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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乌桕先生

[原创(其他类别)] 我打赢了信阳市首例著作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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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7: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超前商贸 发表于 2016-6-15 17:36
您虽不是文学泰斗,但也是商城县文学界受人敬仰的人物,为了一点闲言碎语就对簿公堂,我认为值不当,这个争 ...

但,您要知道,此时此刻,民众都对官场腐败恨之入骨,听说没有一点官帽子的本人也在用他们所说的连小学文化都没有的水平去骗吃骗喝,便群起而攻我。我一直忍耐,却不能灭火。如此看来,只有上法庭了。法庭我去过,值得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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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20: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公道话 发表于 2016-6-13 23:55
为《商城周讯》点赞
      有人想学鲁迅,可是没有鲁迅的胸怀和忧国忧民的思想。《商城周迅》作为地 ...

说得很有道理。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社会团体,都知道社会舆论的力量和宣传的作用,正能量就需要通过宣传工具来传播,而有人却打击宣传单位和宣传工作者。可见其居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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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20: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乌桕先生 发表于 2016-6-15 17:18
我打算和橄榄打官司。只有这样才能堵住他们的嘴。真的是迫不得已啊。

借助法律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那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力和义务。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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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08: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活灵活现地展现了传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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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11 00:00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6-17 08: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先礼后兵,仁至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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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6-17 10: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应该让有些人明白网络世界并非是全虚拟的世界,违法也一样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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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7 15: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希望把这个诽谤你的橄榄ty揪出来,打赢第二场官司。人生就是一场拼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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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6-17 21: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让人知道转销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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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7 23: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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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7 08:55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6-6-18 20: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洛阳市
    支持楼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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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8 22: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传销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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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6-19 21: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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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23 08: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安全员李少军 发表于 2016-6-14 21:18
    仔细看了《亲历传销现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品还是写自己的亲身经历的事情有说服力。若干年以后在看, ...

    并且有可能成为这个的第五大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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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2-9 19: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
    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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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0 08:42
  • 签到天数: 1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12-10 08: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为了自己的权益 敢于斗争  [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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