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冬 发表于 2009-11-2 22:23:18

园丁小区——“民心工程”还是“民愤工程”?

我县的“园丁小区”自06年投入建设,可谓旷日持久,今年八月分终于分下来了。但分到手的房子有诸多问题:如一号楼一层西边窗台和路面一平,主卧里的卫生间没有排风道。最为严重的是,六幢楼房因二楼以上用灰沙空心砖,又不是框架结构,而且所用钢筋细且稀,地基深度也不够,打的柱子数量也不足(据知情人透露)。而灰沙空心砖在那一块是最先使用也是最后使用(质量未经检验和考证)。现在绝大部分楼房墙壁出现不同程度裂缝现象(甚至出现断裂),搞的人心惶惶,不敢入住。可怜的老师们倾一身积蓄甚至负债累累,落此结局。而小区门前为局各级领导盖的门面楼,是典型的框架结构,红砖上顶,高大巍峨,固若金汤,物美价廉。它们像一堵高墙竖在小区门前,压得人透不过气来!这就是当年领导宣称的为老师“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真搞不懂是“民心工程”还是“民愤工程”?

颓废 发表于 2009-11-2 22:26:00

豆腐渣工程

我是人 发表于 2009-11-3 09:57:55

楼主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痛,谁不知道园丁小区是城关老师才有份,像我们农村教师想住还住不着。
正科三间门面,副科二间门面,正股级一间,房价比市场上要便宜的多。我觉得小区名子起得不好,住在里面的不是真正的园丁,都是局委领导及其亲属,而真正的园丁还住在冬天漏风,雨天漏雨的瓦屋里。楼主,你能分得一份,已经很不错了,小心许地把你的房子要回去。

紫气东来 发表于 2009-11-3 10:04:18

对负责人严惩严办

孙悟空 发表于 2009-11-3 13:57:30

就事论事,不讨论腐败。用灰沙空心砖砌墙,在现有的情况下,很难避免墙面出现裂纹。

第一步 发表于 2009-11-3 14:10:25

不出事,是没人管的。

大队干部 发表于 2009-11-3 17:07:02

占用农民的地,,,盖当官的房子!!

智多星 发表于 2009-11-3 17:35:43

伪劣产品,应予以纠正!

米奇 发表于 2009-11-3 17:46:15

我也聽說了,確有此事。

孙悟空 发表于 2009-11-5 15:58:13

没有下文啦?

在水一芳 发表于 2009-11-5 17:02:14

关系民生是一件大事

这个论坛是一泄民愤的地方,希望各层领导,常来看看。

也希望视觉敏锐的记者朋友也常来走动走动,该爆光的都让它拿到太阳底下晒晒才好。

塞外飞哥 发表于 2009-11-5 17:15:28

俺不太了解这个情况,不敢发言

雁过水无痕 发表于 2009-11-5 18:14:49

可别向“楼脆脆”学习。

赤城遊子 发表于 2009-11-6 10:25:39

上圖片啊.....

雩娄游子 发表于 2009-11-6 14:32:12

是啊,千万别成了第二个“楼脆脆”啊

P深蓝海洋 发表于 2009-11-6 18:59:07

俺帮忙顶一下

:-D 发表于 2009-11-11 06:20:05

商城县园丁小区教师集资户何时才能见到阳光?
2006年,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人民政府为了扩大城关学校规模,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划拨18亩土地用于建设园丁小区,这本是一件尊师重教,改善办学条件的好事情,深受广大教师的欢迎。谁知,土地到了教育局以后,他们将本来用于休闲和绿化的临街地盘设计为商用门面房,按照正科级三间,副科级两间,股级一间的标准分配给局机关领导,并且价格极也是为优惠;而专为一线教师建的楼房被门楼遮挡得严严实实,通风采光条件都很差,价格也不便宜。于是,县政府给教师的优惠政策变成了对教育局领导的福利,园丁小区成了领导的乐园,每间门面房与市场差价在20万元以上,他们狠狠地赚了一笔。然而,贪欲没有满足!为了牟取更大好处,在建设教师楼的过程中,与建筑商相勾结,乱改图纸和施工方案,将红砖改为灰砖,使用劣质钢筋水泥,导致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竣工不到半年,六栋教师楼裂痕满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怜教师们辛苦大半生,加上在亲戚朋友那里东挪西借来的钱,才分到手的房子,眼看着不敢入住,怎能不叫人心寒!对比鲜明的是,为局领导盖的门面楼属纯框架结构,钢筋是加粗加密的,其他材料也是优质的,红砖到顶,固若金汤,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老师们一辈子耕耘于三尺讲台,地位卑微,对于局长大人的决策敢怒而不敢言,眼下冬季来临,旧房要拆迁,新房又不敢入住,谁来还我们老师们以公道,给我们一个说法?试问:教育局每位领导利用职务之便霸占房产是否属于贪污行为?为老师们建的这六栋豆腐渣工程楼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工程楼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丽子 发表于 2009-11-11 10:16:57

教育局每位领导利用职务之便霸占房产是否属于贪污行为?为老师们建的这六栋豆腐渣工程楼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工程楼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应该准备好相关材料,交司法部门处理。再不行的话,就集体上访。

忍冬 发表于 2009-11-11 19:26:30

本帖最后由 忍冬 于 2009-11-11 19:27 编辑

回复 17# P深蓝海洋


    终于有人共鸣了!茫茫人海,领导不过问,百姓不关心,直叫集资户们寒心啊!

丽子 发表于 2009-11-11 20:38:50

回复P深蓝海洋


    终于有人共鸣了!茫茫人海,领导不过问,百姓不关心,直叫集资户们寒心啊!
忍冬 发表于 2009-11-11 19:26 http://bbs.deey.cn/images/common/back.gif


    集体上访肯定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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