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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大额保险报销的通知 各位参保城镇居民: 1. 凡准备申报2014年下半年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请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14日,提供本人历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各类检查结果或证明材料、一寸彩色照片1张、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申请参加2014年度下半年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 2. 凡2014年住院报销的合理费用合计超过6万元的参保人员,请于2014年11月5日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医保证、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2014年度历次住院报销材料(含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总清单复印件、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居民医保报销结算单),可办理大额保险报销业务。 商城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附:14种门诊慢性病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8.心绞痛 2.慢性肾功能不全 9.肺结核(肺气肿) 3.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 10. 再生障碍性贫血 4.肝硬化 11.精神病 5.糖尿病 12.帕金森病综合症 6.Ⅱ期以上高血压 13.类风湿性关节炎 7.系统性红斑狼疮 14.强直性脊柱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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