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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成立会员常务小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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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6 19:15
  • 签到天数: 91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0-8 22: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没俺滴份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2-19 08:26
  • 签到天数: 64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9 07: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妇女主任 发表于 2011-10-8 22:10
    你下个任命通知就行了。

    不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6 08:35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9 18: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这主意不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9 19: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搞那复杂干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28 01:01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0-11 14: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这应该是一个代表广大网民监督论坛管理团队,协助论坛更好发展的小组.

    他应该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一切人,无论是普通版主和管理员,必须以论坛章程为准则,防止人治论坛.
    如不然,我们将有权呼吁罢免他.

    所有的版主、管理员须兢兢业业,如名不副实、水准低下、挂羊头卖狗肉,长期不参与论坛管理,我们将有权呼吁罢免他
    论坛创始人、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如出现重大错误,我们将有权弹劾他,劝其辞职.

    你们可以不同意我们的观点,但是必须以我们的利益为中心,在国家法律和论坛章程许可的范围内,捍卫我们说话的权利.

    我们有权利监督指正论坛的发展方向,使论坛不官化、不商业化、不依附权贵、不奴化,永远属于广大网民,不管发展如何,论坛永不盈利,所有收入全部用于公益.

    我们有义务协助论坛管理团队发展论坛,积极团结网友、宣扬真善美、打击丑恶黑暗以及妄图分裂论坛者
    我们有义务为论坛的一切公益慈善活动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们有义务为缘在商城论坛做义务宣传,最大限度的提高论坛的知名度
    我们有义务在缘在商城论坛最困难的时候做出我们各自的牺牲和努力

    论坛管理层如果能认同我以上的观点
    那么,本人自荐,我来当“缘在商城论坛会员常务组长”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2-19 08:26
  • 签到天数: 64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1 15: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人在边缘 发表于 2011-10-11 14:57
    这应该是一个代表广大网民监督论坛管理团队,协助论坛更好发展的小组.

    他应该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支持恩当组长,以后配合恩滴工作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4 10:56
  • 签到天数: 12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11 15: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
    人在边缘 发表于 2011-10-11 14:57
    这应该是一个代表广大网民监督论坛管理团队,协助论坛更好发展的小组.

    他应该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这个组长说的多好啊,啧啧

    严重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2 11:31
  • 签到天数: 29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11 15: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小觜蛮会说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1 17: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网友自荐和推荐截止18号,具有元老级以上的网友还可以自荐!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1 18: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人在边缘 发表于 2011-10-11 14:57
    这应该是一个代表广大网民监督论坛管理团队,协助论坛更好发展的小组.

    他应该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说滴怪好,支持恩。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1 18: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可惜俺级别还不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1 18: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呵呵,同意。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1-10-20 17:55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0-11 19: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需要吗?才多少人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5-5 10:10
  • 签到天数: 57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1 20: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焦作市
    俺不想当会员,大小给俺弄个比会员大点的官就行!毛遂自荐!一定给力哦!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2-21 13:38
  • 签到天数: 15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12 00: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俺自荐不知够格吗?虽然俺是高级会员,但俺的注册时间也算元老级了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12 11:48
  • 签到天数: 245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13 19: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俺不管咋嫩也要嫩个组员当当。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4-10 20:37
  • 签到天数: 36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13 21: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1-10-8 09:48
    其他会员看不到那个版

    又是一个腐败的特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3-6 09:21
  • 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13 21: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2013-5-19 21:33
  • 签到天数: 47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3 21: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就别搞什么常务什么的了;搞常委吧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2 14:35
  • 签到天数: 58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14 11: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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