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在商城|商城县论坛——河南省商城县人的网络家园(商城县门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查看: 3805|回复: 3

[其他] 开发商一声哀嚎:不能直接收预售款了 资金链迅速崩溃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2-15 17:00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0-25 20: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发商一声哀嚎:不能直接收预售款了 资金链迅速崩溃

        中新北京网10月25日电 北京最新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此《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该办法的实施,是保证购房人权益不受侵害的一项重要举措。

      
        此次推出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将遵循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的监管原则。

      
        据介绍,商品房在预售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等状况,由于购房人缺乏对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进展的了解,因而产生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导致的工程烂尾、项目延期等情况,严重损害了购房人以及相关当事方的合法权益。

      
        《办法》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由监管银行对其中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重点监管。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在监管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并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对其中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重点监管,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办法》明确,商品房预售时,购房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专用账户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工程进度进行实地核查。

      
        《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应按照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等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并合理确定每个节点的用款额度。

      
        《办法》还特别突出了相关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停工、预售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预售项目未按期交付使用等问题,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书面通知监管银行暂停拨付专用账户内的全部商品房预售资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依照《办法》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以及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现象,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暂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所有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示,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新政有望拉低房价

      
    中国房地产职业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认为,该政策实施,将使开发商的资金链产生巨大的压力。不过也将促使开发商加快工程建设、减少捂盘惜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则认为,新政策将促使开发商降价促销,加速销售楼盘,因此预计北京整体楼盘成交价格可能进一步下探。

      
    陈云峰说:“预售资金监管了,开发商如果再做开发就用不了预售款了,只能去抵押贷款、融资、担保,但这样的话,利息会很高。而且在目前的整体政策下,开发商的融资也很困难。”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0-27 12: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开发寒冬来了吗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3-7 19:27
  • 签到天数: 16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0-27 12: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该办法的出台,是保证购房人权益不受侵害的一项重要举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4 04:48
  • 签到天数: 9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27 14: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商城县论坛 ( 豫ICP备19039661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2402000165号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hwxwb@126.com 举报电话:037161530168

    GMT+8, 2024-4-19 22:58 , Processed in 0.344734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