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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商城县公安局关于网民反映“张泽亮徇私枉法、致当事人父亲有家难归”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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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3-3 01:30
  •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7-17 01: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762147848 发表于 2012-7-16 22:11
    泽亮同志是一个为人憨厚,忠诚老实的干警指导员。

    你怎么知道?
    你也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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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1-6-16 10:05
  • 签到天数: 55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7 02: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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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8 07:47
  • 签到天数: 56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7-17 07: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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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4-11 14:28
  • 签到天数: 136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7-17 08: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对公安局这态度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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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6-22 07:59
  • 签到天数: 165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7-17 08: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支持县公安局文明办案,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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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1-8-29 09:5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7 09: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商城县公安局!!赞一个!希望一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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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10 19:58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7-17 09: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对县公安局积极回应网友质疑和情况反应,打造和谐社会。表示称赞!希望以后也能如此并长久坚持下去。
      
    在网络舆情中,数公安局对网友的疑问回复的最快,就这一点,足以证明,商城县公安局步入文明执法的前列,也彰显了公安局的公正严明的态度,应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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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7-17 16: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7-17 14: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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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17 15: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回复得客观,冷静,平等,文明,值得称道。这是社会的进步,司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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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23 08:37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7-17 16: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不管扎样,酒驾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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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8-22 06:05
  • 签到天数: 44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7-17 23: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县公安局能公开回复网友的帖子是种很大的进步,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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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16 20:05
  • 签到天数: 26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18 11: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焦作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要不徇私枉法,公民会理解的。
    酒驾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可能造成伤害,希望爱喝酒的人们,酒后不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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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18 21: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酒驾撞人还来个恶人先告状,真无赖!!!!,现在无赖不要脸的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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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19 06: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肇事就得负责,支持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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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7-19 09: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酒驾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可能造成伤害,希望爱喝酒的人们,酒后不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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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11-17 18:55
  • 签到天数: 28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7-20 14: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呵呵呵呵呵,永远不可改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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