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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花开的声音

请教下,公司让我现在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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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28 10: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淄博市
白管他,该走就走,该留就留。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合同是自己最基本的保障
怎么能不管呀
现在很多公司在招新人的时候
都要你提供上个公司的离职证明
并且万一以后有什么矛盾
这也是保障自己最有力的证据
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该争取的就要争取


不过周工你们的年休也太长了吧
是不是由于没活做才给你们放假的
不是正常的年休假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4 10:56
  • 签到天数: 12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7-12-28 12: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
    原帖由 花开的声音 于 2007-12-28 09:46 发表
    谢谢米奇的解答
    关键是新的合同马上就要生效了
    并且新的合同规定
    以前已经签过的还仍然按照以前老的合同执行
    只到合同终止
    我们现在签的还是07年12月的
    也就是还是老的合同
    新的合同好象对我们没多大约束力
    ...


    这才是你们老板的狡猾之处。在新法实施的时候,因为你还有三年的“老”合同,所以,主动权还是在公司手里!!

    我想就个人经历说下吧:

    1,员工和雇主的关系其实是合作,如果你没有了合作价值,那就成了前面5#朋友说的“雇员和雇主的关系,永远都是鱼肉和刀俎的关系”,别指望着老板的良心。毫无用处的,尤其是在珠三角!但如果您有自身的优势,一般不会担心职业前景的。除非遇到了像我上上个公司的特殊情况。

    2,我上上一个公司合同签了三年,工资是900.为了逃税(企业和个人都逃税),实际上按照月薪4000发了两年,两年后老板决定按照900加浮动奖金的形式发放,结果实际到手的剩不到2000了。走了一大片,每个人都闹,劳动仲裁、有的打官司、有的威胁老板的家人,呵呵,结果鸡飞狗跳,都走了。老板重新招了一批月薪900的,从零开始。

    3,现在的是上市公司,循规蹈矩,每个月全额扣缴工资附属的税费很多钱,又怪怀念那个逃税的公司了。

    4,所以,签与不签,取决于您对自身优势的综合判断和期望。

    新年新气象,祝大家新年好运!!

    [ 本帖最后由 大中原 于 2007-12-28 12:41 编辑 ]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3: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LS所说的利用价值我估计现在吧
    肯定还有些
    但是如果过一阶段就不知道了
    我找老板谈过
    他说这只是为了逃税什么的
    实际的工资还按照以前的发
    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再者自己就是做人事的
    他们都签了
    我正在考虑也签了算了吧
    我们老板对我还不错
    也不好意思跟他较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9-1 01:54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7-12-28 16: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原帖由 木鱼 于 2007-12-27 15:28 发表
    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薪水方面只要高于最低工资要求应该就没问题。
    要说问题,我觉得就是应该注明年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木鱼前两点说的对,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就没问题,就工资条款你可以单独和公司协商修改达成双方都认可的水准。但可能性小,因为该合同是公司制定好的格式合同,是要和全体员工重复多次使用的合同,所以更改的可能性小,但和你之间不是没有可能,你可以试试。年休假虽然没有写入合同但职工享有年休假是法定的,并且有不同的具体标准,所以不影响你的年休假权利。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28 17: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很简单,如果你还想要这份工作的话,就签;如果不要,就不签。你只有这两个选择。
    在老板和雇员之间,老板永远是强势的,别谈劳动法,因为就业对于他们来说,供大于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31 18: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回复 26# 的帖子

    严重同意楼上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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