开发商极力反对业主们更换物业,他们一方面写材料向县级主管部门质疑业委会的合法性,一方面试图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的长江物业公司进驻本小区。县房管局下属的物业管理办公室的陈宝祥主任也公然在小区内直接发话要求全体业主接受长江物业公司入驻!且总是把开发商质疑小区业委会的合法性挂在嘴上。业主们非常纳闷:一个开发商而已,它由什么权力和资格来质疑业主委员会?,它有什么权力来强制决定小区业主购买谁家的物业服务?它又有什么资格和权力来强制业主接受他安排的物业公司?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县房管局物业办对于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的事宜也仅具有监督的权力,那么,陈宝祥主任凭什么提出要求业主们接受长江物业?这里面存在什么关系?!
事到如今,业主们自行选聘的物业公司入驻遭到了派出所等部门的阻止,个别执法人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口口声声说我们业主换物业不合法,请问你们有什么理由,有什么依据?小区物业更换的问题依然无法解决,直接主管单位——“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以陈宝祥主任为代表的领导们公开性地偏袒开发商及其物业公司,新签约的物业公司又进不来,眼见小区的垃圾一天比一天多起来,业主家里也在陆续停水,一个庞大的集中性的生活社区失去了物业管理与服务,其中的杂乱可想而知!业主们也正在倍受煎熬中带着不断积聚的抱怨生活着。
因此,再次肯求李书记能查证实情,体恤祥和小区业主们的心声,早日为民解困。则,全体小区业主委实感恩不尽!!
祥和城市广场全体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2-30 07:54
  • 签到天数: 5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9-6-20 09:4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新乡市
    掉个“主”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0 09:49: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看的认真哈,最后一行才发现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2-30 07:54
  • 签到天数: 5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9-6-20 09:58: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新乡市
    西红柿 发表于 2019-06-20 09:49
    看的认真哈,最后一行才发现

    欲求政府办事也得严谨,否则当官的会说老百姓“瞎胡闹”。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0 10:2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作为祥和的业主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帮我解决问题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0 11:1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山高皇帝远,可怜普实的老百姓,谁能为我们说句公道话!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0 11:2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请当官的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22 06:59
  • 签到天数: 28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9-6-20 11:3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陈宝祥不作为,公开接受别人宴请。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22 06:59
  • 签到天数: 28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9-6-20 11:3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到信访办,可以解决。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0 12:31: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台州市
    作为祥和业主!所诉属实!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0 12:3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台州市
    物业赖着不走是开发商指使的,开发商非要把我们的人防车位卖掉,如果换成我们的物业公司了就不听开发商的了,就没有人把我们的车拦在大门外边了,就没有办法强制我们买我们自己的车位了,小区内的一些违法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没有人制止了。开发商和物业的行为与同黑社会!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0 19:47: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哎,还是住在农村好。也不用交物业管理费,也不交公粮提留。只要自己不违法,谁的脸色都不用看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28 14:04
  • 签到天数: 6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9-6-21 22: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金云磊雪 发表于 2019-6-20 12:37
    物业赖着不走是开发商指使的,开发商非要把我们的人防车位卖掉,如果换成我们的物业公司了就不听开发商的了 ...

    如果政府不作为,都是白扯!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7-18 13:52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9-6-22 14: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当官不为民做主 他们就是不回家卖红薯  领导们很忙 那顾得给我等屁民解决民生问题啊

      看看这图片上的日期 几年了 问题还是问题 谁给你解决啊  毛做梦了  
    201903_trThHUA8IRhFLZGRk3y8l7506y6EQ6eD.jpg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3 17: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随州市
    你业主只要动手,派出所出警很快哟,说你业主寻衅滋事,如果物业打业主,派出所慢悠悠过来说一句,你们属于纠纷,建议业主法院起诉解决,这就是你说的所有业主打物业的结果和物业打业主的处理结果,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6-25 15: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然并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9-18 10:54
  • 签到天数: 47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9-6-25 16:1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没找到给做主的人,有了他便会添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6-28 10:0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6-25 16: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2-30 07:54
  • 签到天数: 5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9-6-25 17:3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游山虎 发表于 2019-06-25 16:11
    没找到给做主的人,有了他便会添上…

    查缺补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2-30 07:54
  • 签到天数: 5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9-6-25 17:39: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叶子露 发表于 2019-06-25 16:12
    本帖最后由 叶子露 于 2019-6-25 16:15 编辑

    此帖主题的“至”字有待商榷,无论什么信,既然公开发表了个人认为还是用“致”比较准确。

    哇,比我还仔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商城县论坛 ( 豫ICP备19039661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2402000165号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hwxwb@126.com 举报电话:037161530168

    GMT+8, 2024-4-27 04:02 , Processed in 0.372865 second(s), 3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