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2017〕41号 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管理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商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1日 商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确定永城市等25个县(市)为第二批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的函》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实施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有效发挥电商扶贫作用,重点依托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电商、物流等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促进农村发展与扶贫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引领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破解农村流通“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推动完善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渠道,逐步完善农村现代化市场体系,把特色农产品、旅游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供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建良好环境。 2.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电子商务应用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坚持以点带面,务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示范效应。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带动作用,推动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在发展农村物流、促进特色农产品及旅游产品网络销售、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推动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到2019年,全面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两日达,涉农、旅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电子商务应用率达90%以上。2017年至2019年全县新增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微商2000户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同比增长35%以上,累计拉动消费超过10亿元,带动就业和创业超过3000人,带动贫困户脱贫1800户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机制建设及运营保障 1.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运营团队组建。本着市场化运作,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物流企业作为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承办企业。在此基础上,以承办企业为主体,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团队,加强与县域内外物流企业合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制度。 2.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由承办企业在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选址或另行选址,先期租用、改造装修场地2000平方米左右,建设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引进物流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套卸货、分拣、配货、装货设备,购置运输车辆、办公机具等设备、器具。 3.乡级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建设。企业牵头,与乡镇邮政、供销、商贸物流中心或个体物流经营户合作,建设乡级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22个,每站租用或调剂场地200平方米左右,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名,配套小型货运车辆、货柜、货架、电脑、工作台等设备、器具。 4.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建设。由乡级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承办,与村级电商服务站或农家店、杂货店资源整合,设立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230个,覆盖全县绝大多数行政村,配套货柜、货架、配送箱、工作台等器具。 5.农村电商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由县电子商务物流协会承办,分别创建商城县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脑终端和手机APP终端,并上线运行。 6.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运营保障。制定、印发《商城县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补贴办法》,对承办企业给予合理运营费用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补贴标准逐年递减。 (二)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及运营保障 1.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用。租用场地5000平方米左右,设立办公区、运营服务区、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品牌建设服务中心、电商创业孵化中心、特色产品展销中心及后勤服务中心。 2.公共服务中心场地改造装修。对租用场地进行适度改造,并按各区功能划分,铺装地板及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线路,粉刷墙壁,配套消防设施,安装门窗和隔离墙。 3.公共服务中心设备、器具配套。统一采购办公区、运营服务区、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品牌建设服务中心、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及后勤服务中心所需空调及办公用品、教学器材和生活用具。 4.公共服务中心正常运营保障。对办公、业务费及水、电、通讯、物业费等工作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支出,分月给予拨付,确保公共服务正常运转。 (三)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1.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拟建22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每站租赁房屋200平方米以上,进行改造装修,配套电脑、LED显示屏、POS机。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 2.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规划编制。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选定230个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规划设立电子商务服务站。 3.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场地租用。每站租用房屋50平方米左右,或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杂货店等资源整合,调剂足够的电商服务空间。 4.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场地改造装修。按统一设计要求,改造服务站场地,装修门头和店面。 5.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器具配套。根据工作需要,配套电脑、工作台、展示柜、桌椅等器具。 (四)农产品及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 1.著名商标品牌培育。重点支持3至5家高成长型、且具有自主品牌的涉农、旅游企业,打造品牌产品,塑造企业形象,成功申报3个著名商标品牌。 2.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申报。重点支持2至3个农产品(食品)相关协会,积极创造条件,成功申报2个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 3.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培育。重点支持1至2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成功申报认定1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4.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重点支持8至1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成功申报认定6个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五)农产品及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宣传推广 1.网店、微商培育。支持电商企业、传统工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电商创业者,加盟天猫、淘宝、京东、一号店等驰名网络电商平台,大力开展产品网络营销,力争示范期内,新开网店和新发展微商2000家,其中:旗舰店20家以上。 2.商城特色馆建设及运营。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与阿里巴巴、京东等驰名网商合作,承建并上线运营商城特色馆。 3.特色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及运营。支持有实力的电商或商贸企业,承办特色产品展销中心,面向广大游客,集中展销农村特色产品,力争示范期内,接待顾客5万人次以上。 4.特色产品网络促销。支持电商企业、网店、微商大力开展特色产品网络促销活动,促进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力争示范期内,网销特色产品年均增长35%左右。 (六)农产品(食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设立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调剂办公用房,配套办公器具,配齐工作人员,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2.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及运营。整合全县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资源,设立公益性的县级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中心,招聘专业检测人员,在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选址或另行选址,改造、装修租用场地,配套检测设备、器具,健全检测机制,保障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服务正常运转。 3.农产品(食品)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支持一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与溯源信息技术公司合作,将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产品营销。到2019年,应用农产品(食品)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的生产主体达到100户。 4.推行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办食责险,支持一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参加食责险投保。到2019年,全县投保食责险的生产主体达到100户。 (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流通设施建设 1.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设施建设。支持一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力争示范期内,建成中等规模以上标准化种养殖基地10个。 2.农产品标准化加工设施建设。支持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或改、扩建厂房,配套加工设施,力争示范期内,成功申报12种初加工农产品或食品生产许可。 3.农产品(食品)预包装设施建设。支持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大力推广农产品(食品)分级包装,力争到2019年,分级包装农产品占外销农产品50%,新增预包装初加工农产品、食品企业达到100户。 4.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启动生鲜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满足冷藏冷冻农产品(食品)物流配送需要。 (八)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电教器材采购。支持培训机构购置培训专用车辆,配套电脑、投影仪等器材,满足电子商务培训下乡的需要。 2.培训师资团队组建。引进3名具有电商培训经验的专兼职教师,组建电子商务培训团队,满足培训师资需要。 3.电子商务培训。充分发挥兴业职业培训学校、拟设立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培训中心、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协会的作用,分期分批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力争示范期内累计参加电子商务培训的人员达到10000人次。 四、年度计划 (一)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机制建设及运营保障计划 1.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运营团队组建。2017年完成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团队组建,并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制度。 2.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2017年规划设立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 3.乡级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建设。2017年、2018年分别设立10个、12个乡级电商物流中转站并投入运营。 4.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建设。2017年设立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40个。2018年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发展到120个。2019年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点发展到230个,覆盖全县绝大多数行政村。 5.农村电商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2018年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平台电脑终端和手机APP终端均上线运行。 (二)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及运营保障计划 1.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用。2017年上半年落实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签定房屋租用协议。 2.公共服务中心场地改造装修。2017年上半年完成租用场地改造装修。 3.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器具配套。2017年上半年完成公共服务中心各功能区消防设施、设备、器具配套。 4.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保障。示范期内县财政分月拨付公共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三年后,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金及运营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三)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计划 1.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2017年、2018年分别建成投入运营7个和15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2.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场地租用。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落实40个、80个和110个服务站场地。 3.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场地改造装修。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完成40个、80个和110个服务站场地改造、装修。 4.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器具配套。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完成40个、80个和110个服务站器具配套,并投入运营。 (四)农产品及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计划 1.著名商标品牌培育。2018年、2019年分别成功申报驰名著名商标1个和2个。 2.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申报。2019年,成功申报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2个。 3.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培育。2019年,成功申报认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个。 4.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2018年、2019年分别成功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个和4个。 (五)农产品及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宣传推广计划 1.网店、微商培育。2017年,新发展网店、微商400个,其中:旗舰店2个。2018年新发展网店、微商800个,其中:旗舰店5个。2019年新发展网店、微商800个,其中:旗舰店13个。 2.商城特色馆建设及运营。2018年、2019年各建成并上线运营商城特色馆1个。 3.特色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及运营。2017年,展销中心建成运营,当年接待顾客0.5万人次,2018年、2019年分别接待顾客1.5万人次和3万人次。 4.特色产品网络促销。2017年、2018年、2019年特色产品网销额分别较上年增长30%、35%和40%。 (六)农产品(食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计划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设。2018年完成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立,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2018年县级农产品(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 3.农产品(食品)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2017年、2018年、2019年应用二维码溯源信息技术的生产主体分别达到30户、70户和100户。 4.推行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2017年、2018年、2019年参加食责险的生产主体分别达到30户、70户和100户。 (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流通设施建设计划 1.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设施建设。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建成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3个和5个。 2.农产品标准化加工设施建设。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成功申报初加工农产品或食品生产许可品种2个、3个和7个。 3.农产品(食品)预包装设施建设。2017年、2018年、2019年新增预包装初加工农产品、食品生产主体分别为20户、30户和50户。 4.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2018年完成投资100万元,2019年,完成投资1111万元,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 (八)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 1.电教器材采购。2017年上半年电教器材配置到位。 2.培训师资团队组建。2017年上半年完成电子商务培训团队组建。 3.各类电子商务培训。2017年、2018年、2019年累计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分别达到3000人次、4000人次和3000人次。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商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各乡镇(处)主要领导同志为成员,负责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评选标准,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商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设置编制名额,配齐工作人员,重点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组织协调、项目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支持电商工作,保障工作条件,电商办必要的经费支出由县政府据实拨付。各乡镇(处)、相关单位要把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各乡镇(处)组织委员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并明确1名专职人员做好落实工作。全县各行政村,尤其是设立电子商务服务站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要明确一名干部履行电子商务管理职责,积极配合、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本辖区内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实施顺利推进。 (二)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层层召开会议,举办电子商务专题报告会和电子商务讲座,分期分批开展电商理念培训,提高县、乡、村三级干部、涉农及旅游企业管理层、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认识,把思想真正统一到电子商务发展上来,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电商扶贫先进典型,报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电子商务进农村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责任主体。对规划实施的示范项目,都要超前进行谋划,逐一进行研究,制定详尽、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努力做到建设内容、时间进度、实施效果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到位,推进机制及信息报送制度健全。项目责任人要善于学习,主动思考,熟悉承担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扑下身子,脚踏实地,抓好项目推进,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落实扶贫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把《商城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落到实处,不断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力度。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商务部门对贫困户、残疾人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格外关照,凡有能力建设乡级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的贫困户、残疾人按照每站不超过80000元进行补贴;凡有能力建立村级电子商务物流站的贫困户、残疾人按每站不超过4000元进行补贴;凡有能力参与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的贫困户、残疾人按每站不超过40000元进行补贴;凡有能力参与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的贫困户、残疾人按每站不超过10000元进行补贴;凡贫困户、残疾人开办一般网店按每户1000元、开办旗舰店按每户不超过40000元进行补给。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电商培训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省级贫困户做到应培尽培,培训率达80%左右,增强贫困户、残疾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增收能力,整合物流资源,制定优惠政策,让物流快递覆盖绝大多数贫困村,切实解决农产品上行、工业产品下行最初1公里和最后1公里的瓶颈制约,提升贫困乡村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探索贫困村创业模式,引导贫困户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推动贫困乡村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网络销售,增强贫困乡村利用电商脱贫致富能力。 (五)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商务、财政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全县电子商务行业具体实际,谋划一批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设项目,并分项进行投资估算,上报省、市商务、财政部门审定。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严格落实《商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照廉政建设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严格操作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行为,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局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拨款、取消再申报资格等处罚,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用途,发挥项目资金应有的经济社会效益。 (六)搞好督导奖惩。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十分繁重。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列为重点督导内容,紧盯不放,长抓不懈,跟踪问效。同时,自2017年起,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处)和县直相关单位,并实行年度考核、奖惩。对工作成绩优异的乡镇(处)、县直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处)、县直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拖项目实施后腿的乡镇(处)、县直单位,除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外,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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