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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商城县城关镇滨河路南段发生一起坠河溺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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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4-27 16: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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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2日夜,商城县城关镇滨河路南段发生一起坠河溺亡事件。经调查,溺亡男子为鲍某(1973年4月出生,商城县城关镇人),2014年8月12日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少女被商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8月15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4月9日被移送起诉。


    事发后,商城县检察院以及县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立即派员对此事展开调查。现已初步查明,当晚公安机关开展严查酒驾行动,鲍某酒后驾驶豫S37693柳州五菱双排座工具车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滨河路南段时看见警察在检查,民警尚未示意其停车,鲍某就在距离交警执勤点约60米处将车停在路边弃车逃跑,民警发现后上前查看,发现车门未锁,车窗未关,车内没有驾驶员和其他乘坐人员,随后民警听过路群众说有一男子跳进路边陶家河里,民警立即联系消防、巡特警、城关派出所现场施救,县水利部门排干河水展开救援。23日凌晨4时许,鲍某尸体被打捞上岸。


    针对网民反映视频监控的问题,据现场查看,事发现场位于道路中段,没有安装监控探头。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商城县新闻中心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3-21 14:19
  • 签到天数: 142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5-2 23: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本帖最后由 眯眼看浮尘 于 2015-5-2 23:55 编辑
    商城小情妇 发表于 2015-5-2 21:07
    侯师傅的删了,我发的也删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件事情的帖子只有无花果树才能发?——我回的是 ...


    你没有觉得和有些人说不清道理吗?少数人在网上看见社会上出了点事情就会在发泄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只要是与政府沾上边的,几乎不会问事情的是非曲直,不管事实真相怎么样,以“民权卫士”自居,不依照法律事实去解决问题,而是一味的谴责政府或者处理单位,另外还有些人被称为“喷子”,会对反对他意见的人进行舆论攻击,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谩骂对方,被称之为“网络暴民”。所以在网上评论要保重贵体,情绪不可烦燥,且评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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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郭先生 + 3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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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4-27 16: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我觉得政府机关办事效率太慢,早把事实调查清楚,把新闻发出来,也不会炒的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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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2-12 08:5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4-27 17: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洛阳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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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28 01:01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4-27 17: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麻辣个B,人都死了还在翻人家的老账证明自己的清白.
    一帮子替人舔屁股、洗地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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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江山如 + 2 此文观点,我也非常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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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昨天 12:30
  • 签到天数: 20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4-27 18: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支持严查酒驾!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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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10 10:5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4-27 18: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麻辣个B,人都死了

    还在翻人家的老账证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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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5-30 17: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4-27 18: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毛主席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货自己害怕查酒驾,自己跳河淹死了,还是个赖货,这回遭报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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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昨天 12:30
  • 签到天数: 20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4-27 18: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摇樯人 发表于 2015-4-27 18:22
    毛主席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货自己害怕查酒驾,自己跳河淹死了,还是个赖货,这回 ...

           酒驾害己害人,应严惩不贷!酒驾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光扣分、罚款、吊销驾驶证这些处理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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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5 天前
  • 签到天数: 256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4-27 18: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民警发现后上前查看,发现车门未锁,车窗未关,车内没有驾驶员和其他乘坐人员,随后民警听过路群众说有一男子跳进路边陶家河里,民警立即联系消防、巡特警、城关派出所现场施救,县水利部门排干河水展开救援。   
                     不是俺不相信调查结果,是那让人苦笑不得的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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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8-30 00:56
  • 签到天数: 7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4-27 18: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大别山涧 发表于 2015-4-27 17:01
    这就是所谓的“真相”?即使鲍某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在这儿专门提出来也不合适吧?是不是想引导大家想着:原 ...

    应该就事论事,不应该翻旧账作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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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10 07:07
  • 签到天数: 48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4-27 19: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出事了总要找个歪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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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0-21 21:07
  • 签到天数: 76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4-27 19: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谁小时候。偷吃过别家的东西的。。。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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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2-2 13:0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4-27 19: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生的伟大。死的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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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4-27 2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死者为大,是不应该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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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5-4-27 20: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但是如果酒驾的人出了事故要查酒驾的人来承担责任,我相信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认真查酒驾了,因为做的越多错的越多,不如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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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8-2 17:3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4-27 20: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开封市
    就这么个事情躲躲闪闪的回避,你怕什么,真是猪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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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5-30 17: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4-27 20: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今晚又看见查酒驾了,各位司机珍惜生命、拒绝酒驾啊,还有就是感觉商城交警没有因个别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而影响到你们维护社会的的公平正义,为严格执法的商城交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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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2 17:27
  • 签到天数: 80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4-27 21: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严查酒驾是例行公事,跳河是你自己的事情,没有喝酒你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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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3-21 14:19
  • 签到天数: 142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4-27 22: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商城小情妇 发表于 2015-4-27 18:25
    酒驾害己害人,应严惩不贷!酒驾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光扣分、罚款、吊销驾驶证这些处理太轻 ...

    没有想到小情妇此时能说、敢说正义的话来,就不怕有些社会的喷子骂人耶?感觉商城现在支持正义的人多了,只要是政府或者与公务员相关的新闻,不再是一边倒的骂政府,这应该是商城县网络舆论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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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3-21 14:19
  • 签到天数: 142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4-27 22: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以前有人开玩笑说酒驾的司机都是本.拉登,是公路上的恐怖份子,近二年商城县出了多少起因机动车撞人的事故?就在国家严厉打击酒驾的背景下,仍然有人知法犯法.酒驾是对社会公众生命安全权益的一种隐形伤害,要避免酒驾,要求驾驶员严以自律,同时也要有国家政府预以强制力规范。如果因为酒驾司机躲避检查跳入河中出现意外而去指责警察,导致正常的执法不能继续,那么伤害的最终是我们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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