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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原创作品:一个流传在豫南地区600年的民俗传统--送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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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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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2-22 21: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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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流传在豫南地区600年的民俗传统:送灯

        华夏大地,大江南北,一年一度的宵佳节都是一个与团圆喜庆有关的节日。按中国民间的传统习俗,在这一元复始,皓月高悬的夜晚,人们要点起彩灯万盏、燃放焰火、喜猜灯谜、共吃元宵、同庆佳节。这个节日会有一个极为鲜明的认同符号——灯。那一夜“一曲笙歌春如海,千门灯火夜似昼”。万家灯火,好不热闹。说到灯,在河南省信阳市如商城县、光山县、潢川县等即常所说的豫南地区与其他地区赏花灯猜灯谜的过节方式不同,这里则流行着另一个与灯有关的风俗——上坟送灯。
      
        俗话说“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众所周知,其他地区元宵佳节的节日定位是我们凡人的狂欢,如闹元宵、耍花灯等。而豫南地区正月十五乃是给逝去的祖辈先人过的节日,在某种意义上,更类似于我们常说的清明节。老话讲“三十的火,十五的灯”,表明了不同的民俗活动主题。就是由于这盏十五的“灯”,在豫南地区尤其是笔者的家乡信阳商城县乡亲的心目中,元宵节甚至比春节还更为重要。认为一个家庭可以没有人回来过年,但是不能没人回来过十五。每年的这一天,人们无论身居何处,都会风雨无阻地赶回老家,中午早早吃罢团圆饭,从傍晚一直持续到深夜,往往全家出动为祖坟“送灯”。下面我们一起走进大别山区深处的商城县去体验这一古老而又独特的风俗吧。
       
        同其他地区元宵节一样,中午全家人都要在一起吃团圆饭。不过饭罢,老家的乡亲就要开始忙碌起来以准备灯、烟花爆竹和火纸等送灯所必备的用具了。要送的灯包括三个组成部分:灯裤(即灯罩)、竹签(即灯骨)和蜡烛。传统的灯裤是用各色彩纸粘制而成,以便防风和映彩。颜色常见的有白色,黄色,绿色、紫色,淡红色等等。可别小看这些灯罩的颜色,这也有严格规定的:死者去世的第一年,要送白颜色的灯,第二年送黄或紫颜色的灯,第三年以后送红、绿、粉颜色的灯。灯签是用竹子削制而成,至于蜡烛和火纸则是提前买好的,也有老一辈的人也会提前将上坟用的火纸稍事折叠,既美观又易于焚化。这些活计儿一般都会在午饭后陆续做好,算是送灯的前奏了。
      
        从傍晚开始,乡间的小路上到处都是人头攒动的送灯队伍。一般由家族长者领路,家里年轻人孩子们成群结队向祖坟行进。到坟场后会首先在在坟头上压坟头纸,一般压三叠,正中一叠,两边各一叠。这意味着儿孙们来看望祖先了,也表明这座坟有后人来祭奠。紧接着就在碑前空地整齐排列的插上一排竹签,三至四支竹签一组,围成三角或四角形状,约莫灯裤大小,在中间栽上一只蜡烛并点燃,随即罩上灯裤。灯的数量要严格按照男丁多少配置,像那种大家族的公墓,由于墓主所繁衍的门房子嗣众多,坟前灯罩多至数排、十数排,达几十盏上百盏乃至更多。待天快黑墓前就辉映出一盏盏、一串串、一片片五颜六色的灯光,象天上的繁星,璀璨夺目。人们接着会焚化火纸,燃放鞭炮和礼花。近年来,在城镇里流行的许愿灯也悄然加入了这一传统风俗行列。尤其是年轻的一辈也会在乡间坟头放飞一只只寄托着对已故亲人思念和新春愿望的许愿灯。接下来,大人小孩们会坟前磕头祷祝,祈求祖先保佑平发财等等。此外,长辈们还会对晚辈尤其是孩子们一一介绍墓主先人的往事,不至于因年深日久,后人将先人们忘却了。在乡亲们看来,可通过送灯这一最朴素直观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思念,同时也可以起到促进家族和睦,联络亲情乡谊,教育晚辈感恩尽孝等作用。应该说,这是一种口述的家族史,是一部在那一夜每个后人都要翻阅的家谱。乡土社会的家族情感与谱系脉络就是这样被一代代完整的接续下来了。这大概也就是《论语》上曾子所讲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道理吧。
      
        正月十五送灯是很有讲究的,这天除了要给祖坟送灯外,每家每户每个房间都要彻夜灯明。这项风俗还有一些特别的禁忌,如出门的姑娘是不允许在娘家过十五的,更不允许送娘家的灯。只有那种娘家出现辍薪绝嗣的情况,才由嫁出去的女儿代为送灯。所以娘家人最忌讳嫁出去的姑娘在娘家过十五或送灯,认为这样会使娘家人丁不兴旺,所以老家有“有女不观娘家灯”之说。不过,也有一种例外,如娘家人有长辈故去,嫁出去的女儿可以提前去为逝去长辈的如父母、爷爷奶奶的第一个正月十五,又称头年,去送一盏灯,俗称送“客灯”。除了要插灯罩,烧纸钱,放鞭炮外,一般还会在坟头挂上一盏红灯笼,不过送完“客灯”后,就要匆匆赶回婆家去了,不能再在娘家逗留。有趣的是,媳妇是可以送灯的,因为她已是婆家里的人。此外没有出嫁的女儿由于还是娘家人,也是可以送灯的。以前送灯后,还有“守灯”一说,即在坟前一直等待灯罩里的蜡烛燃尽,才会离开坟头。这既表达了后辈的虔敬,也可因有人看护,而防止蜡烛中途熄灭或引发的火灾。还顺便提一句,晚去的人如果看到别人早去已送过灯的中蜡烛熄灭了,一般都会顺便帮其续燃上,虽是举手之劳犹见乡土人情的淳朴与厚道吧。
      
        从常理上说,送灯的对象主要是给与自己家族有血缘关系的故去亲人。然而,人们在送完祖坟的灯回到家后,又往往会到各个与农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点上个一两盏灯和烧上些纸钱。如水塘灯:送水神一盏,保佑洗衣服的人和玩耍的小孩子平安无事,不要溺水;路边灯:送给路神一盏,保佑行路的老人和孩子平安,不要摔伤;土地庙灯:送给土地爷爷和土地奶奶一盏,保佑风调雨顺;此外,还有菜园、田地,水井、猪圈、牛舍前各点上一盏灯,这既是感恩各路神祗上一年的护佑,也是祈求下一年的人畜平安,五谷丰登。这里最值得一提的是在路口送的孤灯。据说,这是送给那些因已绝嗣无法享受后人香火的孤魂野鬼,人们因不忍看到他们坟头的冷清,故代替其后人表达怀念之意。这些在现代人看来,无疑会被斥之为愚昧可笑的迷信。然而其中却蕴含着传统中国人最朴素的天人观念。宋代大儒张载曾说过“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表达了一种超越的、广博的宇宙关怀。试想,当乡人们送完自家的祖坟,拖着疲惫的双腿回来后,还不忘到各个路口给那些颠连无告的所谓孤魂野鬼点上一盏灯,烧上些纸钱,好让他们能和自己的祖宗同享节日的献祭与问候。这里固然是有着希望自己的家庭后继有人、香火绵延的个人宗族情结,但是里面难道没有某种超越了一家一姓的同情与关怀吗?而给那些土地山神等神祗送灯,这其中不也蕴含着传统中国人的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家国愿景吗?
      
      
        在老家有这样一种说法:“正月十五大似年”。可以想象,正月十五傍晚全家、全族、全村、全乡、乃至全县出动的非凡景象。一时间,山间路上,人头攒动;坟前屋后,灯火通明。处处鞭炮齐鸣,场面煞是壮观。只有这一天,小孩子一个人走在坟地也不会感到害怕,也只有这一天,老人、小孩、姑娘、媳妇、妯娌齐上阵,同姓家族共享相聚的温情。身处其中,你会觉得节日氛围绝不下于过年。一整天的奔波,也是心甘情愿的。尤其对于孩子们来说,这可是开学前愉快玩耍最后时机,送灯回到家后,大伙都成群结队,拿着各家自制的或买的灯笼出来玩耍,挨家串户,不知疲倦。而送灯归来的年轻人们,则围坐在火笼前,烤火唱歌,其中有一首民歌就叫《观灯》,著名的商城经典红歌《八月桂花遍地开》的调子就是在这首民歌的曲调上改编的。听家里的老辈说,以前的正月十五夜里,村民们还自发组织要玩花灯,舞狮子,舞火龙,热闹非凡。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年轻人没有足够的排练时间,而留守在村的老人因年老体衰,已没有过多的精力表演,这些活动已经渐趋消失了。言语之间,不无深深的遗憾。
         
        豫南地区的十五送灯风俗从文化根源上是来自我国的民间丧葬祭祀文化,是中国古代礼制文化在民间社会的一种民俗投影。经过笔者的调查,就全国而言,大概也只有江西的新建县及其以北至庐山以南的几个县市、陕西宝鸡局部、河南开封部分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闽南永定县及山东与湖北少数地区等地有此类似习俗,而且这些地区灯的形制各异,如面灯,瓶灯,桔灯,与豫南地区流行的纸灯还有所区别。然而豫南这一风俗起源于何时,一直都是一个谜。
      
    在豫南地区盛行着一个有趣的也很美好的传说。据说灯节送灯的习俗是从明朝开始,而且与开国皇帝朱元璋有关。据传朱元璋自小失去父母,当上皇帝后,欲思缅怀祭奠亲人,却无从找到父母坟墓的下落,军师刘伯温建议到:圣上是真龙天子,九五之尊。除了其父母外,无人能接受他的跪拜。可令人在其父母逃荒去世的地方——豫南一带每个坟头前插上蜡烛,能经天子跪拜而烛不灭的就是圣上父母的坟墓。朱元璋依此行事,果然应验。也有人说,刘伯温让朱元璋抛洒黄裱纸,纸所落到的坟头,即是其父母的茔冢所在,所以又有压坟头纸这一习俗。而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孝”的传统美德,从此民间便留下了元宵节上坟送灯的习俗。这一习俗流传至今,成为老家最隆重的纪念祖先的一种仪式。对于这个传说,老人们深信不疑,并一代代流传下来了
         
        然而,传说毕竟是传说。我们还是应从豫南地区的史志文献中寻找材料,对其起源来加以考证。通过查阅同样盛行送灯风俗的光山县的史志文献发现,明朝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年修成的《光山县志》,元宵节习俗为“自十三日为始,市民各于门首悬挂灯毬织巧不一,至十六、七方止。游者竞观之”。清朝顺治十一年(1654年)和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修成的两部《光山县志》,记载元宵节习俗更为简单:“元宵张灯,清明扫墓。”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修成的《光山县志》,记载元宵节习俗为“上元节自十三夕始,张灯连五夕,家户屑米为浮团子会食,入市游观。十六日,民家复掩户如元旦(此处指春节),复云过年。人多出游,曰走百病。”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的《光山县志约稿》及1959年《光山县新志》稿中,均无灯节给祖坟送灯习俗的记载。只是1989年修编的《光山县志》有记载:“家人团聚吃罢十五饭,大人带着子孙去先人墓地送灯插亮,烧化纸钱,以示对先人的悼念。”从这些记载中,还是无从查考送灯风俗究竟始于何时。然而,却发现了似乎可以从县志中记载的豫南地区的人口迁徙史中寻觅到一丝线索。如1989年修编的《光山县志》说:“光山土著较少,居民大多从江南迁来。”元末明初,有大批人口从江西、湖南、湖北等地迁入豫南地区,其大背景就是中国移民史上通常所说的“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明初移民潮。如笔者常听家族老人讲,商城吴氏自江西鄱阳县瓦屑坝迁来,迄今已有六百余年,家中珍藏的族谱也证实了这一点。元末明初从江西、湖南、湖北等地大批迁入豫南地区的居民,很可能是商城,光山等地现今居民的祖先主体。就笔者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老家民众绝大部分承认其祖上是由江西迁自商城。前面已经提到,由于江西省新建县以北,庐山以南数县市直至今日仍盛行送灯之习俗,那么元末明初从江西等地迁入豫南地区的居民或多或少也就会继承此俗。据此分析,豫南送灯的历史大约也起源于元末明初,此俗距今至少已有六百年余历史了。而一些乡邦旧志之所以没有记载此俗,或许因当时人口稀少,送灯仪式简单,不能形成规模使然的缘故了。不过,该风俗在江西等地原著民那里又是如何形成以及形成年代如何,看来还是需要继续发掘和查考更多的地方文献加以研究了。
      
        豫南地区元宵节上坟送灯的习俗,虽然历史久远,但是在变化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这一习俗也并没有因为时代的巨大变迁而被后人遗忘。笔者在网上曾看到一首今人写的关于老家正月十五上坟送灯的古诗:

    天寒农野阔,大岭草连云。
    陌上人惊雉,荒芜兔隐坟。
    松风天籁肃,爆竹火烟薰。
    灯送上元夜,先人或可闻?

        依稀之间,古意犹存。先人是否可以闻知,或许已经不重要了。关键在于农村社会结构和乡土人情受到城市化与现代化的巨大冲击下,不少人纷纷感叹心灵与步履漂泊无根,无所归依,从而回望优秀的民俗传统,试图在那里找回些许遗忘已久的珍贵记忆与慰藉。从文化心理的角度,不难理解通过送灯在坟前向祖先的祭拜和祈祷,其实是一种跨越阴阳两界的沟通,是穿越历史的对话,这是一种超越物质利益算计的精神追求,是将自己有限的生命融入祖祖辈辈而来、子孙孙而去的香火绵延的生命体验。这时,“灯”的意义更类似于佛教高僧传灯录中“薪尽火传”的喻意了。“坟”也不再仅仅是亡灵的安息之地,而一种通过对先祖“在场化”想象以见证血缘传承的向心符码。于是,家庭和家族的超越时空的意义在此时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而个人的生命也融入其中,获得了挣脱时间束缚的无限体验。一般来说,这个过程中会对孩子进行孝敬尊长的教育,这又无形中会培养孩子对亲情和桑梓的热爱,激发他们奋发成才,不负先人的期望,以望将来能回报家族与家乡。儿时的记忆将会是那样的深刻,这对于很多远在他乡,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老家的十五送灯,使他们无论走到那里,都还可以有根可依,记住乡愁!
       
        在为家乡有此独特并传承完好的风俗活动庆幸时,我们也要看到,通过“送灯”也可以折射出在社会转型期农村人们价值观的某种并不那么积极的变迁。由于老家人们对元宵节上坟送灯的素来重视,加之,现代社会年青人又滋生出浮躁的攀比炫耀心理,近年来上坟送灯正逐渐演变的越来越铺张浪费,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燃放的烟花爆竹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更有甚者,还把电线牵到山上,在坟茔前点上彩灯,通宵不熄。这些都使老家送灯这一风俗似乎渐渐变了味。呈现出某种虽然较之过去看似更加热闹,然而其中联络与教化功能却反而越来越淡化的感觉。
      
       “送灯”本来主要是后代向祖先表达怀念之意的仪式,其社会性意义主要体现在尊祖敬宗,和睦亲族上,其朴素的伦理意义无疑是第一位的。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开放,庸俗现代性和商品市场因素进入乡村社会以后,在市场上获得财富的多少成为人们评价一个人能力大小的基本标准,在农村来说甚至成为唯一标准。“送灯”的规模大小与热烈程度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这种评判的直观参照。于是,对于这一风俗,或将其变成一种迫不及待的积极表演,比如有钱人往往大肆挥霍和炫耀;或则表现为消极维护,比如对许多经济条件一般的村民来说,他们为保住面子,也不能不比别人差太多。“送灯”似乎更像是一场非理性消费的竞技,这些都已严重违背了传统送灯的初衷。
          
        从另一方面来看,由于老家处于大别山区,正月十五在野外上坟烧纸燃灯或多或少会对森林防火带来威胁,每年因疏忽大意造成山林失火的,也不乏听闻。而且过量的烟花爆竹的燃放也带来了诸多的污染,尤其是雾霾日益成为与每位民众息息相关的坏境话题,当勤俭节约成为党和国家所积极倡导的时代强音时,笔者对老家近几年“送灯”风俗中出现的非理性消费现象不免忧心忡忡。如何在保证老家正月十五上坟送灯习俗传承的同时,又能规避一些不良的发展倾向并赋予其以新的时代特征。这对于无论是留守在家的乡亲抑或出门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都更值得我们深思了。
      
        最后,我们都还是衷心希望包括豫南地区正月十五送灯在内的那些极具社会学、民俗学价值且在当地有广泛影响的广大民俗活动,能得到应有的关注、保护、传承与发展。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继承的基础上并为这些传统民俗文化注入新鲜健康的血液,我们的传统文化就一定能够经受时代的考验,为我们今天的生活提供积极的精神关照,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其所特有来自土地的温情与芬芳!
        后记:关于商城县十五送灯此一民俗,我将来有志做相关社会史与思想史的调研,会重点考察该风俗的起源,演变,流程,形态,传承现状及其影响等问题。并期望此民俗最终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尝试以此为线索,结合家谱县志等文献,考察明末江西瓦屑坝至豫南地区的移民史。二十余年来,因各种原因有数年未在老家过春节,唯今年第一次未在老家过正月十五,因此也就未能到太公,祖母及各位先祖坟前送灯缅怀,此时惟瞭望南天,喃喃祝曰:先祖护佑,家人平安,故聊发此文,一慰乡愁了。
      
    商城县学子吴益生
    乙未年正月于西安
    附:
    作者姓名:吴益生,男,生于信阳商城达权店镇石船村,现就读陕西省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攻读中国思想史方向研究生。一直热爱并积极宣传家乡山水民俗文化。

    单位: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2014级研究生)
    老家:商城县达权店镇石船村柳坪组
    电话:15667085875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6-2-22 2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编者按:该作者是商城县达权店人,在读研究生,立志于研究文史。在读期间,以豫南商城县老家正月十五送灯的习俗、结合走访调研、史料查证等方式,编辑出带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档案,内容辩证相当的详实,对研究和发掘豫南民俗文化有相当的导向作用,同时,也为我们商城县民俗爱好者乃至豫南民俗爱好者们提供了一份宝贵的调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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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8 13:53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2-23 12: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
    送灯烧纸不注意,烧了好多山心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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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3 09: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史学的重要性在最贴近我们生活的地方体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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