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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乌桕先生

[原创] 请同意本人建议的朋友在此后签名跟帖——什么样的跟帖是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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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7 08:32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3 20: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楼主的建议很有道理。一位作者发表了一遍文章,不管好与坏都希望得到笔友的欣赏、肯定,适当的点评不仅会给作者以鼓励,也让作者本人知道好在哪里,缺点在哪里,会在以后的写作中汲取经验,注意纠正不足之笔,是一个好的举措。
         但是这里面有几个问题需要作者和点评人需要先做好心理准备的:
         文学作品是作者一般根据现实生活中的题材经过大脑的思维加以整合创作出来的,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或者达到某种效果,作品是通过语言、文字、符号、色彩线条或声音等传达媒体获得的物质存在,以诗歌、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剧本、民间传说、寓言、笔记小说、野史、童话、对联和笑话等为载体表现出来。

         作者在写作之前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思路,文章要以什么形式出现,其次是文章的架构,语言的组合等环节,写文章仁则见仁,智者见智,这里面就有了妥当与否,好坏之分,就像炒一盘菜,油盐酱醋不适当,就有了不足之处。所以贴出文章的时候要有心理准备,接受赞赏的同时也要能接受不同意见,也许点评人本身的水平有限,点评不管对已否,要有勇气接受。
          就点评人而言,看一篇文章,要用心阅读,与作者的心一起跳动,去体会作者的用意,哪怕一丁点的好处给作者提出来,也是对作者的肯定。当然在语言的组合上,开篇布局上提出你的建议,大家共同欣赏探讨,对己对人都是大有好处的,也会吸引更多人学习参考,将会激励更多人参与到文学创作中来。不要吝啬你的语言。也有的人在担心如果来点评,是否会被人误认为太高调,瞎指点,所以不敢言语。我认为大不必担心,有你的指点,会让作者看得见你在关注他,对他无疑是巨大鼓励。当然要尽量用词恰当。
          灌河秀才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这就要求作者本人要有敢于承受不同评说的道理,贴上论坛上看到的人也许不多,但为了将来你的文章能发表在其他的地方能经得起更多人的点评作一些铺垫也是无所谓的。
         敢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其实楼主已经开了先河,多次贴出自己的文章让人找出不足,诚心让人为之震动。文坛是大家的,呼吁那些文坛老友、新朋多发贴,活跃论坛。
           创作不分高低贵贱,把你的世界展示出来,让大家欣赏你的才艺,在写作中进步,在进步中创作。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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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0: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感谢以上朋友们的高论;
        窃以为,一个经不住朋友们点评的人,特别是听不进逆耳之言的人,是难以将文章写好的;
        西方社会有这么一句俗语:听不进忠告的人,是最聋的人(Who does not listen to advice, who is the most deaf people)。如果连朋友们的忠告都忍受不了,这个人只能是一个弱者;
        当然,来自朋友们的鼓励的力量也是不可估量的。在点评别人的作品时,也是不能忘记这点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31 10: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4 15: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像我这样来灌水的人,纯属于打击之列。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22: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我支持那些言之有物,有思想、有深度,或者架构巧妙、或者文字优美、幽默的作品。

    我不懂文学,但觉得文 ...
    大中原 发表于 2010-1-11 15:00


    很好的对文学内涵的理解!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6 10: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惠州市
    个人意见:先从文章表现的内容来点评,然后再结合表现手法,技巧和体裁,给予点评。当然还要提出一些缺点和不足,要不就显得不真实。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8 09: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人认为,对论坛上网上朋友门所谓"文学创作"应以支持为主,适当地点评是可以的,毕竟这些人是业余的,友情,友谊为重,共同提高,论坛还是长久不衰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3-6 09:21
  • 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18 09: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8 09: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说得好 ,我才看见此贴,希望文学版可以好起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28 01:01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18 09: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同意并签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2 11:31
  • 签到天数: 29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8 10: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喜欢文学,但不会表达,也不会写。
    严重支持楼主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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