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商城县公安局 于 2011-5-24 18:21 编辑
2011年4月29日15时30分许,商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称:商城县鲇鱼山乡木河村烟巴头组有人打架。110立即指令鲇鱼山派出所出警,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现场系鲇鱼山乡木河村烟巴头组居民阮成江、黄世合与邻居汪达松发生厮打,致汪达松头部受伤。民警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调查询问。经查双方因建厕所发生纠纷后,汪达松将阮成江、黄世合家合建厕所砸毁,阮成江将汪达松头部打伤。鲇鱼山派出所同日依法对该案立案调查。正在调查期间,5月4日汪达松、黄世合双方又纠集人员发生打斗,6时2分商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在商城县鲇鱼山乡木河村烟巴头组有人打架,报警人叫黄世合,报警电话为15938290880.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将黄世合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并组织所民警赶往县医院了解情况,要求院方抢救治疗伤者。同时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分管刑侦工作副政委何祥仁当日上午又组织刑侦人员前往该乡调查取证。经调查,鲇鱼山乡木河村烟巴头组居民黄世合、其子黄乃锋、其女婿方志平等人与汪达松、其子汪于春、汪于超因琐事发生厮打,双方当事人汪达松、汪于春、汪于超、黄乃锋等人受伤。汪达松于当日上午转信阳71811部队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汪右肘关节、右下肢伤情达到轻伤标准)黄世合对伤害汪达松和汪于春等事实供认不讳。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商城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并依法于5月4日当天对犯罪嫌疑人黄世合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现羁押于商城县看守所。对案件发生后逃跑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方某某上网追逃,并组织力量全力追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商城县公安局
2011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