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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 施 方 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扶贫效益,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有效衔接,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精准扶贫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主权。按照“应整尽整”要求,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先急后缓、积极稳妥、精准安排、统筹兼顾的原则,以脱贫为导向,以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为重点,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强力推进整合资金项目及时落地生根,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按照《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和《商城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总体要求,切实强化涉农资金对脱贫攻坚项目的支撑作用,大力实施就业转移、产业扶持、住房改造、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脱贫项目工程,不断增加贫困群体的经济收入、不断激发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不断完善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成预定的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目标。 三、筹资方式 (一)整合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安排的17类项目资金、省级财政安排的13类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对市财政下达我县脱贫攻坚资金进行整合;对我县2020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扶贫资金进行整合;对一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收回,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工程。 (二)整合资金规模及来源 2020年我县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5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34422.87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16077.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35062.53万元,省级资金3835万元,市级资金1802万元,县级资金9800.47万元。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商城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商城县2019、2020年扶贫项目库》建设规模安排,2020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重点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两类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0年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投资34422.87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资金26243.26万元,省级资金3461.96万元,市级资金1602万元,县级资金3115.65万元。 1.乡村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长竹园乡上峰山村等22个乡镇(处)的行政村实施道路建设项目296个,新修建3--4.5米宽水泥道路341.2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00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790.42万元、省级资金1130.96万元、县级资金1079.22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验收,12月1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任务。 (4)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7.3万人出行难问题。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946人,可以使全县乡村的交通状况得到有效地改善,促进项目村及周边村脱贫致富,带动本地经济发展,为全县整体脱贫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5)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乡镇 2.乡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407个。其中整修大塘461口,整修渠道15.5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78.57万元、省级资金1139万元、市级资金1602万元、县级资金1336.43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12月1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任务。 (4)绩效目标:使得项目区的水利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提高灌溉面积73500亩,为全县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提供水利保障。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伏山乡、汪岗镇、双椿铺镇、汪桥镇、金刚台镇、观庙镇37个行政村实施塘坝建设271处、整修渠道90处、新建砼路面29.7公里、新建桥梁87座。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8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425万元、省级资金1192万元、县级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项目区的土地效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直接提高项目区粮食增产1240万公斤,预计能增加产生农业经济效益6000万元。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农村危桥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实施通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18座。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6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64.4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可以解决12820人出行问题,其中贫困人口3070人。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贫困地区的交通出行条件,有利于贫困农户发展农业生产。 (5)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乡镇 5.饮水工程提升续建项目 (1)建设任务:实施18处水厂改建、扩容和管道维修,延伸管网126.48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28.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28.24万元、县级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群众供水条件,建设完善、安全饮水供应体系,确保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 6、农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1)建设任务:小型水库出险加固6座,修复引水渠8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36.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6.63万元、县级资金3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小型水库渗漏问题,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灌溉用水。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7、农村贫困户住房巩固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对自然灾害导致的贫困户受损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或重建,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2)补助标准:危改户按照0.7万元、1万元、1.7万元三个档次进行补助。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0万元。 (4)时间进度:2020年5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解决260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6)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077.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819.27万元、省级资金373.04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县级资金6684.82万元。 1.“三类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 (1)建设任务:新发展茶叶基地2000亩、茶园标准化管理5400亩、发展艾草面积500亩、支持贫困户参与电商、乡村旅游等带贫项目发展。预计每户每年增收1000-3000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51.3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9.317万元、县级资金412.06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可以推动商城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特色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可持续发展迈进,充分调动农民种茶、种药的积极性;培育壮大专业合作社和实用人才,生产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良种推广进程加快,科技贡献率也将大幅提升;吸引外出劳动力返乡,在家门口就近就业,提高当地劳动力素质,改善农村劳动力群体结构等。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茶局、粮食局、工信局、商务局、特产局、水产局 2.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建设任务:通过改建、扩建部分贫困村原有的集体山场、林场、油茶、茶叶等基地,提高经济效益。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通过扶贫资金入股方式,保证年分红收益不低于本金的8%,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所得红利归村集体经济所有,用于贫困村公益项目建设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 (2)补助标准:10-50万元/村。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80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县级资金4920万元。 (4)时间进度:2020年8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确保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林业产业项目 (1)建设任务:发展油茶8000亩、青钱柳2000亩、森林抚育3.5万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92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项目可以使3632户贫困户受益,通过林业经济和森林抚育务工,提高了贫困户收入,改善了我县生态环境。 (5)责任单位:县林茶局、黄柏山林场、金刚台林场 4.县级“多彩田园”、扶贫车间奖补项目 (1)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2.1万元、县级资金11.4万元。 (2)时间进度:2020年6月底完成。 (3)建设任务:按照示范基地实施以奖代补项目,用于支持带贫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务工增加收入。 (4)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可使得200余贫困户年增加收入3000-15000元左右,达到巩固脱贫成果的目的。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黑猪养殖项目 (1)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6.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25万元、县级资金47.2万元。 (2)时间进度:2020年6月底完成。 (3)建设任务:为24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黑猪种苗98头。 (4)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可使得240余贫困户每户增加收入0.4万元左右。 (5)责任单位:长竹园乡 6.带贫基地建设奖补项目 (1)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1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81万元、县级资金433.4万元。 (2)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底完成。 (3)建设任务:按照示范基地实施以奖代补项目,用于支持带贫企业发展,以鼓励企业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务工增加收入。 (4)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可使带贫基地生产能力大幅提高,直接带动300多个贫困户参与农业生产,实现增收脱贫的目标。 (5)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利局、相关乡镇、带贫主体 7.雨露助学项目 (1)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0万元。 (2)时间进度: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3)建设任务:补助贫困户学生1830人。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提高贫困户子女技能水平,减轻家庭负担,为精准脱贫提供保障。 (5)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8.金融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依托县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2019年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贷款贴息政策。 (2)补助标准: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贴息扶持,贴息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6.96万元、省级资金373.04万元、县级资金100万元。 (4)时间进度:2020年12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减轻贷款贫困户的的额外支出,户均收入增加2000元以上。 (5)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扶贫办 9.扶贫技术培训项目 (1)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5万元、县级资金193.7万元。 (2)时间进度:2020年8月底前完成。 (3)建设任务:完成贫困劳动力1500人的培训任务。 (4)绩效目标:使参训的贫困劳动力获得一定的劳动技能,从而提高就业率,年增收1万元以上。 (5)责任单位:人社局、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水产局、林茶局等 10.贫困人口参与基础设施管理养护项目 (1)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5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64万元、县级资金551.06万元。 (2)时间进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设任务:完成公益林管护、小型水库管护和农村公路养护任务。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可以使3000户贫困户受益,户年增收2500元。 (5)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11.特聘农技员补助项目 (1)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6万元。 (2)时间进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设任务:完成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任务。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可向5000户贫困户传授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产出。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2.扶贫扶志建设工程 (1)建设任务:通过在5个村实施试点建设项目,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在动力,提高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间接受益3424户。 (5)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五、部门分工 (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财政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成立专班,共同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县扶贫办、财政局会同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乡镇(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由乡镇(处)负责实施和项目监管;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单位负责项目监管和业务指导;产业类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茶产业局、工信局、粮食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特产局、水产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专业性较强、跨乡镇(处)项目原则上由县直主管单位负责实施,其中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扶贫培训项目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支持带贫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带贫主体自主实施,县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负责项目审批、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其余项目按照职责划分,归口负责管理和实施等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豫财农〔2017〕65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商城县脱贫攻坚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商脱贫指〔2016〕33号)、《商城县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商脱贫指〔2018〕30号)等有关文件,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县纪委监察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1.成立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部门协调机制,制定本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方案,从项目规划、申报环节加强统筹。 2.项目主管单位和乡镇(处)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拟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3.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召开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联席会议,依据制定的规划,审查各项目单位所申报项目的实施范围及变更事项。 4.项目审核通过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5.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主管单位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规定,将资金计划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二)拨付程序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到主管部门,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1.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意见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相关供应商。项目完工后,要及时跟进完成项目的结算评审,限时办结。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但尚未进行结算、决算评审的扶贫项目,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可按工程款的80%申请拨款,竣工结算决算审定后支付除工程质保金外的剩余资金。 2.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补助资金。 (三)报账程序 1.工程类项目报账程序: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履行相关程序,按时组织施工,根据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提交报账资料;乡镇为业主的项目,经村级初验、乡级验收后,提出验收意见,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报项目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由乡财政部门支付;县直单位实施的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和项目计划,县扶贫办签字提出拨付意见,由县财政部门审核报账依据,对报账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确认,予以拨款。 2.补助类项目报账程序: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 七、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联络负责。 (二)部门监督 纪委监察委、检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 商城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10.1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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