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子钜 于 2011-11-23 15:3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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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0月13日在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蒋介石做了《对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的发言。
对一直受到非议的1945年8月14日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以及承认外蒙古独立作了辩解。
蒋介石的说明
“……当时我个人的决策,就是要求战后确保胜利战果,奠定国家独立,民族复兴的基础,必须求得二十年的休养生息,和平建设;只要能够争取这一个建设机会,那就是任何牺牲,亦是值得的。于是我们政府对俄帝,乃决定忍辱谈判,不惜承认蒙古独立,做此最大牺牲,来忍痛签定条约和附件。
至于承认外蒙古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的,一致赞成的,但是我个人仍愿负其全责。当时我决心的根据有三点:
第一, 我对于民族平等,自由的思想,向来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其民族有独立自主的能力,我们应该予以独立自主的。
第二, 外蒙古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自民国十年设立以来,事实上为俄帝所控制,我们政府对于外蒙古领土,实已名存实亡了。
第三, 只要我们国家能够自立自强起来,外蒙这些民族,终究会归到起祖国怀抱里来的,与其此时为虚名而蹈实祸,不如忍痛割弃一时,而换的国家二十年休养生息的机会。那是值得的;因为割弃外蒙寒冻不毛之地,不是我们建国的致命伤,如果我们因为保存这一个外蒙的虚名,而使内外不相安,则国家更无和平建设之望了。
我主张放弃外蒙的决心,实基于此。这在现在看来,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决非谋国之道;但我在当时,对外蒙问题唯有如此决策,或有确保战果,争取建国的机会。这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所以我不能不向大会报告的。” ——以上引自蒋介石 《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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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出兵前,强压民国政府确认外蒙独立。
谈判之前,宋子文致电蒋介石:“万一史(斯大林)坚持外蒙必须由我国承认其独立,则只可中止交涉。钧意如何?”
蒋介石:“唯苏联对支持中共及新疆匪乱,在普通外交谈判中绝不肯自承者,我与之谈判,彼必躲闪谈之……故对苏不支持中共与新疆匪乱,必须剀切明白,毫无隐饰与之谈判,而得有具体之结果,否则应作断然中止谈判准备。”
----宋子文对于承认外蒙独立仍然顾虑极大,不愿承此骂名,交由蒋介石定夺。
——只要苏联答应不支持中共及“新疆匪乱”,一切好商量。蒋已经准备弃子。
事后,宋请辞外交部长,协议由王世杰代表签字。(据说,宋是谈判主将,但打死也不签字)
宋在1949年,退出KMT,远走美国,算是比较逍遥吧。。。。(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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