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依据是啥呢?人道同情和承担责任是两回事。人道同情是自愿的,承担责任 ...
坚决支持你的观点。与学校八竿子打不着哇。放学后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怎么能找学校??
同情,但要依法来,不能乱搞 楚辞 发表于 2015-6-11 09:08
家长在接孩子时,看见一代销点别人打牌,他去旁观,错过了放学时间。
应该是玩物尚孩子命
惋惜、可怜,哀悼 谁能说说这个学校有什么责任呢,如果学校要负责任,以后再下雨就全部把孩子留在学校等家人来接好了 本帖最后由 百姓维权 于 2015-6-12 17:36 编辑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从人道上给予援助,但是学校的责任也不可无限的扩大。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第三十六条 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河南千源律师事务所姚律师 咨询QQ:511748869
眯眼看浮尘 发表于 2015-6-10 23:08
记得上石桥高中曾经有一学生跑步时死亡,我说了一些客观的评论,结果招来两三个喷子的攻击。这次溺水的死亡 ...
刘英杰 发表于 2015-6-12 19:41
:Q:L:o 如果这事要是学校被讹了,以后学校真心没必要开了,都让家长自己带孩子吧,法治社会出现这种现象,真是把某人的脸打的啪啪啪响 :( 随事迁移::@ 首先对孩子的不幸遇难表示哀悼!可我对政府的软弱感到汗颜,若果学校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放学,学生在校外出事也要负责任,那县长直接接单好了。严厉打击无理取闹者。
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这个社会病了。:( 本帖最后由 打烊 于 2015-6-15 13:55 编辑
目前死者母亲已联系上 已获悉其父亲所在地
6月9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4名儿童服农药中毒死亡。得知事件发生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十分关切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各地加强督促,把工作做实、做细,强调临时救助制度不能流于形式。对不作为、假落实的要严厉整改问责,悲剧不能一再发生。
记者12日从贵州省毕节市委获悉,毕节市委和七星关区委决定对毕节4名儿童服食农药身亡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其中,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黔、教育局局长叶荣和田坎乡茨竹村包村领导薛廷猛被停职检查;七星关区田坎乡党委书记聂宗献、乡长陈明福被免职。
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坎乡9日发生一起4名儿童服食农药身亡事件。事件发生后,市、区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对4名儿童中毒情况、服食农药的来源、抢救过程、死亡原因、家庭状况、入学情况等展开走访和调查,派出3个小组分赴贵阳市和广东佛山、揭阳等地寻找死者父母,并在当地查找其亲属。目前,死者母亲已联系上,并已派人前往所在地将其接回;已获悉其父亲所在地,由于手机联系不上,派出的工作组已前往寻找。
目前,毕节市和七星关区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待调查结束后,将视情节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于腾讯新闻:
贵州毕节自杀儿童遗书曝光 5名责任人被处理 孩子走了,伤心了父母,还会有谁心伤?这样的伤痛用钱能挽回? 关注下,现在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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