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在商城|商城县论坛——河南省商城县人的网络家园(商城县门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楼主: 商城金盾

使用非法保安的单位-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一票否决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9: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网络是虚拟世界,但不是脏乱差无规无矩的臭水沟。个别素质低下的人不去讨论帖子内容,评判是非曲直,而是盯着发帖人恶意抯扰。使人感到论坛里好向也有牢头狱霸,呟三喝四,沾污了一块自由洁净之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9: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商高使用非法保安,是给法治政府抹黑、给商高教育形象抹黑,谁能揭开违法真相,谁是违法违纪的作蛹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1 19: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商高面对譽论监督装聋作哑,不屑一顾。视网络论坛低级庸俗,手握权力高高在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3 20: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所谓一票否决,就是全盘否定。一票否决是对违法的惩罚,商城县高中不应当一票否决吗?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5-1-4 19: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目前中小学教师追求的是政府的法治,也就是依法依规办事。从商城高中故意使用非法保安,我行我素、无视法治的状况,折射出我县教育法治观念的淡薄和法肓无惧的趋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0 18:39
  • 签到天数: 97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4 19: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商城金盾 发表于 2014-11-28 21:35
    保安从他有偿服务开始就进入了市场化。由政府出资变为社会出资进行治安防范,是我国社会治安体糸的 ...

    你们之间有矛盾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5-4-1 20:0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1-4 20: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4 20: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5-1-4 20: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楼主与商高,一无个人恩怨、二无利害关糸和矛盾。是合法与违法的争议、是执着坚守法律与不屑一顾违法的马拉松竞赛。万事有终点就一定有结局。吉祥保安因违法被河南省公安厅宣布撤销,楼主作为朋友和监管的双重身份信息告知,商高却只给了两个字“收悉”。然后我行我素,高傲幼稚本不是知识分子应有的素质,权力使人忘乎所以,金钱包裹着盛名下的丑恶。使人不能理解的是用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掩人耳目。这就是所谓的矛盾与过节。法治社会的大潮已经来临,商高依靠装聋卖傻、依靠并不牢固的权力怎能抵御法治车轮的碾压?应该主动承受一票否决的惩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5 16: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商城金盾 发表于 2015-1-4 20:51
    楼主与商高,一无个人恩怨、二无利害关糸和矛盾。是合法与违法的争议、是执着坚守法律与不屑一顾违 ...

    吉祥保安因违法被河南省公安厅宣布撤销,楼主作为朋友(楼主的道德品质有问题,既然是朋友你怎么能五次三番的这样干?)和监管(你是怎么监管的?你的监管权是怎么用的?难道只能在几个论坛上不耐其烦的发一些让人讨厌的帖子。)的双重身份信息告知,商高却只给了两个字“收悉”。(你想要什么?是不是想敲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5-1-5 19: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商城金盾 于 2015-1-5 20:07 编辑
    dg558 发表于 2015-1-5 16:50
    吉祥保安因违法被河南省公安厅宣布撤销,楼主作为朋友(楼主的道德品质有问题,既然是朋友你怎么能五次三 ...

         人与人在社会上需要的是“尊重”不过尊重是相互的。发帖只是针对合法还是违法的话题,并无人身攻击或无中生有的言论。你感到讨厌吗?你为什么不敢辩解说明真相?你为什么摆出一副高高在上,不屑一顾的姿态?“收悉”就是收到认可,就是知道撤销的保安再使用就是违法?商高为什么知道了还故意违法?难道不是对法律的藐视、对自己和他人尊严的损害?难道不是对“诚信”二字的泻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9-12-11 18:20
  • 签到天数: 40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6 14: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8 12: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
    让金盾干了,他就不嚷嚷了。没赚到钱急红了眼吧!深圳改革开放已35年还有不少企业自聘的,楼主要不要来深圳政府门口嚷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18: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商城金盾 于 2015-1-8 20:46 编辑
    nantian 发表于 2015-1-8 12:43
    让金盾干了,他就不嚷嚷了。没赚到钱急红了眼吧!深圳改革开放已35年还有不少企业自聘的,楼主要不要来深圳 ...

         不是自聘,是自招自用,是国家法律允许的。商城高中是自招自用吗?你为什么要转移论点,偷换概念,是愚顿还是别有用心?人防保安作为经营单位只是提取一点管理费用,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用工风险。不违法、不涉黑、不与用人单位联手黑国家的钱,何言赚不到钱急红了眼?如果你想给商高的违法辩白、给非法保安喊冤,你不是个法肓也是残渣或嫌犯?法律、法治怎能容忍商城高中无法无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9 10: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
    你好拽哦,那个做TPLINK的工厂就自聘用的的保安,你来深圳这边跟人家政府来反映吧。金盾你不觉得你为了你的生意说话急火攻心,低级话语都拥出来了,就你这种做生意的方式,说话的方式,谁甩你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9 18:4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nantian 发表于 2015-1-9 10:43
    你好拽哦,那个做TPLINK的工厂就自聘用的的保安,你来深圳这边跟人家政府来反映吧。金盾你不觉得你为了你的 ...

    你莫理他就是了。常来逛论坛的人,都心知肚明是怎么一回事,两个保安公司的内斗。开始大家还当回事,后来看多了(这样的主题贴也不是一个两个了),大家都明白真相心领神会了。没人搭理他,他就时不时自言自语。连“法盲”的“盲”都不知道怎么写的人,还常常骂人家是“法肓”,每一个不同意金盾保安意见的网友,他都用“国法”先扣在你头上吓唬吓唬你。我们看客也真是醉了。老乡估计你在外久了,不知道金盾是谁,透一点消息给你,是公安局公职人员。公安局公职人员办的金盾保安,他头顶国徽想骂谁就骂谁。谁不服他就俩字“法肓”。(注意看“育”的写法)商城县保安行业他估计是想一手遮天。也只有商城高中这样穷酸的文人之地,不识时务,还有点文人的傲骨,才不怕他金盾有背景,干的不好照样硬生生地把金盾给辞了,另聘了保安公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18: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nantian 发表于 2015-1-9 10:43
    你好拽哦,那个做TPLINK的工厂就自聘用的的保安,你来深圳这边跟人家政府来反映吧。金盾你不觉得你为了你的 ...

          深圳也好,商城也罢。都是中国法律,都允许自招自用。所谓自聘不是法律用语,应该是自招自用。你为什么把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混为一团,是不懂还是故意捣乱。商城高中是使用被撤销的保安公司,是非法保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4条,可以治安拘留处罚。请你学一学《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治安处罚法》,再来攻击贬低,避免显得愚蠢无知、丢人现眼成笑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9 18:52: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nantian 发表于 2015-1-9 10:43
    你好拽哦,那个做TPLINK的工厂就自聘用的的保安,你来深圳这边跟人家政府来反映吧。金盾你不觉得你为了你的 ...

    这个贴子我也围观了不短的时间,从来都是只看不说话。总是觉得又不关我什么事。
    可是刚刚看到他对金盾对你的回复,这激起了一个人良知的本能愤怒:一个连“法盲”都不会写的人,以法的权威自居。对稍有不同意见的网友,就用法律的大棒打压,甚至说人家是“残渣”“嫌犯”,这就是“语言暴力”,而这样的人,竟然还是公安局公职人员,这正是商城的悲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19: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花生和土豆 发表于 2015-1-9 18:40
    你莫理他就是了。常来逛论坛的人,都心知肚明是怎么一回事,两个保安公司的内斗。开始大家还当回事,后来 ...

            论坛是虚拟世界,难道也能结帮成派,理谁抬谁,攻谁压谁?看来你是个知识分子,对错别字挑三择四很在行。既然是知识分子应该知道规矩、知道法治、知道什么是正义。你明知商高使用非法保安,你明知违法为什么不去抨击?你的立场、观点在那里?你是君子还是小丑暴露无遗。你对是合法还是非法的论点闭口不谈,却引向人身攻击。你用心何苦、用意何在?如果你的阴谋得逞,论坛将掀起人身攻击大战,你能得什么利?什么是小人,使阴支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9 19:4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商城金盾 发表于 2015-1-9 19:30
    论坛是虚拟世界,难道也能结帮成派,理谁抬谁,攻谁压谁?看来你是个知识分子,对错别字挑三择四 ...

    你太抬举我了,知识分子我担当不起。
    学没上多深,“'法盲”的“盲”我还是会写的。
    不至于一个连“法盲”的“盲”都不会写的人,口口声声骂别人“法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商城县论坛 ( 豫ICP备19039661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2402000165号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hwxwb@126.com 举报电话:037161530168

    GMT+8, 2024-5-7 15:09 , Processed in 0.298436 second(s), 28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