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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惩熊战斗队

[网友爆料] 诈骗信阳文学圈的假作家熊某笑已被信阳公安抓捕归案,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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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7-23 10: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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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7-23 10:19: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移动
远方的游子 发表于 2020-07-20 12:14
抓获骗子已经算很大胜利啦!慢慢收集证据,坐等法院判刑!

文学圈内部也得做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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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4-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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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7-23 13:1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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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4-21 16:45
  • 签到天数: 16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7-23 13:2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天天好心情 发表于 2020-07-23 10:19
    文学圈内部也得做好管理。

    是的,这是一个血的教训,广大文友都有必要做一下自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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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4-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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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7-23 13:23: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还想踢别人,自己先进去坐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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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1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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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7-23 14: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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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4-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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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7-23 14:5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雨露千黛 发表于 2020-07-23 14:42
    本帖最后由 雨露千黛 于 2020-7-23 14:43 编辑


    这个白桦秋林是什么人?居然在公众媒体上公布未予证实的消息和别人名字是不妥的,也不是文化人的应有行为!

    不知是谁?为什么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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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4-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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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7-23 15:3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你已经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构成诽谤罪,姓熊的大势已去,你帮他都没用,你想去牢里陪他法律会成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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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1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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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7-23 15: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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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4-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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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7-23 17:05: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雨露千黛 发表于 2020-07-23 15:41
    告他,此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构成诽谤罪!与此同时他还涉及到咱们商城名人熊伟生,李高岭等领导,可见其胆大妄为!

    好,查一下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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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19 10:23
  • 签到天数: 7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7-24 08: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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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19 10:23
  • 签到天数: 7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7-24 08: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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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27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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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0-7-24 08: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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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27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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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0-7-24 09: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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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2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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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7-24 10: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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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0-7-27 08:19
  • 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0-7-24 10: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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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4-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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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7-24 11:15: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卖菜的 发表于 2020-07-24 10:21
    依我看游子您也是位名人,与这样子的人一般见识,划不来,放他一马。

    过奖了,俺不是什么名人,无名小卒也。主要是考虑到给老家作协及各位领导带来不好的影响,深感歉意,本人受点委屈倒是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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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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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7-24 11:1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发截图未侵权,倒是骂熊某某狗熊的人不是侵权,而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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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4-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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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7-24 11:2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赶集的皮匠 发表于 2020-07-24 10:32
    与君同感。既然是位知名的女作家不是一般水平,更不能与三八二十三的人较真,过去了就算了吧,拘留他几天又有何用?

    谬赞了,谬赞了。本人不是什么知名女作家,文学爱好者而已。我查了一个该网友,也是资深论坛人士,应该与熊骗子无瓜葛,也相信他是无心之过,不必认真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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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4-21 16:45
  • 签到天数: 16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7-24 11:27: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20-07-24 11:19
    发截图未侵权,倒是骂熊某某狗熊的人不是侵权,而是违法了。

    好吧,我让他们改正,以后用词尽量文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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