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网上散布谣言案件
2016年5月8日上午7时许,商城县上石桥镇南竹园村发生一起命案。案发后,上石桥镇居民童某、常某二人分别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里发布不实信息,给部分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造成了恐慌。
经调查,嫌疑人童某、常某二人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再次提示,网络是一个公共空间,不管是贴吧、QQ,还是微信、微博,即便对象是特定人群,只要传播谣言、虚假信息,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任何公民上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商城微网就传播不实信息致歉
2016年5月8日上午7时许,我县上石桥镇南竹园村发生一起命案,该村一名10岁小女孩不幸遇害。 案件发生后,“商城微网”在微信圈传播不实信息,混淆视听。商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进行追查,网站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公众作出了深刻检讨。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破案件,再次提醒广大网民,不要传播不实信息,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造成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商城微网”致歉书:
商城县新闻中心 2016年5月8日 莫乱发,搞的人心惶惶 这俩二逼真无聊,可悲。 本来就是悲剧的事情 干嘛非要添油加醋 应该游街,以儆效尤。::curse: 虚假信息扰乱人心。 处罚太轻,违法成本太低。那个商城微网,一个公众号,发布虚假信息,造谣。就一个致歉了事?:@:@:@ 这都是没事干,吃太饱了撑的! 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案件侦破丁百,谁知道? 抬头微笑 发表于 2016-5-14 07:39
案件侦破丁百,谁知道?
没
应该弄清事实 回到最初 发表于 2016-5-10 12:06
商城微网就传播不实信息致歉
2016年5月8日上午7时许,我县上石桥镇南竹园村发生一起命案,该村一名10 ...
莫乱发,搞的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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