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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维权] 请帮我支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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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27 11: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焦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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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有一处房产,位于西津桥头,面对温泉大道,多年来租与别人从事商业活动,水电费均按商业用途收取,但房屋产权证上的用途一项是居住房。今年县政府扩路,该房屋在拆迁之列,赔偿标准将其按居住房补偿。朋友觉得很不公平,不知怎么办好,请网友们帮忙支招,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27 12: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赔偿不满意别让扒就行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2 14:35
  • 签到天数: 58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7 12: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多做做工作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2 14:35
  • 签到天数: 58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7 12: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多做做工作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27 12: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等城管拆迁队来的时候,武力伺候他们,就不敢拆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2-23 12:36
  • 签到天数: 83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0-27 12: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网上搜索下“钉子户秘笈”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0-27 12: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他们按两种方法任何一种补偿都不为过,按照居住房,是依法办事,你的房产证就是居住房;如果他们按照门面房,也可以,因为事实就是做了商用门面房。但,我们这里,除非你有关系或者别的,不然,多花钱的事情怕不好斗。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6 08:33
  • 签到天数: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27 13: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告诉你很重要的一点:只要你从事商业活动的这处房屋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就行。因为即便房产证上写的是商业房,而没有经营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也不能按商业用房补助。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27 17: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听说第二次征求意见通知,和第一次没什么区别,都是糊弄老百姓的,换汤不换药。南关街征收同样无法进行。补偿不合理,谁会同意割自己的肉,供奉那些官与商?俺们支持并一直关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27 17: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怪都怪征收办公室在两次下达的征收方案中,竟然毫无根据地提出什么所谓的“居改非”、“居改商”的评估意见,直接误导和干预了评估工作的合理进行,被征收房屋不能得到合理补偿;被请来的“评估机构”,盲从这种评估方法,失去了第三方应有的公正立场,要我看,反正现在不允许强拆,所以,最好的一招是,不理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27 17: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在“今日商城”版,有朋友“随风”d的一篇帖子:“南关街.....”的有关征收情况的持续报道,可以参考并相互支持,http://bbs.deey.cn/thread-97110-1-1.html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9 09:29
  • 签到天数: 67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8 10: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本帖最后由 过眼烟云 于 2011-10-28 10:46 编辑

          在朋友处看过那个方案,居改商的按经营年限补偿,如果在10年以上,就跟承认商业差不多了,你应该针对方案要求找证据。
          有网友说现在不允许强拆,这是对法律的误读,实际上只是取消了行政强拆,保留了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比行政强拆的强制性更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4-11 06:21
  • 签到天数: 15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28 10: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毛主席说过:“与人斗,其乐无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28 11: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过眼烟云 发表于 2011-10-28 10:45
    在朋友处看过那个方案,居改商的按经营年限补偿,如果在10年以上,就跟承认商业差不多了,你应该针对 ...

    “司法强拆”难道不走司法程序?既然有法律程序,就一定会有法律依据才能依法执行吧,那么,是国家法规大,还是地方法规大?,是新出台的法规具有可操作性,还是十多年前的(据说县征收办依据的是1999年的什么评估条例,那时的情形能与现在同日而语么)旧的法规条例更具可操作性?听说在前天的听证会上,官方的解释是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9 09:29
  • 签到天数: 67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8 11: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夕日西津 发表于 2011-10-28 11:18
    “司法强拆”难道不走司法程序?既然有法律程序,就一定会有法律依据才能依法执行吧,那么,是国家法规大 ...

    原来也不是地方法规,原来的拆迁条例与现在的征收条例一样的法律效力。只不过原来的强拆是双轨,现在条例的强拆是单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30 18: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查一查当初的温泉大道的规划用途,譬如商城大道不就是商业街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2-6 13:20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0-30 21: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焦作市
    据说居改非只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免税证明,如果经营年限超过20年可以按照商业用途补偿。可是大家都知道,工商的营业执照都是两年一换,谁还能提供20年前的执照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2: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焦作市
    某被拆迁户遇城建局张局长,询问补偿事宜,质疑评估,张局长曰:他们是信阳的不了解商城情况。被拆迁曰:不了解情况你们请他们来干什么?张局长语塞。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2: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焦作市
    请大家评评,这些算不算门面房。这些房屋均是临街房,面对温泉大道。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3: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焦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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