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5-4-29 20:38:52

2015年商城县历史大事件将载入史册

商城县历史大事件将载入史册2015.4.29号发布时间:2015-04-29 15:20:36   阅读:4赞 举报

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4〕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商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11月10日
商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4〕111号)精神,按照省市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安排按照“先试点探路,后全面推开”的总体思路,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和我县实际,在双椿铺镇蔡店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2014年底完成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2015年全县整体推进,2016年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基本原则(一)保持稳定。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的,依法予以纠正。(三)尊重民意。充分依靠群众,让群众全程参与和监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环节,必须征求群众意见。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由群众民主讨论决定。(四)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根据土地承包实际情况,缺什么补什么,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五)稳妥推进。坚持先易后难,权属清晰的先确权颁证,有争议的先调处后确权。开展风险评估,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妥善处置化解矛盾纠纷。三、工作内容(一)清理核实土地承包档案。以《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文件)为依据,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重点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依据,按照农业部发布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本着务实、节俭、科学、高效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土地用途等。(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本次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和权证的补充、完善、变更、解除、注销等工作,适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换发。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管权登记薄。(五)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实现档案管理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进行。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双套备份、公开查阅等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可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依法按期移交同级档案管理部门。也可经过协商,提前移交同级档案管理部门。(七)实施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要求,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的智能化管理。四、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11月15日)1.成立机构。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农办、县法制办、农业、财政、国土、档案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试点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试点村要成立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2.明确职责。县委农办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农业部门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察工作落实、核查总结验收等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服务;档案部门负责指导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是开展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乡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3.宣传发动。召开全县试点工作会议,通过宣传栏和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和相关政策;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会议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工作积极性,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4.组织培训。县、乡分级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相关政策、规程和业务培训。县级主要负责培训乡镇、试点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业务人员;乡镇主要负责培训试点村村组干部和具体参与的群众。使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落实到基层。研究解决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明确政策界线和解决办法,为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1.调查摸底(1)查清承包底数。以“二调”成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和二轮延包以来建立的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档案资料,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形成基础数据和矢量图斑,作为确权颁证的原始资料,并将调查结果落实到户。(2)查清农户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3)梳理矛盾纠纷。在调查摸底过程中,充分发挥乡村调解和县级仲裁机构的作用,注意发现、梳理已经存在和可能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2.测绘公示(1)勘测定界。以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为基本的地籍调查勘测标准,对于技术性较强土地测绘、航空摄影、绘制正射影像图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该行业的公司进行准确测量,测绘编制农户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图。(2)公示确认。将地籍草图对应户籍信息进行公示确认。对于权属存在争议的地块,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登记。经农户认可并确认无误后,由乡镇汇总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登记颁证(1)建立健全登记簿。根据乡镇上报资料,县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编制并建立“一户一簿、一簿一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做到权属清楚、合同规范、权证齐全、账薄完善、责任明确。(2)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家庭承包农村土地的,以村为单位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报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批,由县人民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当事人申请,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颁证手续。(3)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要求,将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和农户承包土地的准确信息,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1.归档管理。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文档、图片等资料归档,由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集中管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要求,将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和农户承包土地的准确信息,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2.工作总结。试点村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县农业局试点工作办公室。3.验收考核。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考核。各阶段性工作任务结束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乡镇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对在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中走过场、不彻底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统筹、部署、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业务培训、政策指导、日常调度等工作;县直、乡镇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以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落实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工作经费要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要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试点工作结束后要进行专项审计,为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成本费用依据。(三)加强督导考核。建立督导通报制度,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试点村每月要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兰花室主 发表于 2015-4-29 21:48:27

隔壁死了一只小笋鸡,多大个事?

相思无语 发表于 2015-4-30 08:34:48

:lol:lol:lol:lol:lol

大别山 发表于 2015-5-4 09:25:18

有模有样的东东,能不能载入,现在还不好雪呀!

ok123 发表于 2015-5-4 15:47:24

楼上的不知道这个确权发证的难度有多大情况有多复杂,确权发证对农民是有益处的,不能一概否定。

秦岭 发表于 2015-5-5 13:33:33

:victory:

随-风 发表于 2015-5-6 14:40:37

  证已经够多的了,有用吗?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5-5-18 14:38:19

这个东西是我们农民的救命养老本,可以这么说你有了这个本无论你走到哪里,只要打开你的手机既可以知道你家的农业农村基本情况,最基本的证明你不是无业游民,你还可以把它用于贷款、抵押、流转和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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