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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缘在商城论坛之“七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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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8-28 11: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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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举办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就承担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共守“七条底线”达成共识。“七条底线”是: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中国互联网大会的代表们经过热烈讨论也一致赞同,并向社会发出倡议,自觉抵制违背“七条底线”的行为。缘在商城论坛将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与社会各界一起维护互联网“七条底线”的相关共识及要求,并及时就相关内容进行相应阐述与剖析,望能得到广大网友支持,并在实际网络交流中互相遵守及互相约束。


    一是法律法规底线。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互联网是虚拟空间,有一定的隐匿性,但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互联网就会乱成一锅粥,成为一团乱麻。
       
    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历史和人民选择的结果。坚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是让我们的生活有秩序、平稳运行的需求。
       
    三是国家利益底线。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是每一个公民的应为之举。互联网没有国界,但网民有国界。对于那些以民主、自由的外衣试图颠覆我政权的行为,要与之作坚决的斗争。爱国是最基本的信仰,我们应当自觉地坚守。
       
    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是网络世界每一个网民公平、权益必须得到保证的要求。网络为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打造了一个崭新的平台,我利用这个平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警惕某些人利用这个平台维护自己的非法权益。
       
    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网络虽然给了个人很大的空间和自由度,但它并不是没有任何约束的公共场所,不能认为这里没有互相监督和道德约束,可以随心所欲。网络与现实是互动的,网上不道德问题不仅影响网络的文明建设,而且会直接影响现实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所以,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秩序,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
       
    六是道德风尚底线。人是社会性的群体,只要有人的活动参与,就要受到人类社会各种道德伦理的约束,决不能借口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匿名性、相对性而漠视或否定网络道德。我们要努力强化网络主体的道德责任,提高对网络行为和网络文化的是非鉴别力,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侵蚀;要依靠网络主体的理性、信念和内心自觉来自律。
       
    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对于信息而言,最忌讳的就是虚假信息。虚假信息跟真实信息在一起,鱼目混珠、鱼龙混杂,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影响了人们对于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在一个传播多元的时代,无论是政府机构、大众媒体还是公民个人,所要做的是,共同抵制虚假有害信息、特别是恶意谣言的传播,大力倡导真实、文明的信息交换和流通,这是互联网时代的底线,也是人类文明持续健康向前发展的要求。
       
       
    以上七条,在缘在商城论坛章程里已经有明确规定和要求,根据七条存在不同社会影响,将七条做以下新的排序与做相应要求:

    一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强制性遵守,禁止发布,无条件删除。)
       
    二是国家利益底线。   (强制性遵守,禁止发布,无条件删除。)
       
    三是信息真实性底线。  (坚持不懈的要求信息真实,虚假信息经甄别后,根据信息危害程度做相应处理。)
       
    四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强制性遵守,限制任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言论和行为。)
       
    五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努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禁止无端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和行为。)
       
    六是道德风尚底线。   (维护社会道德风尚,限制一切损害道德风尚的言论和行为。)
      
    七是法律法规底线。   (半强制性遵守,提醒和督请遵守法律法规,由发帖人承担相关责任。)


    简单点说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利益不可触碰,信息真假由论坛或者相关单位进行调查甄别,无法甄别或者主观发布虚假信息的,由发帖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不懈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但后五条的一切基础和前提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8-28 13: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规是规,是圆;矩是矩,是方。社会是有各式各样的人组成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比如,交通规矩要求人家都朝右行,你想斗不应该想去左边行。否则,倒霉的是你不说,还可能害了别人,弄得大家都受罪!支持本网管理员的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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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9 09:04
  • 签到天数: 11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28 14: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黄石市
    回管紧跟国家形势,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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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9 09:04
  • 签到天数: 11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28 14: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黄石市
    谣言传播到一定的时候就成了事实,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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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0-11 22:48
  • 签到天数: 104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8-28 14: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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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6-8 10:54
  • 签到天数: 79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8-28 15: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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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16 12:46
  • 签到天数: 46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8-28 16: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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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3-7 19:27
  • 签到天数: 16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8-28 18: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海南省海口市
    人是社会性的群体,只要有人的活动参与,就要受到人类社会各种道德伦理的约束,决不能借口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匿名性、相对性而漠视或否定网络道德。我们要努力强化网络主体的道德责任,提高对网络行为和网络文化的是非鉴别力,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侵蚀;要依靠网络主体的理性、信念和内心自觉来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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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2-11 19:21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8-28 21: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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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26 08:07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8-29 09: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制止谣言是一方面,但另有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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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24 18:01
  • 签到天数: 256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8-29 14: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俺坚决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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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1 22:18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8-29 17: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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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0-7 19:42
  • 签到天数: 74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8-29 21: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支持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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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3-6 09:21
  • 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8-30 15: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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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28 01:01
  • 签到天数: 9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31 17: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丽子 发表于 2013-8-28 18:24
    人是社会性的群体,只要有人的活动参与,就要受到人类社会各种道德伦理的约束,决不能借口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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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3-7 19:27
  • 签到天数: 16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9-2 12: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海南省三亚市
    人在边缘 发表于 2013-8-31 17:38

    鄙视三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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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2 21:28
  • 签到天数: 92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9-3 20: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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