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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华兴家园

[其他] (转载)商城县南关旧城改造一钉子户抗拒搬迁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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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8 10: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东郭先生 于 2014-1-8 17:22 编辑
东郭先生 发表于 2014-1-8 10:16
最好是扒一补一。扒旧房屋一平,补新毛坯一平(对7成以上新的被拆房,还应该分成补装修费)。法律不到位 ...

关注民生,再顶一下这个办法哈哈! em03 (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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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8 10: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东郭先生 于 2014-1-8 10:27 编辑
兰花室主 发表于 2014-1-7 20:49
打官司法院以房屋评估价实价根据年代(按实际折旧)建筑结构等,但房屋征收破旧的房屋折旧不能低于8折。

法院应该先认《物权法》,没有相应的法的前提下才认条例。 em70.gif   楼主转的帖子里,怎么就没提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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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10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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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8 10: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综上所述的意见均有些道理,但是根据商城实情拆迁补偿评估都综合偏低。而商城房价又普片偏高,因此被迁户心里多有怨恨,但是政府为了缓解矛盾,拆迁补偿均有两种方式,一是补钱、二是补房,面积是一比一。
            友情提示:希望广大被拆迁户遇到类似情况,冷静处理,多咨询一下专业人士,服从大局与个人利益最大化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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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8 10: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锦鑫园山庄 发表于 2014-1-8 10:26
    综上所述的意见均有些道理,但是根据商城实情拆迁补偿评估都综合偏低。而商城房价又普片偏高,因此 ...

    恩是律师,请恩给俺们普法普法吧。真的不太明白。为什么用条例,而不用《物权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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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10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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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8 15: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东郭先生 发表于 2014-1-8 10:30
    恩是律师,请恩给俺们普法普法吧。真的不太明白。为什么用条例,而不用《物权法》呢?

    是普通法和特别法以及基本法和特别法的冲突解决和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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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8 15: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锦鑫园山庄 发表于 2014-1-8 15:02
    是普通法和特别法以及基本法和特别法的冲突解决和使用问题

    恩豆用俺老百姓能懂的说吧。为什么说“依法强拆”里面没用《物权法》,却用小于法律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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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8 16: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什么玩意,前面几个都是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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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2-1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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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8 17: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东郭先生 发表于 2014-1-8 15:08
    恩豆用俺老百姓能懂的说吧。为什么说“依法强拆”里面没用《物权法》,却用小于法律的条例。



    哪个对他们更有利他们就用哪个 ,哪有公平正义,哪是以民为本?  {:soso_e180:}{:soso_e180:}{:soso_e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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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2-1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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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8 17: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大阳125 发表于 2014-1-8 16:35
    什么玩意,前面几个都是特务。

    权贵们的枪手 , 发了这种帖他们可以领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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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8 17: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故乡的云 发表于 2014-1-8 17:15
    哪个对他们更有利他们就用哪个 ,哪有公平正义,哪是以民为本?  {:soso_ ...

    哈哈~  这是恩站在“故乡的云”的角度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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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8 17: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soso_e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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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2-1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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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8 17: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本帖最后由 故乡的云 于 2014-1-8 17:34 编辑
    东郭先生 发表于 2014-1-8 17:19
    哈哈~  这是恩站在“故乡的云”的角度雪的。

    一千五百多一平 ?  呵呵 ,商城百姓的房子那么不值钱 ??
    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对老百姓不能让点利 ,对老百姓体恤点不行吗 ?
    如此僵持下去 ,真的出了人命 ,商城又扬名立万了 !
    到时成了全国新闻焦点 ,对谁有好处 ? 非要整到逼到有人豁出去和地方政府对立对抗 ? ?
    人家都讲双赢 ,俺们商城是双输才好吗??

    官老爷们 ,拿出点政治智慧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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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8 17: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故乡的云 发表于 2014-1-8 17:30
    一千五百多一平 ?  呵呵 ,商城百姓的房子那么不值钱 ??
    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对老百姓不能让点利  ...

    恩雪俺38楼的建议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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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2-1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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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8 17: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本帖最后由 故乡的云 于 2014-1-8 18:05 编辑
    东郭先生 发表于 2014-1-8 17:38
    恩雪俺38楼的建议咋样

    你的建议可以接受 , 据我所知 ,成都是一般是一赔一( 换新房)再补部分现金 , 若是不要房 ,现金补偿是大概1点3到1点5倍 ,旧房评估价和新房价格差不多 。

    商城厉害 ,旧房1500 , 新房3,4千 ,明明就是与民争利 ,你怎么让老百姓口服心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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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8 18: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东郭先生 于 2014-1-8 18:29 编辑
    故乡的云 发表于 2014-1-8 17:54
    你的建议可以接受 , 据我所知 ,成都是一般是一赔一( 换新房)再补部分现金 , 若是不要房 ,现金补偿 ...

    先谢谢恩的接受哈!再来雪俺对不要房的看法。俺觉得,不要房的绝大多数是有住房的。俺只对需要住房的百姓,持支持态度。有资本倒房的,是另一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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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8 19: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300多平方,才补偿那么点钱,公平吗,商城的房价相信大家都知道吧,可能连一半都买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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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9-20 10:25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8 20: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锦鑫园山庄 发表于 2014-1-8 10:26
    综上所述的意见均有些道理,但是根据商城实情拆迁补偿评估都综合偏低。而商城房价又普片偏高,因此 ...

    所谓按面积一比一补偿,也是非常不公平!同样是单门独院的情况下,茅草房、砖木结构1:1补面积,老百姓补差价,抛开地皮不算,就算政府补偿些给穷苦百姓,然而砖混结构、框架结构的房子,即便是新建的房子,也要给政府补差价,原地回迁都不行,哪里来的道理。像老丁家,位处闹市区、周边学校、市场‘咫尺之遥,如果选择搬迁到一条花园路之隔的迎春台小区,选择一、二楼,还要补回政府每平方300-500元,公理何在?公平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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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1-8 20: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实施南关旧城改造工程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一定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前提,法律法规为准则,切不可富了开发商,穷了老百姓。
    希望此事依法酌情获得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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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6 19:15
  • 签到天数: 91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8 21: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帖最后由 妇女主任 于 2014-1-8 21:04 编辑

    本人认为:不管新房或旧房,五成新也好八成新也罢,什么年代建的等等一概不论。就说这块地,我对丁家并不知情,更谈不上了解,我估计丁家上几代人都居住在这块土地上,(因为属老城区),这块地是在解放前或者是建国初期也就是说在国家土地政策还没有出台前占的,我的理解就是他的,现在你政府需要用我这块地,你可以征收,按市场价征收,地面上的建筑物暂且不说。是否有道理请各位网友评说。
    只说这块地,不谈房屋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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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 签到天数: 329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1-8 21: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南关旧城拆迁已近尾声。耗时之长,阻力之大,牵扯政府精力之多,前所未有。矛盾的焦点是补尝安置,是钱的问题。舆论的热点是公平问题,是法与规的问题。一价补尝,一价安置,成为沟通的高墙,没有公平的承诺,没有通触的余地,几家欢乐几家愁。作为政府面向的是多数,保护的是多数,俗称法不治众。作为弱势群体的少数,要面对现实,保重自己和家人平安,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平安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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