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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县妇保院医闹事件真实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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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27 15: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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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20日,产妇陈祖敏在县妇保院行剖宫产手术产一男婴,由于产妇属高危产妇,婴儿生命体征状况不佳等原因,出生后转诊至信阳市一五四医院,但救治无效死亡,婴儿家属随后以不该将婴儿转一五四医院为由到县妇保院摆设灵堂,索要巨额赔款,无理取闹,现将事件真实经过叙述如下:
  
    事件经过。
   
陈祖敏,女,34岁,商城县丰集镇人。丈夫盛德阔,丰集镇中心学校教导主任。该产妇孕7产2,属高危产妇,2000年生育一男婴因畸形死亡,2002年生育一女孩后,人工流产二次,自然流产二次。2011年7月20日11时50分来县妇保院择日择时生育计划外二胎,入院后行剖宫产手术,于15时50分产一活男婴, 1分钟评7分(满分10分),5分钟评9分,10分钟后新生儿出现口周紫绀、呼吸快、肌张力差,经该院儿科医生会诊后于16时10分转新生儿科治疗,并告病危。经查体:神清、反应差,哭声欠连贯,全身皮肤粘膜欠红润,呼吸快,口吐泡沫,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少许湿啰音,心音有力,律齐,腹平软,肝脾肋下未及,四肢肌张力较低下,入新生儿科后彻底清理呼吸道,鼻导管吸氧、纠正酸中毒、止惊等对症治疗。患儿SPO2波动于90%—98%之间,但呼吸仍费力,于18时10分经该院业务副院长、儿科副主任医师查房分析认为:患儿系窒息复苏后,呼吸困难明显,有三凹征,呼吸达100次/分以上,经治疗患儿病情无好转,应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经家长商量后同意转院。患儿于2011年7月20日18时50分左右由县妇保院新生儿科主任、护士长携氧气陪护转往信阳,与市中心医院儿科联系,得知该科不久前刚搬入新病房大楼,住院流程较慢,患儿病情重,如果不能及时住院会影响救治时机耽误病情,一五四医院设有绿色通道,可减少住院流程,将这些情况告诉婴儿家属,经家属同意后又与一五四医院儿科主任取得联系,并让一五四医院做好充分接诊准备,收治该患儿。患儿转诊途中一直呻吟吐沫,哭声不连贯、不响亮,反应差。7月20日20时45分左右患儿顺利转入一五四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经一五四医院诊断:1、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2、高危新生儿。经吸氧、清理呼吸道、洗胃、改善呼吸等支持及对症治疗,效果不佳,于7月21日7时50分患儿死亡。
   
    根据婴儿产后病情发展情况,结合病历资料分析认为:1、婴儿死亡系宫内缺氧、肺发育不良致呼吸衰竭所致,因病情过重,无法挽救生命。2、婴儿死亡妇保院没有过错和责任,转诊也符合有关规定。
   
2011年7月22日患儿死亡后,产妇丈夫盛德阔、其弟陈浩(现丰集镇凉水井小学校长),以县妇保院未将患儿转至信阳市中心医院治疗为由,组织其家属及部分教师聚众闹事,要求高额索赔。7月23日上午卫生局指派的医政工作人员、县妇保院法律顾问与妇保院领导一起与婴儿家属面对面的进行沟通,告知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一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二是向法院起诉。但死者家属不听劝阻,既不鉴定也不起诉,而是纠集众多闲杂人员将水晶棺横堵在妇保院大门,在门前悬挂横幅,摆放花圈,烧纸放炮,阻挡人员出入,驱赶来院就诊患者,并扬言对妇保院医护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事态仍在进一步扩大。目前妇保院己停止一切诊疗活动,医疗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目前,死者家属的过激行为,使县妇保院工作已无法开展,呈瘫痪状态,严重阻碍了全县妇女儿童的诊疗保健权利,给县妇保院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干扰了患者的就医权和医生、患者的行动自由,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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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7-27 16: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首先,我非常同情孕产妇及家属的遭遇,作为一起死亡病例,如果医院有责任,不仅是家属,包括我们整个社会都应该强烈谴责,但前提是调查清楚他们是否负有责任!

    本例中,又是家属不同意医学鉴定的案例,又是拦住医院要赔偿的案例,前前后后几天,商城都发生了些什么?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25 18:54
  • 签到天数: 11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7 16: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本帖最后由 愷仔 于 2011-7-27 16:44 编辑

    这个行为有点过激,但也可以理解....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28 01:01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7 16: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28 01:01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7 16: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9-7 15:2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7 16: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省丽江市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27 17: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商城是怎么了?政府应坚决打击医闹,人死了光靠闹也解决不了问题,应靠法律解决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1-1 22:29
  • 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7-27 17: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先要明确责任,才能有理有据。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16 20:05
  • 签到天数: 26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7-27 18: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无语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4-26 15:06
  • 签到天数: 10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7 18: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
    不支持医闹!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0-26 21:41
  • 签到天数: 2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7-28 01:1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
    最近商城关于医疗事故的事有些多
  • TA的每日心情

    2022-5-5 08:54
  • 签到天数: 325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7-28 04: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关键是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医疗鉴定?为什么?????如果有让人们认可的机构来鉴定,我相信,医闹会大大减少,政府也会更理直气壮的去打击医闹。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8-23 15:11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7-28 07: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为了钱,什么都不讲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2-19 08:26
  • 签到天数: 64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8 07: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0-22 07:42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7-28 08: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影响会越来越恶劣!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28 08: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大家总认为医疗事故的鉴定存在公平性,其实是不了解。信阳市医学会专门有个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内存全市数百个相关专业的专家,可随机抽取5、7、9名非本县专家进行鉴定,若你认为其中有一位或数位专家是对方的熟人,双方均有权要求更换。鉴定的结果专家都要鉴字,如对鉴定结果有疑异还可申请省级、国家级鉴定也可申请法院组织的司法鉴定,对弄虚作假的专家国家也有相关法律惩治,所以医患纠纷还是应坚持走法律的道路,这样对双方都有个公平、合理的交待,一味地闹下去也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5 10:21
  •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8 09: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楼主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公布人家的职业?校长就该死是白?校长失去亲人就不能悲痛吗?我看是别有用心!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5 10:21
  •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8 09: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再说了,校长算个球,不干了又怎么样.教师不干了又怎么样.我觉得在医院面前,盛德阔\陈浩就是患者家属,跟他是什么职业有关系吗?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5 10:21
  •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8 09: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医闹不对,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不能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5 10:21
  •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8 09: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请问楼主为什么要公布人家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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