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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维权--------------记录(1) 我家住信阳市商城县城关镇。2016年阳历8月21日下我在家请师傅在三楼小阳台焊接安全护栏,突然门被人推开进来一年轻男子,我在惊愕中认出是住我家房子后排的一不知道姓名的邻居(最后我才从警察口中知道该男子是余集一所学校的肖姓教师)。他上来就大声质问“你们在干什么?”我吃惊中回答:“我这小雨水墙太矮了加个不锈钢的栏杆。”他大声说:“停了、停了、停了!”我问为什么?那男人回答你这遮挡我家院子的阳光!我听后内心也十分不爽,(一个和不锈钢楼梯一样的栏杆咋可能就遮住你家后院子的阳光)我说你没权让我停下来,如果我做的对你有什么影响你可以报警也可以找有关部门拆除我的。这男人听我这么说就上去用手拆栏杆,我就拦住不让他过来并说:“这是我私人的住宅你没有权利进来我现在要求你出去!”他回答说:“我就不出去,你咋的!”在我推这男子时并警告说:“你如果不出去我就告你私闯民宅”。他洋笑着道我就私闯了咋的?去告吧我有人怕你?我媳妇看我们剧烈推拉怕打了起来,就一抱给我抱住硬给我推到卧室里拉住房门不让我出来。我当时想也许她作为女人和他解释解释他不就走了吗!我就在卧室里坐在床头边吸起了烟。过约有40多分钟就听我媳妇急切的呼叫我的名字快出来救我妈妈我一听吓了一跳并使劲的拽房门,房门又重重的关上了我才发现是有人在外面反拉着房门,我就说开开吧我要去看看我妈咋的了。估计外面的人也听到了我媳妇的大声呼叫就放开了房门,我才知道是给我做活的师傅给我的房门拉着,我出来时我做活的师傅解释道是你媳妇让我给你的门拉着怕你出又跟那人吵架。此时我没有心情听他解释就快步走到阳台,发现我今年已75岁老妈妈已经昏死在阳台上。我就跑过去抱住妈妈大声的叫:妈妈、妈妈、妈妈`。。。。。。不管我如呼叫妈妈都没有理我了。我被吓傻了不断的问我妈咋回事是谁打的,没有一个人回答我,我就想把我妈抱到卧室的床上去可我抱不动一个昏死过去的妈妈我就跟那名男子说你帮抬一下吧。他说,我不抬让她死咋不跳楼死了呢,你也跳楼死他算了。我说作为一 个公民都有义务见死必救。他说,我不我就不救你能咋的,死了有的是钱埋她。此时这男子满面洋笑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此时的无助不知所措好久,我跟在哭泣茫然中的媳妇说快报警啊。此时的媳妇打电话都拔不出去号了。在我媳妇拔号期间我才发现我后院的肖家菊也在现场还不断骂骂列列数落着我的不是,还辱骂我已昏死的妈妈。此时我强压住怒火高声 叫道,,你们私闯民宅想抄家啊?她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说:好,我就闯了我怕什么,你能拿我咋的?我现还不走呢!直到警察到我家中他们一伙人才悻悻下楼。(有当时的警察录像可以证明直到警察来他们一伙人还我家中)在我家中如此的放肆,如此目无法纪。朗朗乾坤,现在想想中国还是个法治国家吗?中国还有私权吗?外国一位法学专家说过,私宅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为什么在习主席提倡的依法治国的中国,商城县却可以让人如此的践踏中国的法治无视他的人合法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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