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686
- 阅读权限
- 120
- 金币
-
- 贡献值
-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最后登录
- 1970-1-1
- 注册时间
- 2007-4-12
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2-10-28 01:01 |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
楼主 |
发表于 2013-3-9 09: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点子正:
他是一位有着年迈双亲在街头工作的普通城管,他承接了你们所有喷对政府的口水,他也许冒犯了商贩女神一般的威严.
但我请求,别当着你的孩子面对他扔水果;我请求你们松开他的双手,被你们喷坏了的法规需要他维护!
还有,我请求正在围脖高谈阔论的大V们记住,这是2013年3月6日的中国广州
@真的是法官:
城管处罚小贩是职务行为,此时他代表的不是年迈的双亲,而是国家公权力。
公权力的行使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人格权,难道不应该受到谴责?没有批评就没有进步,我党不也常常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吗?
@刘新征:
首先,城管组织合不合法与这几个城管人员无关,
第二,假设城管人员都是阴暗嗜血的魔鬼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第三,这几位之前以温和的方式对待了这位女士,却没有得到相应配合,
第四,基于这位女士的反应,城管选择报警,方法正确。
第五、这位女士的反抗激烈程度无疑是暴力的一种。
@阿丁:
每条都有部分道理,可你唯独忽略了那个孩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