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在商城 发表于 2018-10-26 22:15:41

商城县(灌河、东沙河)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商城县河道采砂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一、规划概况规划名称:商城县(灌河、东沙河)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3)规划区域:本次规划区域主要分为两个区域,包括灌河河道约57 km、东沙河河道约25km。采砂分区划分为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禁采区可分为禁采河段和禁采区域两类。共划定禁采河段13个,长度52.3km;可采区11个,长度29.72km,可采区面积9.37km2。可采区开采深度控制在河床平均高程以下5m以内。禁采期为主汛期,即每年的6月15日~8月10日。本次规划范围除禁采区、可采区以外的河段为保留区。本次规划的基准年为2016年。商城县采砂管理规划是一项限制性规划,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考虑到河道的动态变化特征与规划的时效性要求,本次规划期为2018~2023年。规划期内视情况变化可适时补充或修订规划。二、规划主要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本规划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污水、砂石场产生的粉尘、生活垃圾及生态影响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砂石场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经预测对能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本规划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对河道水文情势及水质的影响,经分析均在可控范围内,对河道的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后排放的污染物虽然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充分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之内;生态影响也在可控范围内。三、公众查询环评报告书、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以及期限在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提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范围是任何受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其他公众也可发布对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征求公众事项:对本规划是否认可,如反对则提出反对的理由,对规划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主要环境问题,对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商城县水利局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37672918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信阳天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737656352商城县水利局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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