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在商城|商城县论坛——河南省商城县人的网络家园(商城县门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查看: 5910|回复: 15

[求助] 谁可以回答我?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18 13:0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3-2 21: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市沙坪坝区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昨天晚上,无聊时逛到情感世界版,在《我的QQ情结》一文后发了一帖子。今天上来一瞅,居然莫名失踪了。自认为不符合删除条件,所以很纳闷。不知道哪位领导可以告诉我,为了什么而删我的帖子?我的帖子触犯了哪条坛规?这样也好提高提高自己的素质,继续为论坛添砖加瓦。.......................先谢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3-2 21: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原因,已经从论坛短消息告诉你了,谢谢楼主对论坛的关心和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10-12 11: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3-2 22: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18 13:0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3-2 22: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沙坪坝区
    原来管理员是可以为了避免麻烦而删除帖子的哦。不过不知道,“责任”又怎样解释呢?算了,俺还是不麻烦您了,自学成才去吧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28 01:01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3-3 08: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别叫了乖,他们都是怪兽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3-3 09: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4# 遥望商城


    论坛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作,不可能完全做到每一个人满意,况且,我们管理团队还不够健全,能力有限,难免因为一些问题没表述清楚而造成误会。

    论坛是有章程,章程里也有规则,章程的规则是来自宗旨的,一切以宗旨为指导,规则没有规定的,可以在宗旨的框架下进行管理,以达到论坛的最终和谐。

    谢谢你在论坛里广泛参与,当时因主题帖出现变化,而回帖已经不适应的时候,同时删除了几个网友的回帖,不便给出统一的理由,也不便一一给出理由,对我们的工作有意见是很正常的,特别是在某些事情非常敏感的时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3-3 10: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不看不知道,
    俺发现俺的回帖也被删了。
    楼主比较幸运还收到了删除理由,
    俺什么都没收到,
    奇怪吧!
    所以与俺相比恩心理平衡了吧!
    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3-3 11: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塞外飞哥 于 2009-3-3 11:11 编辑

    理解万岁!
    也许,论坛管理者的工作存在许多不妥当的地方,欢迎网友提出,我们会尽力的做好。
    同时,也恳请能给予理解,让我们有提高的机会!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18 13:0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21: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沙坪坝区
    如果保持沉默可以换来论坛的“和谐”,我会考虑的。呵呵。 5# 人在边缘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3-3 21: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多理解,和气生财,论坛靠大家嘛!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18 13:0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21: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沙坪坝区
    6# 回到最初


    论坛管理确实很复杂,向辛勤的管理们致敬。真诚的!
    很赞成回管您的说法,完全做到每一个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不仅论坛管理,世事皆如此。还好,我发帖子的初衷并不是想得到“满意”,因此也没有很大的心理落差。我在论坛里游走,无非是无聊,打发时间(说高雅点叫休闲),偶尔自言自语,偶尔凑凑热闹。如此而已。很感谢回管短信回答我的质疑和在此的回复,我也抱着平和而善良的心态想,如果这是个误会,就权当是误会吧。
    但是,让我现在沉默着,我是做不到的,性格使然,不吐不快。所以,假使“不适应主题贴”,请删除之,我将不再提起任何“上诉”。
    从您的回帖中,我明白了删除回帖有时候也是很无奈的,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的,如果非要执拗地寻找理由,那也就是“不适应主题帖”了。很悲哀:自己居然发言找不到主题!不过又有什么呢?这样的状况以前大概有,以后也许还会有,找对了、适应了就好。对于我这种一向不怎么关心主题的人来说,找不到主题也许更好。不过,在这件事情上,抛开是否追究另一个深层次的话题来讲,如果因为版主的一个“点错”导致了网友回帖的“不适应”,就该删除这些“不适应”,那么,我倒天真地认为,其实应该删除的,还有点错的主题帖,而不仅仅是回帖。即使真的要删除回帖,也应该诚恳地说明理由,大家也不是不会理解。事实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既然是“点错”,版主何妨在后面跟贴说明,是自己的失误造成的?我想,网友们的疑惑得以解开,又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这样一来,我相信我们不仅不会嘲笑版主的失误动作,反而会打心眼里佩服版主坦荡、勇敢、率真的人格魅力,进而更加地亲近论坛。然而,事情就是这样可笑,这样的删除回帖的方式,让我不得不有些小小的愤慨,再加一些小小的失望,甚至会失衡地“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暗自揣测这“点错”是否会是习惯性动作。…………
    一切都已经过去,删了就删了吧,本着宗旨,为了和谐,把“不适应”、“不和谐”删除,那确实是很应该的了。只是,作为一个热爱论坛、关心论坛的普通一员,我担心,“和谐”的结果也许会让更多的人沉默不语,怯懦地不敢发出自己的声音,畏缩着不愿表达自己的意见,迟疑着不能表明自己的观点。那么,坛子将用什么来“招揽顾客”?又何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健康氛围和大家期待的良性发展?
    言尽于此。再次谢谢回管的热心和诚挚。论坛是每个流浪者的心灵栖息地,或真诚,或温馨,或调侃,或不羁,或失意,都有其存在着的道理。我真心地祝愿缘在商城论坛蓬蓬勃勃地发展壮大,吸引更多的坛友 “安居乐业、嬉笑怒骂”,再从这里开心出发。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18 13:0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21: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沙坪坝区
    7# shell


    的确,我很幸运,得到了删除理由。因为我选择了“上诉”。现在,我很平衡:左边有脚,右边也有脚;左边有手,右边也有手;左边有脑,右边也有脑……恩也平衡了罢!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18 13:0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22: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沙坪坝区
    8# 塞外飞哥


    我很理解。如果不理解。我会是另外的一种回应方式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3-3 22: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楼主,就这样吧,
    事情已经过去,
    管理员也不容易。
    多一些理解吧!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5 10:21
  •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3-3 22: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呵呵```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3-3 22: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俺一直很平衡,
    您是论坛老人了。
    近期的事情您应该也看见了,
    有些事情不是孤立存在的!
    12# 遥望商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商城县论坛 ( 豫ICP备19039661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2402000165号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hwxwb@126.com 举报电话:037161530168

    GMT+8, 2024-5-2 16:23 , Processed in 0.100564 second(s), 2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