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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观点] 关于西正街打架事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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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1-25 21:5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25 21: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想提醒断山浪版主一下:从你的跟贴相信大家能看的出你偏向的是那一方!就是用马甲发言又怎么了?都还是经常在论坛上泡的几个人,既然用马甲就是怕以后大家见面不尴尬!身为版主在论坛上要注意什么我想我不用对你多讲你也知道!咱们以事论事,打架绝对是不对的,本身做为一个局外人不想说什么!但是你要是天天从西正街进出你就知道什么叫闹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4 00:00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1-25 22: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省保定市
    大家的事情我不清楚,但那些小摊子把巷口的路都快堵住了倒是真的,俺从那里经过是走的一般都是曲线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11-28 18:3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25 23: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王老板娘子今天下午的原话:“走法律程序的话,王晓刚要是进去了,嗯那摊子也不用斗的了。”看来街道还真是她家的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4 10:56
  • 签到天数: 12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26 08:0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幼稚啊,你们好像都是生活在童话世界里一样!真羡慕你们的单纯!
    一个开澡堂子的,门却被堵死了,进不了车,还做什么生意?他难道不知道协调?
    摆摊的老头老太抢占有利地形赚点蝇头小利也不容易,你让他撤,可能么?0
    利益斗争,注定不可调和,这时候,协商纯属异想天开痴人说梦。
    工商,市政的人难道没有接到过王老板的反映?
    不作为,而已,一帮吃人饭不办正事的官老爷
    那就打吧,还能怎么办哩?难道直接上炸药包?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0-12 10:13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1-26 08: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大家都知道西正街路边的小摊吧,那可不是一般两般的人就能在那里摆的,不信你试试!每天从那里回家都找不到路了,全让他们占了!另外告诉你一个道理:老头老奶奶你不要惹,尤其是城里的老头老奶奶
           有道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3-4-6 11:02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1-26 10: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现在商城的当官的(当然也不是全部,百分之九十九吧),只要听说有人打架,哇他们太高兴了,因为架打好了肯定要处理的,要处理的话要么是警察,要么是政府部门的人出面,那么打架的双方都怕自己吃亏,那么就都去找关系,没有关系的人也会拐弯的托关系,无论找关系还是托关系就必须送礼(这是必须的,不给钱,不送东西,不请吃饭,一切免谈),好啦,打架的双方伤感情、伤身体、伤精力、伤钱财,但却肥了那帮龟孙王八蛋,这帮王八一边吃着、喝着、拿着,他们还表明装好人,内心里却一直喊着千万别停下来,打吧打吧,我顶我顶我顶、、、、、、、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10-11 14:54
  • 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1-26 10: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清远市
    看起来怎么感觉那卖东西的有错呢?非法占道人家不开车堵你堵谁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31 10: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26 11: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一杯清茶666 发表于 2011-11-25 19:40
    什么吊论坛,混的都是什么熊人!容不得网友说一句实话。说实话的都是马甲你又是个什么熊呢?真TMD愚 ...

    对个人有意见,别牵扯到论坛,毕竟这个论坛还有其他喜欢在上面耍的人;版主也是人,也有个人观点和意见。是不是实话,是从你说的言语重判断,对此你也可以反驳。但别骂人,骂人说明心虚或者根本就不是来讲理的。
    “说实在的王什么刚也真是吊扯,这熊事还亲自动手。换着别人花几个吊钱半个干干脆脆的。”说这样的话,是不是说明你也想通过流氓途径来解决问题?那就不必再和你争论了,毕竟老百姓还是怕流氓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31 10:1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26 11: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明真相 发表于 2011-11-25 21:49
    想提醒断山浪版主一下:从你的跟贴相信大家能看的出你偏向的是那一方!就是用马甲发言又怎么了?都还是经常 ...

    怎么啦?允许披着马甲偏向一方,就不允许别人光明正大地偏向另一方?
    作为版主,偶的反G言论都说过很多,在这个论坛或者其他论坛直接被闭屏或者删除的更多,该注意什么该说什么不需要谁来指教,因为本人在骂人和挨骂中已经麻木。
    你可以和偶争论,说出偶不对的地方或不同的观点,但最好都要客观、公正、经得起推敲,对别人提醒的同时反思一下自己的言论。
    本来都就事论事,谁对谁错在争论中自有分晓,别怕任何人的偏颇,因为公理自在人心。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10-11 14:54
  • 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1-26 12: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清远市
    尼玛,一个个都弄个小马甲有什么意思啊?都现真身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6 09:10
  • 签到天数: 30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26 12: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西省大同市
    理解 大家 做生意  都不容易,  既然都是做生意的都要以和为贵,而且都还熟人没有必要造隔阂,  家和万事兴,人和财源来 。望他们各让一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6 15:14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26 12: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12-1 10:52
  • 签到天数: 41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26 17: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看完两个帖子真叫人纠结~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9 09:29
  • 签到天数: 67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26 22: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亦正亦邪 发表于 2011-11-25 21:05
    版主如果懂法律知识的话,或者问问别人,9天过了,公安机关未对王老板采取任何措施。打两个耳光都要被拘留 ...

    我不需要懂法律知识,也不需要问别人,我就想问你一下:这种事情不要公安机关处理,难道要你来处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1-25 21:5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26 23: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晨光春露 发表于 2011-11-26 12:04
    理解 大家 做生意  都不容易,  既然都是做生意的都要以和为贵,而且都还熟人没有必要造隔阂,  家和万事兴 ...

    以和为贵!!!事情闹大了都没有好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2-6 16:45
  • 签到天数: 25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26 23: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
    zrs116 发表于 2011-11-24 19:03
    一句话,城关人没有咱乡下人够意思。

    赞同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2-6 16:45
  • 签到天数: 25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26 23: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
    明真相 发表于 2011-11-26 23:12
    以和为贵!!!事情闹大了都没有好处!

    河蟹社会嘛
    愿意调和还是应该支持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27 00: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驻马店市
    邻里小事切莫过肝火,化不来。多想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27 13: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是都为了生存,可总不能老暴力啊!公家还没引起注意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27 14: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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