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在商城|商城县论坛——河南省商城县人的网络家园(商城县门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查看: 34943|回复: 105

[其他] 致“河南太平律师事务所公函”公开回复函

   关闭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7 10:46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5-6 10: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致“河南太平律师事务所公函”公开回复函
         

    附:律师事务所公函扫描图片于本帖下方


    河南太平律师事务所:
          
          我缘在商城论坛管理员孙云山于2012年5月5日晚收到你所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公函一份,内容是函告缘在商城非法登载鲢鱼山卫生院院长蔡启宏收受药品回扣、受贿等网页的情况,并认为缘在商城论坛构成侵权。但我坛认为网民在我坛民事民议版以举报信等形式发布信息我坛不构成侵权,理由及回复如下:
       
          一、你所认定我缘在商城论坛构成侵权主体错误,引用百度内容“论坛又名网络论坛BBS,全称为Bulletin Board System(电子公告板)或者Bulletin Board Service(公告板服务)。是Internet上的一种电子信息服务系统。它提供一块公共电子白板,每个用户都可以在上面书写,可发布信息或提出看法。它是一种交互性强,内容丰富而即使的Internet电子信息服务系统。用户在BBS站点上可以获得各种信息服务,发布信息,进行讨论,聊天等等。”我坛同属于电子公告板,每一个用户也包括你所在内,都可以注册网名发布相关信息,我坛在注册协议、论坛章程及民事民议版版规等多处声明,网民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如果有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发帖人承担相应责任,而我们论坛只作为一个承载式公告平台,不作为国家法律机关,无权力更无责任去对相关事件的真实性进行鉴别和核实。
       
          二、你所在公函中称我坛“非法登载”的说法,我们不同意,该帖属于网民自主发布的举报信,该信是否违法,应该由当事人举报到公安部门立案调查,或者由纠风办、纪委、卫生局等部门立案调查举报事实是否存在,然后才由相关部门认定该举报信举报内容是否违法,而非由你所或者你所当事人鲢鱼山卫生院认定该行为“非法”;至于“登载”一词,可能属于你所对网络不熟,该帖的存在属于网民发布,而非论坛登载。
       
          三、对于网民举报鲢鱼山卫生院院长蔡启宏收受药品回扣及受贿等相关情况,应该由纠风办、纪委、卫生局等部门立案调查核实,是否是你所声称的“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实名披露、侮辱他人、并进行恶意炒作”等情况,只能由国家权力机构的调查并出具结果,举报方和你所当事人属于当事人双方,我坛平台不负调查核实的责任和义务,双方行为和责任自负,所以,你所声称我坛所谓的实名披露、侮辱他人、并进行恶意炒作等侵权事实无依据。
       
          四、根据以上情况与理由,你所在事实不清、主体不明、责权不分的情况下,向我坛管理员邮寄所谓公函实属不妥。另外,该函漏洞百出,错别字多处,责权人不分,我坛可以视为该函系伪造,不应该是你所所为。我坛仅在此以公开函的形式向你所发布公开回复函,如果该函不属于伪造,本回复函将代表缘在商城论坛正式回复函,我坛不再通过其他形式向你所回复,你所的要求我坛暂不做响应。
       
          五、鉴于鲢鱼山卫生院通过你所向我坛寄送律师函的情况,我坛保留高度关注并追溯该举报信举报内容情况的权力,必要时以论坛名义向网民公布该事件进展情况。
            
    特此回复!
         


    缘在商城论坛管理委员会
    2012年5月6日
       
         
       

    附件1:

    CCI20120506_00000.jpg
         
         

    附件2:[有话要说]商城县鲇鱼山医院领导的腐败   视觉诱惑 发表于 2011-10-6 17:08:19
       
       

    附件3: [网友爆料]鲶鱼山乡卫生院今天全部员工关门罢工抗议领导   我是一棵小草  发表于 2012-4-21 13:54:20
       
       

    附件4: [网友爆料]鲇鱼山卫罢工啦!院长承认贪污啦!    我是一棵小草  发表于 2012-4-22 06:33:29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4 收起 理由
    松子宝儿 + 2 有些贪官怕了!
    lzhfh + 2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0-26 21:41
  • 签到天数: 2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6 10: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这封律师函属于恐吓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0-26 21:41
  • 签到天数: 2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6 10: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有没有贪污受贿让纪委的查查不就清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2-12 16:04
  •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6 10: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青岛市
    不得了了,惹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8 07:48
  • 签到天数: 35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5-6 10: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市
    读后感:
    1、XXX卫生院,越描越黒,此地无银三百两。
    2、缘在商城的的发展史上,又多了一个标志性事件。
    3、恭喜XX律师事务所,又接到一单生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6 08:35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6 11: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本帖最后由 雪月枫火 于 2012-5-6 14:52 编辑

    请太平律师事务所或马传金律师上传“鲢鱼山卫生院院长蔡启宏”的代理委托书,以证实此函的真实性(是否为伪造公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2-22 00: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6 1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妈地!什么事哦!这个鸟人律师和这个鸟人院长同穿一条开裆裤!都不是好鸟!,典型的是此地无银300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2-5-5 08:54
  • 签到天数: 325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5-6 11: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汪岗有沈冲村???????这律师也屌扯,地名豆没搞清楚。可能是韩冲还有个小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2-5-5 08:54
  • 签到天数: 325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5-6 11: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雪月枫火 发表于 2012-5-6 11:29
    请太平律师事务所或马传金律师上传“鲢鱼山卫生院院长蔡启宏”的代理委托书,已证实此函的真实性(是否为伪 ...

    律师工作的最大特点是缜密严谨细致,是非暂且不说,仅凭上面地名的错字就可断定,要么公函是假的,要么律师是水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2-2 21:40
  • 签到天数: 11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5-6 12: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本帖最后由 幻梦湮灭 于 2012-5-6 12:50 编辑

    没贪污还害怕举报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3-3-3 01:30
  •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6 13: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有没有拿到律师资格证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2 21:28
  • 签到天数: 92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6 13: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顶一下,代表本人来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6 14: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有没有学过法学?这也怪论坛???感觉像是在恐吓信一样哦?能不能告你丫恐吓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6 14: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照这样,天涯早该被告到了,屮屮屮,什么熊太平律师事务所~俺也侮辱你了,你告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0-7 19:42
  • 签到天数: 74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6 14: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律师们,你们真的很懂法,
    笑掉大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21 14:56
  • 签到天数: 232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5-6 14: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焦作市
    哈哈   正所谓不打自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8-19 13:4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5-6 15: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丽水市
    这律师是假冒的!我天朝的律师个个都钢钢的,哪有这样熊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2-23 12:36
  • 签到天数: 83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5-6 16: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围观签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30 10:17
  • 签到天数: 1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5-6 16: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你让天涯,猫扑情何以堪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19 14:28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6 19: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绍兴市
    山寨山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商城县论坛 ( 豫ICP备19039661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2402000165号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hwxwb@126.com 举报电话:037161530168

    GMT+8, 2024-3-29 16:19 , Processed in 0.556492 second(s), 33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