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1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2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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