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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商城金盾

商城县公安局“特大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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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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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3-5-20 20: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江山如此 发表于 2013-5-19 22:27
    可称为新闻————实在不能算喜事,对于你的企业可能算是喜事

            朋友,是喜是忧难料定,纪委信访室判定是公安局内设机构。编委认帐吗?政府认帐吗?财政局认帐吗?如果都不认帐,公安局怎么办,那来资金和编制?引起的社会矛盾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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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9-1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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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3-5-21 20: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近日,部分保安向公司建言,叫公司请请客,送点礼,看能把保安进公安搞定呗。我说公安局党委没得这个本事,恐怕搞不定。只有程委员,有后台也许能办成,他们准备找程委员帮忙,请不要推辞,凉了大伙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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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22 10: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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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9-1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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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3-5-23 07: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公民闷闷 发表于 2013-5-22 10:34

          在纪委的关注下希望全体保安能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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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07: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希望全体保安能被公安局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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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07: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恭侯公安局程晋亭掌门给保安带来更大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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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5-1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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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5-29 10: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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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3 08: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根据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公司实行管办分离的精神,商城县公安局所开办的商城县金盾保安公司,经请示政府主要领导李明清,王建平,周哲县长同意移交商城县财政局按国有资产接收处置。民警撤回归建安排保安监管岗位。目前,商城县公安局正在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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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9-1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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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3 20: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商城县金盾保安公司移交财政局国资部门后合同继续履行,公司经营模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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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7-2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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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1-25 18: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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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26 21: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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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2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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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1-28 15: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
    不管咋样,希望多为百姓做事实,别当个摆设混国家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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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9 19: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初夏-浅笑的鱼 发表于 2013-11-28 15:28
    不管咋样,希望多为百姓做事实,别当个摆设混国家津贴。

           应该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出一份力,不能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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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18: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保安是一支社会治安力量,是专政机关的辅助工具。离开公安何谈保安,只能是流氓,打手,欺行霸市,危害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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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5 11: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截止2012年,我国有警察150万,保安450万。保安人数还在快速增加,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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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6 21: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个人申办保安公司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雄厚的经济实力,一百万以上的个人资产。二是具备五年以上军队,公检法司及治安保卫工作经验。才能保证保安队伍质量,不被坏人利用,不会变成黑社会性质,人们才能放心。如果弄虚作假申办了保安公司,政府能认可,群众能放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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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19: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保安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一支重要治安力量。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在公安机关的严格管理下,绝不允许它成为黑帮,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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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2-9 1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又多了几个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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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19: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海峰 发表于 2013-12-9 19:31
    又多了几个临时工

           临时工是执法人员或协作执法人员,是国家机器的毒瘤。它有权执法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是部门规避执法过错和执法责任的替罪羊和挡箭牌。  保安不同于临时工,他是公司员工,他不具备执法权,他只对特定目标保卫守护,顾主为保护自己合法利益聘请的保安保卫人员!{: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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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1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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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7 10:0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收保护费算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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