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当代诗词选续编》征稿启事
一、征稿目的和指导思想
1.通过《河南当代诗词选(续编)》的编订,以作品选的形式,总结河南省近百年来中华诗词创作的优秀成果,介绍当代河南省中华诗词创作中较有影响的优秀诗人,为河南省当代诗词发展史提供文字资料和研究线索,在2011年版《河南当代诗词选》的基础上,拾遗补缺,使其更臻完备,更好地反映我们诗词创作的丰硕成果。选本不是集成,只是一个展示窗口,收选的作品只是其中的少数代表性作品,收选的作者也只是其中少数较有代表性的作者。鉴于本书是从文学史角度出发,对于已去世和年事已高的作者带有抢救资料性质,更应优先入选。
2.通过《河南当代诗词选(续编)》的编订,如实展示20世纪以来河南诗词创作风貌。在编订工作中,既要重视传统创作规范,也要重视当代诗词创作的发展和流变。对于各种流派、各种风格、各种创新探索都应该给予反映,对于以中华新韵为声韵依据创作的作品,对于口语化色彩明显的作品,对于被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新古体、民歌体、新词、自由曲等等,都应给予适当的地位。
3.通过《河南当代诗词选(续编)》的编订,以达到鼓舞士气、振奋精神、促进河南诗词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目的。因此,对于县级以上诗词团体的领军人物,要力求有作品进入本选本,不宜以艺术标准为惟一标准,拒绝他们入选。对于中青年诗人和老年诗人,注册团体诗人和网络诗人,诗词团体及近亲团体如辞赋、楹联团体的诗人,同一地方不同团体的诗人,应该一视同仁,不可厚此薄彼。对于一些活跃于书法界、教育界、传媒界的诗人,应对他们敞开自荐渠道。 二、征稿对象
本次《河南当代诗词选》的征稿对象包括:(1)户籍在今河南省域内的诗人;(2)在今河南省域内出生,后来入了外省籍的著名诗人; (3)现任或曾任河南省地方官员的外省籍诗人;(4)外省籍人士在河南省从事工商业或打工暂住3年以上的诗人; (5)上述对象中1949年10月1日之后尚在世的已故诗人。
三、征稿途径
凡符合上款条件的诗人,无论是否参加过所在地诗词团体,均需向所在地指定的负责人提供稿件,并由该负责人组织选编和推荐。已故诗人可以由家属、亲友或研究者提供稿件,一般向所在地级市指定的负责人供稿,
五、征稿要求
1.征稿篇数:由各地级市参考本方案提出的配额指数自行安排。每人可投寄5首供选编的稿件。
2.稿件要求:①集体推荐或自荐的律、绝、词、曲作品,必须符合诗词格律,新韵旧韵不限,但每首作品要注明所依据的韵书。②标明古绝、古风、歌行体、乐府体、自由曲、新词的作品,在个人提供的作品中不得超过半数。③每首作品要注明创作年月,必要时注明题材来源。④投稿超过规定篇数的,编者依据“征稿篇数”要求,只编选排列在前的作品。⑤不支持反复投寄反复修改作品,同一作者多次投稿的,编者只编选其第一次所提供的作品。⑥投稿人一律用实名,作品后需附作者邮编、通联地址、个人邮箱、联系电话。⑦征稿提倡投寄电子稿件。初入选作者作品前要有作者百字以内简介(必备要素:姓名、出生年、籍贯、所在诗词团体及职务、诗词类代表著作)。
六、投稿地址
省直和各地级市投稿地址,由省直和地级市自行设定并报告本编辑部。
七、征稿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日0時。
八、其他事项
入编作品不设稿酬,出版后向入编作者赠书1册。
信阳八县两区分配指标100首,我(木草船)负责信阳的一部分选编推荐入选,商城籍的由我负责选编,请商城县的诗友们互相转告,莫错失良机!!稿件按征稿要求整理好后发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