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在商城 发表于 2021-3-31 21:14:50

商城县发布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工程(商城界)项...


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工程(商城界)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根据商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7号),征收李集乡等5个乡(镇)、卜店村等19个农村集体组织集体土地作为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工程项目(商城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和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保障内容和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启动公告,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工程项目(商城界)。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1、征收土地范围:该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46.3997公顷,使用国有土地3.7830公顷。其中该项目征收土地涉及李集乡卜店村等3个村集体土地47.9136公顷、丰集镇集体土地21.6166公顷、金刚台镇横山村等6个村集体土地91.3151公顷、汪岗镇郑河村等7个村集体土地42.8105公顷、伏山乡杨桥村等2个村集体土地42.743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报告实测为准)2、征收土地目的: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一期工程项目(商城界)用地需要。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街道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由县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五、其他事项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辖区乡镇政府提出异议申请。特此告知。                                             商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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