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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6 17: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要说呢,你确实无聊透顶。
一、这样的美篇本人还要贴出来,敬请关注。
二、即将来临的十一长假,本人还要带我的文朋诗友们出行两次,也就是说,类似的美篇至少还有两篇。我的文字图片风趣幽默,随意畅快;贯穿始终,不会改变。
三、话说回来,你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便随意剪辑粘贴我的作品,你违法了。只要你不是像老乌龟一样龟缩在阴暗的角落里,而是光明正大地向我叫板,我立马去起诉你。你敢吗?
四、我要是犯法了,你去公安局检举揭发;要是违纪了,你去县纪检委举报。如此下作之举,有用吗?
五、我可以活活地撑死你:你什么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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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6 19:1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我要起诉明天就开始!我的著作权名誉权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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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6 19:2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信阳市
本人曾经打赢信阳市首例著作权纠纷案,多少有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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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7 08: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8-9-26 20:13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 ...

我的作品,未经我同意擅自断章取义、随意复制粘贴,以达到侮辱、诋毁之目的,还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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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8-9-27 08: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橄榄ty 发表于 2018-9-27 00:08
先生,你又要告谁啊?那年要告我,吓的我不敢说话了,不晓得咋搞的又偃旗息鼓了,这次俺不说话,偷偷看你 ...

我可以清楚明白地告诉你:当年我的法律程序都走完了,只是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查到你的IP是北京的,按照当时的规定,除非是重大刑事案件,否则不予跨地区追查你是谁。法院无法继续法律程序只好央求我撤诉,你逃过了被起诉的过程。
如果你是条汉子,不应该龟缩在黑暗的角落里。直接站出来和我PK,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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