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信息 发表于 2015-12-28 19:35:23

商城县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再次提高

为进一步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居民看病经济负担,自2016年1月1日起,商城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同时,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合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调整为实际支付费用,即统筹基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统计支付给单个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商城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2008年启动实施以来,多次调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目前参保人数已突破4.4万人,2015年共为3271名参保城镇居民支付住院费用1171.13万元,共为447名患者支付门诊慢性病费用139万元,有效减轻了广大城镇居民求医问药的经济负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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