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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送上元夜,先人或可闻 ——豫南地区元宵节“送灯”民俗调研手记
华夏大地,大江南北,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都是一个与团圆喜庆有关的节日。按中国民间的传统习俗,在这一元复始,皓月高悬的夜晚,人们要点起彩灯万盏、燃放焰火、喜猜灯谜、共吃元宵、同庆佳节。这个节日会有一个极为鲜明的认同符号——灯。那一夜“一曲笙歌春如海,千门灯火夜似昼”。万家灯火,好不热闹。说到灯,在河南省信阳市如商城县、光山县、潢川县等即常所说的豫南地区与其他地区赏花灯猜灯谜的过节方式有所不同,这里则流行着另一个与灯有关的风俗——上坟送灯。
一、缘起
俗话说“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众所周知,其他地区元宵佳节的节日定位是我们凡人的狂欢,如闹元宵、耍花灯等。而豫南地区元宵节乃是给逝去的祖辈先人过的节日,在功能意义上,更类似于我们常说的清明节。老话说“三十的火,十五的灯”,表达了不同的民俗活动主题。正是因为这盏正月十五的“灯”,在豫南地区很多乡亲的心目中,元宵节比春节还更为重要。因为要在这一天完成一年中最重要的仪式——“送灯”祭祖。他们认为,人要过节,先人也要过节,给坟茔上送灯,是让故去的亲人拿着灯笼照亮回家的路,就可以和亲人团聚了。故老家有谚语云“哪怕过年不回家,也要十五坟送亮”。乡民们能理解一个家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可以没有人回来过春节拜年,却不能接受没有人在正月十五回家上坟“送灯”祭祖。那一天,人们无论身居何处,都会风雨无阻地赶回老家。否则,除了乡亲们会指指点点,自己心中也会留下遗憾。因此,我们看到,每年元宵节前的数日,在商城这个山区县各个乡镇上马路上会再度出现一个奇怪的返乡高潮现象。本来作为外出劳务输出重镇的豫南地区,春节过后本应该是回城务工离乡高峰流。然而,此时却是很多之前没能在家过春节的人自驾或包车回乡的高峰。当然更多的乡亲宁可放弃及早出门赚钱的机会,即使是向单位请假,也要等到在家完成此夜中一年一度的祭祖仪式,才会在次日开始各奔东西,直至下一年春节的再次返乡。因此,商城县的民工和学生离乡潮一定是在正月十六及其以后才开始。此外,即便是不涉及往来奔波而选择在乡镇自主创业做生意的乡亲,在元宵节当天也会放弃高额的利润,及早的关店歇业,回老家做着相同的事情。由此可见,老家民众对此风俗的重视程度非同一般了。
一般来说,从当日清晨家族长辈接家神回家过节的鞭炮声中开始,正月十五的诸多活动就拉开了帷幕。同其他地区元宵风俗一样,中午当然也是全家一起吃团圆饭,推杯换盏,其乐融融。而高潮则是从傍晚开始,全家、全村乃至全县的人们纷纷出动到坟茔去给逝去的故人“送灯”祭祖,让阴阳两隔的人们共同度过这个人间的节日。整个活动会从午饭后一直持续到深夜。风雨无阻,即便是冰雪天气依然照常,从未间断。数百年来,流传不替。成为豫南乡土社会中一个重要的文化活化石。在笔者的家乡,大别山区深处的商城县这一古老而又独特的风俗保存完整,笔者的调研与追忆也就从这里展开。
二、“送灯”所需的相关用品
首先要说“送灯”前的准备。烟花爆竹和火纸等送灯所必备的祭祀用品一般不难买到。这里重点说一下最关键的“灯”,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灯裤(即灯罩)、竹签(即灯骨)和蜡烛。传统的灯裤是用各色彩纸粘制而成,主要是给蜡烛防风,同时也可映彩。虽然简易、却大有讲究。颜色常见的有白色,黄色,绿色、紫色,淡红色等等。可别小看这些灯罩的颜色,这里也有严格规定的:逝者去世的第一年,要送白颜色的灯,第二年送黄或紫颜色的灯,第三年以后送红、绿、粉颜色的灯。听老人说在旧时,是很讲究这些礼数的,马虎不得。灯签则是用农村常见的竹子劈削而成,做成筷子般长短粗细,一盏灯需三到四根,一般会根据需送的纸灯的多少,准备上百根不等。至于蜡烛则也是提前购妥,细心的人还会预先将蜡烛头上的棉芯用火燎灼一下,使之变焦变硬,以便送灯时能及时便捷的点燃。与此类似的举动,也有老一辈的人也会提前将上坟用的火纸稍事挽花折叠或戳上钱印,既讲究又易于焚化。这些活计儿是相沿已久的惯例,一般都会在午饭后陆续做好,算是送灯的前奏。
这里也需要说明一下,关于灯具近些年也出现的一些新的变化。由于豫南“送灯”民俗根深蒂固的影响,相应的仪式用品的市场需要自然也很巨大。一些地方商家抓住商机,用朔料薄膜纸印批量生产成彩色的灯罩,因为省去了自己粘制的工夫,在老家元宵节市场也大受欢迎。此外,近年来也还陆续出现了省去蜡烛的电子音乐灯具,据说使用起来更加便捷,不过由于价格昂贵,目前尚未普及。事实上,这些新出现的各式灯具,在设计上虽然符合现代人追求的省力便捷等消费观念,然而从使用实际效果来看,乡亲们普遍反映似乎并没有传统的纸质灯罩庄重朴实。因此,在笔者老家,更多的乡亲们还是愿意坚守传统的送灯方式和用具。也由此可见风俗传统的生命力了。
三、“送灯”活动的主要程序
说完“送灯”的前奏,接下就是送灯活动的主要程序了。从黄昏开始,乡间的大小路上到处都是人头攒动的送灯队伍。一般由家族长者领路,家中青壮和孩子们成群结队向祖坟行进。到坟场后会首先在在坟头上压坟头纸,一般压三叠,正中一叠,两边各一叠。这意味着儿孙们来看望祖先了,也表明这座坟有后人来祭奠。紧接着用带去的锹铲平整坟前的草和土,把灯签按三角或四边形插入土里,约莫灯裤大小,蜡烛固定在中央,按插好的灯签套上灯裤,这便是“灯”了。一般来说,“灯”的数量要严格按照男丁多少配置,像那种老户、大户的家族公墓,由于墓主所繁衍分出的门房子嗣众多,坟前灯罩多至数排、十数排,达几十盏上百盏乃至更多。不一会儿,红绿粉等各色的灯,一排排地长长地整齐整齐地插满坟地。然后把各家带来的鞭炮、烟花集在一起,找一个安全高亮的地方,拴挂摆放好,等待夜幕的降临。
天渐渐地黑下来,一轮圆月冒出山头。这时大家分头有序行动。先是大人们开始点亮坟地上所有的灯,方言叫做“发亮”;同时,也张罗着大一些的孩子们开始放鞭炮、炸雷和烟花,这是最热闹的事,也是孩子们最乐意干的事。接下来是长辈带着孩子们跪在坟前,依次燃纸、焚香,嘴里也依序祷告着:“他老太,他爷,他奶…今天过十五,你们回来看灯吧。这是一点小意思,你们也别嫌少,拿着吧。”一般也会说些保佑小孩子学习进步,全家平安等吉祥话。此外,长辈们还会为晚辈尤其是孩子们一一追溯墓主先人的往事,不至于因年深日久,后人将先人们忘却了。应该说,这是一种口述的家族史,是一部在那一夜每个后人都要翻阅的家谱。在以前乡下人一年辛劳到年头,难得清闲。改革开放以来,豫南地区作为劳务输出重镇,人们平时没有时间常回家乡,借此春节假期的元宵节“送灯”机会给逝去亲人说说心里话,排解思念之情,一了祭拜心愿,这才是实情。此时的坟地祷告声一遍,有悄悄哭的,也有沉默不语的;各有各的心思,各有各的祷告词。所以说其文化功能类似于清明节。
随着长辈的祷告声,纸灰悠悠的飞上天去;意思是这钱他们已经收下了。跪拜、祷告完毕,炮声响起来,烟花飞起来,各色的灯亮起来;近年来,在城镇里流行的许愿灯也悄然加入了这一传统风俗行列。尤其是年轻的一辈也会在乡间坟头放飞一只只寄托着对已故亲人思念和新春景愿的许愿灯。所有送灯的人们都站立一旁,开始看热闹、赏灯。方才的那份情思,似乎又淹没在这充满欢乐和喜气的夜空里。此刻如果登高远眺,你会顿觉讶然。爆竹霹雳,龙蛇呼啸,火树凌空,遍地银花;五颜六色的灯,琳琅满目,千盏万盏;象辉煌灿烂的花朵,开遍漫山遍野。烟花绽放染红天际,鞭炮燃放响彻山谷。好不热闹!这时会真正感受到豫南乡土社会中独特的元宵灯节的魅力了。
四、“送灯”风俗的禁忌
在商城老家,正月十五还是有很多讲究的。这天除了要给祖坟送灯外,每家每户每个房间都要彻夜灯明,总之要最大程度上突出“灯”这一意象。这项风俗还有一些特别的禁忌,如出门的姑娘是不允许在娘家过十五的,更不允许送娘家的灯。只有那种娘家出现辍薪绝嗣的情况,才由嫁出去的女儿代为送灯。所以娘家人最忌讳嫁出去的姑娘在娘家过十五或送灯,认为这样会使娘家人丁不兴旺,所以商城老家有“有女不观娘家灯”的说法。不过,也有一种例外,如娘家人有长辈故去,嫁出去的女儿可以提前去为逝去长辈的如父母、爷爷奶奶的第一个正月十五,又称头年,去送一盏灯,俗称送“客灯”。除了要插灯罩,烧纸钱,放鞭炮外,一般还会在坟头挂上一盏红灯笼,不过送完“客灯”后,就要匆匆赶回婆家去了,不能再在娘家逗留。有趣的是,媳妇是可以送灯的,因为她已是婆家里的人。此外没有出嫁的女儿由于还是娘家人,也是可以送灯的。当然,这种区别是有着传统社会男权主义的心理痕迹的。今天在同情理解风俗禁忌的同时,也应根据男女平等的新时代诉求加以适当的移风易俗。此外,以前“送灯”后,还有“守灯”一说,即在坟前一直等待灯罩里的蜡烛燃尽,才会离开坟头,回到家中。这既表达了后辈的虔敬,同时,也可因有人看护,而防止蜡烛中途熄灭。古语云“哀我父母,生我劬劳”(《诗经•蓼莪》),对于恩情大于天的父母双亲,此举实乃理所应当。晚去的人如果看到别人早去已送过的灯罩中的蜡烛熄灭了,一般都会顺便帮其续燃点上,虽是举手之劳犹见乡土人情的淳朴与厚道。
五、其他送灯形式及其意涵
这里还有一些情况不得不特加说明,它们也是整个元宵节“送灯”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常理上说,“送灯”的对象主要是给与自己家族有血缘关系的故去亲人。然而,人们在送完祖坟的灯回到家后,又往往会到各个与农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点上一两盏灯和烧上些纸钱。如水塘灯:送水神一盏,保佑洗衣服的人和玩耍的小孩子平安无事,不要溺水;路边灯:送给路神一盏,保佑行路的老人和孩子平安,不要摔伤;土地庙灯:送给土地爷爷和土地奶奶一盏,保佑风调雨顺;此外,还有菜园、田地,水井、猪圈、牛舍前各点上一盏灯,这既是感恩各路神祗上一年的护佑,也是祈求下一年的人畜平安,五谷丰登。这里最值得一提的是在路口送的“孤灯”。据说,这是送给那些因已绝嗣无法享受后人香火的孤魂野鬼。小时候听奶奶说“他们可怜,没人管他们,所以家家户户都送孤灯,请他们来观赏。”人们因不忍看到他们坟头的冷清,故代替其后人表达缅怀之意。虽然朴素的乡人并不一定了解如佛教的超度救拔,蒙山施食等宗教仪轨与法事,但是在慈悲这一精神实质上难道不是一种重合吗?虽然,这些朴素的行为在一些不知敬畏对一切价值都怀疑态度的虚无论者看来,无疑会被斥之为蒙昧可笑的迷信。然而殊不知其中却蕴含着传统中国人最朴素的天人观念与家国情怀。宋代大儒张载曾说过“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明代哲学家王阳明主张“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大学问》)。天地神祇、亡灵魂鬼,无不被其恩泽。这些古圣先贤表达了一种多么广博的、超越的宇宙关怀啊。试想,当乡人们祭祀完自家的祖坟,拖着疲惫的双腿回来后,还不忘到各个路口给那些颠连无告的所谓孤魂野鬼点上一盏灯,烧上些纸钱,好让他们能和自己的祖宗同享节日的献祭与问候。这里固然是有着希望自己的家庭后继有人、香火绵延的个人宗族情结,但是里面难道没有某种超越了一家一姓的恻隐与关怀吗?而给那些土地山神等神祗送灯,这其中不也蕴含着传统中国人的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家国愿景吗?这些朴素、真诚的愿望就这样通过一盏盏虽简易无文但又明亮无比的“灯”代代传承下来了。
之所以说商城老家有“正月十五大于年”的说法,上面的介绍已经相比已经看出大致风貌。可以想象,正月十五傍晚全家、全族、全村、全乡、乃至全县出动的非凡景象。正是在这场狂欢中,劳碌了一年的人们可以放松心情,享受团聚,而且可以借坟山为舞台,尽情展示家庭的兴旺发达,亲子和睦。你看呀,在正月十五的下午,在坟地或路上,到处是手提着装着灯罩蜡烛篮筐,肩挑着礼花火纸的乡亲们,沿途喧闹热烈,人来人往。一时间,山间路上,人头攒动;坟前屋后,灯火通明。处处鞭炮齐鸣,场面煞是壮观。只有这一天,平时夜间几乎不敢出门的胆小的人走在坟地也不会感到害怕,也只有这一天,老人、孩子、姑娘、媳妇、妯娌齐上阵,同姓家族共享相聚的温情。身处其中,你会觉得节日氛围比之除夕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一整天的奔波,也是心甘情愿的。尤其对于孩子们来说,往往元宵节后就过完寒假了。这一天可是开学前愉快玩耍最后时机,送灯回到家后,大伙都成群结队,拿着各家自制的或买的灯笼出来玩耍,挨家串户,如同拜年,不知疲倦。而送灯归来的年轻人们,则围坐在火笼前,烤火唱歌,其中有一首民歌就叫《观灯》,著名的商城经典红歌《八月桂花遍地开》的调子就是革命烈士王霁初先生在这首民歌的曲调上改编的。听家里的老辈说,旧时的正月十五夜里,村民们还自发组织玩花灯,舞狮子,舞火龙,如同社火,热闹非凡。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年轻人没有足够的排练时间,而留守在村的老人因年老体衰,已没有过多的精力表演,这些活动已经渐趋消失了。从老人家的言语之间,不无体察出深深的遗憾。
六、“送灯”风俗的地域分布
历史地看,豫南地区的元宵节送灯风俗从文化根源上是来自我国的民间丧葬祭祀文化,是中国古代礼制文化在民间社会的一种民俗投影。经过笔者的调查,就全国而言,大概也只有江西的新建县及其以北至庐山以南的几个县市、陕西宝鸡局部、河南开封部分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闽南永定县及湖北少数地区等地有此类似习俗。不过这些地区灯的形制各异,如面灯,瓶灯,桔灯。与豫南地区流行的纸灯还有所区别。最重要的是,这些地区“送灯”的功能与豫南地区大相异趣。如陕西西安一些地方,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间娘家送花灯、宫灯给新嫁女儿家,或一般亲友送给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为“灯”与“丁”谐音,“送灯”实际上表达就是“送丁”祝福了。可见这里的灯也是寄托了人们的良好愿望的吉祥象征。不过,诚如文章一开始就提到的豫南地区的元宵节乃是给逝去的先人过的节日,因此,不同地区的“送灯”的功能与性质,自然不能随便混淆。虽然我国幅员辽阔,民俗文化遗存丰富。不过豫南地区元宵节“送灯”民俗还是有其地域与文化特色的。然而这一风俗起源于何时,一直都是一个谜。笔者就从民间传说和文献考证的角度,尝试做一些追踪和推定。
七、豫南“送灯”风俗起源的两种解释
(一)民间传说
在豫南地区盛行着一个有趣的也很美好的传说。据说灯节送灯的习俗是从明朝开始,而且与开国皇帝朱元璋有关。据传朱元璋自小失去父母,身登大宝以后,欲思缅怀祭奠亲人,以示孝道。却无从找到父母坟墓的下落,军师刘伯温建议道,圣上是真龙天子,九五之尊。除了双亲外,无人能接受他的跪拜。可令人在其父母逃荒去世的地方——豫南一带每个坟头前插上蜡烛,能经天子跪拜而烛不灭的就是圣上父母的坟墓。朱元璋依此行事,果然应验。也有人说,刘伯温让朱元璋抛洒黄裱纸,纸所落到的坟头,即是其父母的茔冢所在,所以又有压坟头纸这一习俗。而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孝”的传统美德,从此民间便留下了元宵节上坟送灯的习俗。这一习俗流传至今,成为老家最隆重的纪念祖先的一种仪式。对于这个传说,老人们深信不疑,并一代代流传下来了。
(二)文献推定
当然,传说毕竟是传说。我们还是应从豫南地区的史志文献中寻找材料,对其起源来加以考证。通过查阅同样盛行送灯风俗的光山县的史志发现,明朝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年修成的《光山县志》,元宵节习俗为“自十三日为始,市民各于门首悬挂灯毬织巧不一,至十六、七方止。游者竞观之”。清朝顺治十一年(1654年)和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修成的两部《光山县志》,记载元宵节习俗更为简单:“元宵张灯,清明扫墓。”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修成的《光山县志》,记载元宵节习俗为“上元节自十三夕始,张灯连五夕,家户屑米为浮团子会食,入市游观。十六日,民家复掩户如元旦(此处指春节),复云过年。人多出游,曰走百病。”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的《光山县志约稿》及1959年《光山县新志》稿中,均无灯节给祖坟送灯习俗的记载。只是1989年修编的《光山县志》有记载:“家人团聚吃罢十五饭,大人带着子孙去先人墓地送灯插亮,烧化纸钱,以示对先人的悼念。”从这些记载中,还是无从查考送灯风俗究竟始于何时。然而,却发现了似乎可以从县志中记载的豫南地区的人口迁徙史中寻觅到一丝线索。如1989年修编的《光山县志》说:“光山土著较少,居民大多从江南迁来。”元末明初,有大批人口从江西、湖南、湖北等地迁入豫南地区,其大背景就是中国移民史上通常所说的“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明初移民潮。如笔者常听家族老人讲,商城吴氏自江西鄱阳县瓦屑坝迁来,迄今已有六百余年,家中珍藏的族谱也证实了这一点。元末明初从江西、湖南、湖北等地大批迁入豫南地区的居民,很可能是商城,光山等地现今居民的祖先主体。就笔者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老家民众绝大部分承认其祖上是由江西迁自商城。前面已经提到,由于江西省新建县以北,庐山以南数县市直至今日仍盛行送灯之习俗,那么元末明初从江西等地迁入豫南地区的居民可能或多或少也就会继承此俗。据此分析,豫南送灯的历史大约也起源于元末明初,那么,此俗距今至少已有六百年余历史了。而一些乡邦旧志之所以没有记载此俗,或许因当时人口稀少,送灯仪式简单,不能形成规模使然的缘故。不过,该风俗在江西等地原著民那里又是如何形成以及形成年代如何,看来尚需要继续发掘和查考更多的地方乡志文献加以研究。
八、豫南“送灯”风俗的伦理意涵
豫南地区元宵节上坟送灯的习俗,虽然历史久远,但是在变化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这一习俗也并没有因为时代的巨大变迁而被后人遗忘。笔者在网上曾看到一首今人写的关于老家正月十五上坟送灯的诗作:
天寒农野阔,大岭草连云。陌上人惊雉,荒芜兔隐坟。
松风天籁肃,爆竹火烟薰。灯送上元夜,先人或可闻?
依稀之间,古意犹存。先人是否可以闻知,或许已经不重要了。关键在于农村社会结构和乡土人情受到城市化与现代化的巨大冲击下,不少人纷纷感叹心灵与步履漂泊无根,无所归依,从而回望优秀的民俗传统,渴望在那种乡土共同体的生活方式中找回些许遗失已久的记忆与慰藉。从文化心理的角度,不难理解通过“送灯”在坟前向祖先的祭拜和祈祷的仪式,其实是一种跨越阴阳两界的沟通,是穿越生死的对话,这是一种超越物质利益算计的精神追求,是将自己有限的生命融入祖祖辈辈而来、子孙孙而去的香火绵延的生命体验。这时,“灯”的意义更类似于佛教高僧传灯录中“薪尽火传”的喻意。“坟”也不再仅仅是亡灵的安息之地,而一种通过对先祖“在场化”想象以见证血缘传承的文化符码。此前的对死亡的忌讳与恐惧心理至少在此夜暂时消失了,而现实的人间秩序与伦理向度则为这一盏本为纪念先人的“灯”所照亮。于是,家庭和家族的超越时空的意义在此时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而个人的生命也融入其中,获得了挣脱时间束缚的无限体验。很显然,这与传统宗族祭祀活动下敬诚孝友的心态无疑是同构的。是所谓“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者也。
一般来说,在这个过程中会对孩子进行孝敬尊长的教育,这又无形中会培养孩子对亲人和桑梓的热爱,激发他们奋发成才,不负先祖人的期望,以望将来能回报家族与家乡。在乡亲们看来,可通过“送灯”这一最朴素直观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思念,所谓饮水思源,不忘根本。同时也可以起到促进家族和睦,联络亲情乡谊,教育晚辈感恩尽孝等作用。乡土社会的家族情感与谱系脉络就是这样被一代代完整的接续下来了。儿时的记忆将会是那样的深刻,这对于很多远在他乡,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老家的正月十五送灯,使他们无论走到那里,都还可以有根可依,记住乡愁!
九、“送灯”风俗的现实困境与考量
在为家乡有此独特并传承完好的风俗活动庆幸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通过“送灯”也可以折射出在社会转型期农村人们价值观的某种并不那么积极的变迁。由于老家人们对元宵节上坟送灯的素来重视,加之现代社会年青人又滋生出浮躁的攀比虚荣心理,近年来上坟送灯正逐渐演变的越来越铺张浪费。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燃放的烟花爆竹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更有甚者,还把电线牵到山上,在坟茔前点上彩灯,通宵不熄。此外,由于老家处于大别山区,元宵节夜晚在野外上坟烧纸燃灯或多或少也会对森林消防带来威胁,事实上,每年因疏忽大意造成山林失火的事故,也不乏听闻。而且过量的烟花爆竹的燃放也带来了诸多的污染,尤其是雾霾日益成为与每位民众息息相关的环境话题,当勤俭节约成为党和国家所积极倡导的时代强音时,这些问题无疑也更加具有现实性。当然,对其背后的社会原因也需要进行深层次发掘与思考。
我们知道,元宵节“送灯”本来主要是后代向祖先表达怀念之情的仪式,其社会性意义主要体现在尊祖敬宗,和睦亲族上,其朴素的伦理意义无疑是第一位的。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开放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庸俗现代性和畸形市场化因素进入乡土社会以后,一些失范的价值标准随之而来。市场上获得财富的多少成为人们评价一个人能力大小的基本标准,在一些农村地区来说甚至成为唯一标准。“送灯”的规模大小与热烈程度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这种评判的直观参照。于是,对于这一风俗,或将其变成一种迫不及待的积极表演,譬如有钱人往往大肆挥霍和炫耀;或则表现为消极维护,如对许多经济条件一般的村民来说,他们为保住面子,至少从形式上也不能比别人相差太多。这些都已严重违背了传统“送灯”的初衷。于是,我们看到,“送灯”风俗及其衍生出的相关活动,似乎渐渐变成了一场非理性消费的竞技,而弱化了传统温情脉脉的伦理追求。这些都使豫南老家这一风俗似乎渐渐变了味。呈现出某种虽然较之过去看似更加热闹与喧嚣,然而其中的联络与教化功能反而越来越淡化和稀薄的现象。这不免让有识之士忧心忡忡。
事实上,“送灯”风俗所折射出的世态升降,人情冷暖也只是冰山一角。其背后都指向了一个极具现实性和紧迫性的问题——乡土社会的现实处境与出处。相当长时期内,对当代的乡村问题的观察、理解与书写,都是思想界舆论界关注的热点与焦点。这里面承载着诸多关心乡土问题的学者们的忧虑与思考。近两年来,随着自媒体的开放和勃起,中国农村发展状况更是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坊间大量涌出的“返乡体”写作,无疑也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从2015年上海大学王磊光博士的《一位博士生的返乡笔记》,到2016年春节黄灯教授的《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各种各样的“返乡”写作如同被点燃的春节爆竹,在城乡之间流动的人群的心灵中爆炸开来,引燃这场爆炸的“火药”则是近年来乡村问题的新变化与城乡关系困境的进一步显露,以及由此导致的盘绕在这些心灵上空或明或暗的情感云团。不过,有学者也注意到一些“返乡体”文章内容空洞,浮泛。没有实地田野调查的资料支撑,只是某些个人的,浅层化的见闻与杂感的无意识表露。更有甚者,充斥了博人眼球的噱头,动辄冠以“乡村图景”这样宏大字眼。它们一度程度上都已经干扰了人们对真实农村情况的判摄。很显然,这里存在着一个话语权的问题。我们需要听到到的是既有真实乡土生活经历同时又能跳出自我局限进行思考的声音。这种声音的发出者应该是真诚并理性站在乡村这片广阔的场域来继续思考“乡土中国”的问题。应该对正在发生的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尝试着进行发掘,对将来的发展前景进行预判与分析。而不是简单的游移于记住乡愁式的浪漫抒情与乡土沦陷式的悲情控诉之间。
我们知道,由于历史原因,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变迁,并在农村造成了深刻的影响。原有的宗祠乡社等民间信仰与秩序体系的逐渐解体,从社会转型的整体视野来看,这本身自然是社会历史的进步,然而我们也应该客观的看到,一些传承有序的文化传统与价值认同也相应的失去了稳固的依祜与承载。由此所造成的文化断层、信仰空虚、人心浮动等消极影响也是毋庸讳言的。一个良序的社会发展必须要真实地面对它的基座——底层社会整合问题。如何重建乡土社会的生活秩序与价值体系,黏合散逸和游离的人心,并提供精神情感上的归属和安顿资源,是包括广大政府工作人员与学者在内的有识之士所应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除了继续发展社会生产,提高全民整体生活水平。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一些遗存完整且具有重要影响的传统风俗文化,以及作为乡土共同体生活见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是整合并凝聚乡土社会的重要文化资源,要能够得到应有的关注与探讨。似乎可以通过对如豫南地区“送灯”风俗变迁这样的独特镜像,来专题考察和调研地域文化下乡土社会转型与价值生态的现状与治理等现实问题。较之现在网络上泛滥的“返乡体”浅层写作中常见的“异域想象”和“消费乡愁”等噱头,扎实的对一种具体风俗活动背后深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结构性因素进行整体探讨,也许更具有学理深度与建设意义。
十、结语
当然,对豫南“送灯”风俗展开系统深度的田野调研,需要更多的来自社会学、历史学、文化民俗学尤其是乡村研究等专业领域的学养支撑,也需做好艰苦并长期的心理准备。笔者深知这虽然是一个地域性个案研究,但其背后所承载的历史与现实的信息容量,却十分庞大。作为从大别山区走出来的学子中普通的一员,笔者自然明白对上述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又绝非是一朝一力,也非一人之事。笔者也期待着更有的有心人加入进来。事实上,如何在保证老家元宵节“送灯”民俗传承的同时,又能规避一些不良的发展倾向并赋予其以新的时代特征与内涵。并通过自己的切身经历与真实感受来反思乡土社会正在发生的各种变迁,这对于无论是留守在家的父老乡亲抑或出门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都值得共同深思。
最后,我们都还是衷心希望包括豫南地区正月十五送灯在内的那些极具社会学、民俗学价值且在当地有广泛影响的广大民俗活动,能得到应有的关注、保护、传承与发展。有也更多的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继承的基础上并为这些传统民俗文化注入新鲜健康的血液,我们的民族文化就一定能够经受时代的考验,为我们今天的生活提供积极的精神关照,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其所特有来自土地的温情与芬芳!
后记:这篇调研手记关注的是笔者的家乡河南省商城县元宵节“送灯”风俗。包括涉及到送灯前的准备、整个活动过程与注意事项、风俗的起源考证及其伦理意涵、风俗的现实境遇以及背后的深层乡土问题等主要方面。其部分内容曾发表于《中国文化报》(2015年3月26日),后被《决策探索》(2016年第4期)转载。由于笔者年辈尚小,经历与见识有限,文章遗漏纰缪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希请家乡父老批评指正。豫南其他地区如潢川县、光山县、新县等地的“送灯”风俗,与商城县也存在着部分差异,笔者也希望有机会看到其他地区的类似调研资料。此外,尤其需要说明的是,文章中使用的部分图片来自“商城人网”、“缘在商城”、“潢川在线”、“大豫网”等网站论坛或公众号,在这里对原作者谨表谢忱,并欢迎有心人能广泛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和图片。笔者作为一名久在外地求学的学子,心系桑梓故土之情,目前惟以勤勉于学问报之。关于豫南元宵节“送灯”风俗,笔者将来有志做详细的社会史与思想史的田野调研,会重点考察该风俗的起源,演变,流程,形态,传承现状及其影响等问题,并希望此民俗最终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得到应有的关注与保护。今夜又是老家一年一度的正月十五送灯,奈何自己独在异乡为异客,因此也就未能到太公,祖母等各位先人坟前送灯缅怀,每逢佳节倍思亲,此时惟瞭望南天,喃喃祝曰:先祖护佑,家人平安。故聊订此文,一慰乡愁了。
商城县石船村学子吴益生
乙未年正月十五记于西安
丁酉年正月十三再次修订
[1] 吴益生,河南省商城县人,现为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阳明学、乡土社会转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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