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u 发表于 2018-10-16 10:54:52

检察建议发出后,自然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得以依法拆除

   10月14日,随着轰隆一声巨响,鲇鱼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开始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据悉,该违章建筑位于吴河乡某村组,属于鲇鱼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由徐某某等4人以山地承包形式从村民手中购得土地后所建。徐某某等4人所建房屋无任何审批手续,属违章建筑,且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吴河乡人民政府虽多次要求其拆除该违章建筑,但一直未落实到位。
   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向吴河乡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法履行职责。该乡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行动,及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于10月14日,联合三违办、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目前,该违章建筑已拆除完毕。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8-10-16 11:26:09

:victory:这么大面积的违建,不应该等到建成啊,当地不用承担责任吗

远源有缘 发表于 2018-10-16 13:45:00

违建面积之大、工期非十天半月,吴河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制止,这是渎职啊!这植被何时才能恢复?

堂诘坷德 发表于 2018-10-16 15:11:04

保护区内违章建筑何止一处

飞哥 发表于 2018-10-16 19:41:26

真是一个好居处

香气榴莲 发表于 2018-10-16 23:21:50

无鳞王鱼 发表于 2018-10-17 11:13:57

该违章建筑是不是在吴河乡清塘坳村方家洼

86381 发表于 2018-10-21 17:08:55

秦岭保护区里拆除的比这个高级十倍!

烾曂暒宸 发表于 2018-10-25 08:24:16

这事俺就奇怪了,藏在深山老林里的也能被发现,好歹别人也是以山地承包形式从村民手中购得土地后所建,那就在城管局眼皮下面的老北街,那里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把路堵的人都难过去,甚至在路中间盖房子的为啥就不能发现呢?这事俺就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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