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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商城县森林公安局关于严加坤案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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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5 14: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这里的照片不齐,大家看看,天涯论坛实话实说栏目里面多么热闹,那里有图有真相。和尚,到天涯逛逛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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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2-22 00: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25 14: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商城的警察说你有罪!没罪也有罪。   商城的警察说你没罪,有罪也没罪!     商城的公检法都是这样!  想想几棵树就赔偿10800块!  这样的标准!当初开发区征地砍伐俺家70多颗果树!还有那些杂树!咋才补偿8000块呢?     所以截止现在大家都还记起当年的方定阔!   他就是商城人民中的英雄!不畏强权!敢于强权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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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13 09:13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5-25 16: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商城森林公安还能作进一步的解释吗,感觉这个解释不全面、不彻底,人家这确实有法律手续啊,我看见天涯论坛上照片,比这更全。另外,网友反映朱坤甫所长收别人2.5万的事是不是也需要回复一下,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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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4-6 20: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25 16: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不明真相,继续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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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26 08:07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5-25 16: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支持继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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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5 16: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看来22楼也是当年的受害者,可能当年也是伸冤无门。我就想不通,这么多年了,社会一直在进步,森林公安局长张开成、所长朱坤甫的执法水平和道德素养毫无长进,同样的悲剧重复上演,朗朗乾坤竟敢做假案,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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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5 18: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张开成局长几次向市森林公安局汇报这个案件,因为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均没有通过,报告也被打了回来,但张局长仍不死心,昨天还在召集相关人员弥补鉴定手续,既然认为自己的鉴定结论不对,当初凭什么立案上网?这样的执法确实让人不寒而栗???!!!
          板栗树本就属于供销社单位自己的,再怎么补充鉴定有什么意义,看来张开成局长至始至终根本没有认识到问题所在,在故意做假案的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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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2-22 00: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25 18: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到底谁是谁非呢!糊涂了!楼主有人说恩垄断了恩门乡的花炮业!  还很霸道!   具体能说说恩到底在恩门乡是一般的人呢?还是一霸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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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8-1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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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5-25 19: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迫切希望真相和结果 估计都不是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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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13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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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5-25 19: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我领教过所谓森林派出所(公安局)的办事作风,开的还是外地车,“桂”字号的牌照,2002年的事,能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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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5 21: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刘红 发表于 2013-5-25 18:40
    到底谁是谁非呢!糊涂了!楼主有人说恩垄断了恩门乡的花炮业!  还很霸道!   具体能说说恩到底在恩门乡是一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可以是供销社,也可以是其他符合《烟花爆竹安全条例》经营条件的其他企业,在我们县都是通过基层供销社配合安监部门和公安机关管理的,前几年我是配合参与过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但最近三年已没有参与,截至目前都是别人在经营管理,大家随时可以打听一下。至于别人怎样评价我,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也没办法,我可以发誓,我绝对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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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5 21: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又有新情况啊!!
    网民反映朱坤甫所长收黑钱办毒事又有新情况!!
    是真的吗,检察院、纪委打电话问问吧。
    截图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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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5 22: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上次网友举报朱坤甫所长收龚某的2.5万大洋就取保候审的案子还没回音,又冒出个收梅河村的潘建立的2万大洋,靠,朱所长真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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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8-22 06:05
  • 签到天数: 44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26 00: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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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4-19 08:2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26 06: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伸冤无门2013 发表于 2013-5-25 21:25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可以是供销社,也可以是其他符合《烟花爆竹安全条例》经营条件的其他企业,在我 ...

    中国哪部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下县乡可以垄断经营,你每年不给官方上银子,能让你干?那每年光一个部门就得俸银2000个大洋,以换取那个部门的支持。哈哈,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私收残疾人的货物,达权店街上人人皆知。你还是到我佛面前去忏悔吧,发誓吧。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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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6 08: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大家看看去年的一个帖子,森林公安为所欲为,拦截买“龙骨”材料的群众,不交钱就要当街铐老百姓,快来看啊!!点击下面的标题就可以看见。




    森林公安这样执法算不算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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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2-2 13:0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26 08: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洛阳市
    我家里有300棵板栗树。一年卖不了3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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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6 08: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强烈要求朱坤甫所长站出来,解释一下共收了龚传同、潘建立多少黑钱?!!!

          这可是十分具体的案件线索,也属于网络报案,希望朱所长也不要到处打电话,估计退钱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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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8-25 09:47
  • 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5-26 08: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期待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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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6 09: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衷心感谢这么多网友能用一个正直的心态关注这件事情,并运用网络手段揭露腐败行为、打击腐败分子,如果张开成局长、朱坤甫所长硬要一条道走到黑,将这个错案做成“铁案”,不仅在广大反腐网友和维权斗士面前无法交代,恐怕检察机关也不会袖手旁观,难道只有进京上访才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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