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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彩都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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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5 17: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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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个闲来无事,看到一篇美篇,评论说人、景、图、文全俏巴,还有人说文彩好,我看后也深有同感,就截点图给大家欣赏一下,重点词语也给划出来了,大家要注意了:好文采逗是介样的,以后莫没事逗抱个手机看,也得多学习,要全方位发展,结识好人、看到好景、拍出好图、写出好文。只有这样,才能活出潇潇洒洒的一生!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17: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还有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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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17: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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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6 07: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像四口,可能有二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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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8-9-26 15: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月光羁绊 于 2018-9-26 15:25 编辑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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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6 17: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要说呢,你确实无聊透顶。
一、这样的美篇本人还要贴出来,敬请关注。
二、即将来临的十一长假,本人还要带我的文朋诗友们出行两次,也就是说,类似的美篇至少还有两篇。我的文字图片风趣幽默,随意畅快;贯穿始终,不会改变。
三、话说回来,你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便随意剪辑粘贴我的作品,你违法了。只要你不是像老乌龟一样龟缩在阴暗的角落里,而是光明正大地向我叫板,我立马去起诉你。你敢吗?
四、我要是犯法了,你去公安局检举揭发;要是违纪了,你去县纪检委举报。如此下作之举,有用吗?
五、我可以活活地撑死你:你什么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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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0-21 21:07
  • 签到天数: 7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9-26 17: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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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9-26 19: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有人因为这篇帖子,要起诉缘在商城论坛,既然如此,那就各自保重吧!
    论坛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各自的权益和权力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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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6 19:1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我要起诉明天就开始!我的著作权名誉权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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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6 19:2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人曾经打赢信阳市首例著作权纠纷案,多少有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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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9-26 2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不能成立,建议换其他维权名称,不然在法官面前闹出笑话来。
    网友还无所谓,他们习惯了各种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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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9-26 20: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没看到楼主主题帖有任何侵犯名誉权的迹象和嫌疑,既然某人要将楼主和缘在商城亦或是我列为被告,那么我们拭目以待!千万别泄气,一定要告,告出威风来!

    因某人不是经论坛程序维权,直接将微信发给我本人,特就此事声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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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27 00:0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9-27 00: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乌桕先生 发表于 2018-9-26 19:18
    我要起诉明天就开始!我的著作权名誉权被侵犯!

    先生,你又要告谁啊?那年要告我,吓的我不敢说话了,不晓得咋搞的又偃旗息鼓了,这次俺不说话,偷偷看你咋告的,挺你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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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7 08: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8-9-26 20:13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 ...

    我的作品,未经我同意擅自断章取义、随意复制粘贴,以达到侮辱、诋毁之目的,还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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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7 08: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橄榄ty 发表于 2018-9-27 00:08
    先生,你又要告谁啊?那年要告我,吓的我不敢说话了,不晓得咋搞的又偃旗息鼓了,这次俺不说话,偷偷看你 ...

    我可以清楚明白地告诉你:当年我的法律程序都走完了,只是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查到你的IP是北京的,按照当时的规定,除非是重大刑事案件,否则不予跨地区追查你是谁。法院无法继续法律程序只好央求我撤诉,你逃过了被起诉的过程。
    如果你是条汉子,不应该龟缩在黑暗的角落里。直接站出来和我PK,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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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8-9-27 10: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乌桕先生 发表于 2018-9-27 08:35
    我的作品,未经我同意擅自断章取义、随意复制粘贴,以达到侮辱、诋毁之目的,还不算侵权?

    你告吧,本来与我们无关,但今天既然你要和我们站在对立面,我支持你,我们无需对话,按你的想法去做,必须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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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7 14: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乌桕先生 发表于 2018-9-26 19:18
    我要起诉明天就开始!我的著作权名誉权被侵犯!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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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7 14: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乌桕先生 发表于 2018-9-26 19:23
    本人曾经打赢信阳市首例著作权纠纷案,多少有点经验

    你的这话我们耳朵已经起茧了,前年起诉“橄榄”结果是了无音讯。希望这次有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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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8-10-7 20: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移动
    又躲了几天,没动静,我就放心大胆地出来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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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10-10 14: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这样的照片怎么能发出来?太不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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